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7年6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于发布,请遵照执行。附件:《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苇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