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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通报一季度治理SP企业情况
本报讯 为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简称SP企业)经营行为,净化电信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健康发展,信息产业部对SP企业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治理。5月21日,信息产业部通报了2007年第一季度治理SP企业违规情况,共有391家SP企业遭到处罚。
通报中称,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进行行政处罚的违规SP企业共191家,各相关基础电信企业依照合作协议进行停止结算、停止业务、关闭端口和业务下线等处理的SP企业200家。
上述存在违规和违约行为的SP企业中,在中国移动接入的有129家,在中国联通接入的有184家,在中国电信接入的有12家,在中国网通接入的有66家。违规企业中包括北京轻点万维、上海美通无线、北京和讯在线等公司。
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方面的用户申诉共计1542件,比上一季度(2006年第四季度)下降12.11%,继续呈稳步下降趋势。其中,相关基础电信企业负责为SP企业提供接入服务和收费的,涉及中国移动的806件,比上季度下降5.95%;涉及中国联通的598件,比上季度下降16.01%;涉及中国电信的82件,比上季度下降17.17%;涉及中国网通的56件,比上季度下降34.12%。此外数据表明,2007年第一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方面的用户申诉占申诉总量的比例为24.96%,比上季度下降8.4%。
信息产业部在通报中指出,用户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SP企业通过群发短信诱骗用户使用的行为,如群发“朋友问候”、“好友留言”、“有奖问答”、“虚假中奖”等信息。
下一阶段,信息产业部要求各通信管理局和各级电信企业进一步加大对SP企业的管理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SP企业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对于强行订制、群发诱骗短信等恶意侵害用户利益的违规行为,各级电信监管机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以切实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净化电信市场的消费环境,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本报讯 为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简称SP企业)经营行为,净化电信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健康发展,信息产业部对SP企业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治理。5月21日,信息产业部通报了2007年第一季度治理SP企业违规情况,共有391家SP企业遭到处罚。
通报中称,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进行行政处罚的违规SP企业共191家,各相关基础电信企业依照合作协议进行停止结算、停止业务、关闭端口和业务下线等处理的SP企业200家。
上述存在违规和违约行为的SP企业中,在中国移动接入的有129家,在中国联通接入的有184家,在中国电信接入的有12家,在中国网通接入的有66家。违规企业中包括北京轻点万维、上海美通无线、北京和讯在线等公司。
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方面的用户申诉共计1542件,比上一季度(2006年第四季度)下降12.11%,继续呈稳步下降趋势。其中,相关基础电信企业负责为SP企业提供接入服务和收费的,涉及中国移动的806件,比上季度下降5.95%;涉及中国联通的598件,比上季度下降16.01%;涉及中国电信的82件,比上季度下降17.17%;涉及中国网通的56件,比上季度下降34.12%。此外数据表明,2007年第一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方面的用户申诉占申诉总量的比例为24.96%,比上季度下降8.4%。
信息产业部在通报中指出,用户投诉的问题主要表现在SP企业通过群发短信诱骗用户使用的行为,如群发“朋友问候”、“好友留言”、“有奖问答”、“虚假中奖”等信息。
下一阶段,信息产业部要求各通信管理局和各级电信企业进一步加大对SP企业的管理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SP企业要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对于强行订制、群发诱骗短信等恶意侵害用户利益的违规行为,各级电信监管机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以切实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净化电信市场的消费环境,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