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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媒体时代,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用力过猛把气球吹得很大,在世界各个角落夸大精准营销的颠覆性魅力,最为诱人的就是其史无前例的销量转化。当初步尝试了精准营销一招半式后,很多广告主却发现一些听不懂的口号和技巧华而不实,因为流量提供方并没有为他们带来计划书中的销量转化。于是,一些手握重金的广告主开始指责:没有销量转化的精准营销都是耍流氓!
我想,这中间一定存有误会。当我们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程序化购买、大数据等听起来特别高冷的词汇慢慢与大家熟络起来,后来才知道,若是拥有这些技能包,消费者之于品牌简直手到擒来。的确如此,对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来讲,通过数据跟踪手段,能得到非常精准的消费者数据,这并不是天方夜谭。数据会让广告主非常清楚的知道到底是谁看到了广告,也知道是谁看到广告后产生了消费行为,不同的广告投放效果高下立判,这就是精准营销的神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精准营销就要在销量转化中负全责,广告效果该如何判别应该有一条大致能看见的界线,过了界的都是耍流氓。
不要流量要销量,这是许多传统广告主面对效果广告所提出的要求,这并不是非分之想,而且很正常。现实中,这是任何一个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所期望的回报,同样也是当前精准营销从业者普遍碰到的难题。艾德思奇无线销售总经理楚立广认为,“流量带来销量”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初期野蛮式生长的一种状态,随着“互联网+”在各行各业中触及、渗透,“流量带来销量”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如今的广告投放,流量是带动销量的一个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影响销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整合营销的运用等。
毋庸置疑,销售与诸多因素都有密切关系,要让精准营销直接买单是不公平的。手畅科技CEO韩明思认为,追求最佳的广告效果无可厚非,但是他们对数字广告的期望值过高,呈现出一种片面的急功近利的认识。在效果广告中片面追求销量将导致某些广告公司为了迎合广告主的目标进行数据造假,这种行业弊端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在韩明思看来,广告主应该更加清晰的看到,流量提供方给的受众资源是不是广告主想要的,广告设置是否合理。庆幸的是,现在一些大牌广告主已经接受按照点击来付费的方式,广告公司也在适度的分担销售压力。这并不是双方相互让步,而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加可持续的移动广告市场环境。
经过长年的市场教育,广告主对广告效果的界定标准有了很多方面的考量,不同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考核的尺度也不尽相同,常见的考核指标主要有点击率、激活数、留存、交易额、付费率以及回收等等。楚立广认为通过广告平台精准投放,匹配产品目标受众带来点击和激活这部分是合理的效果诉求。同时,广告主通过艾德智投这类精准投放平台也可以优化素材、优化投放媒体触达有效人群以优化广告效果。但是,最终的交易环节的考核,则取决于广告主的产品或服务、品牌认知率等多种因素。所以,广告效果应以点击率或激活数为标准相对比较合理。同时,楚立广认为例如艾德思奇这种广告公司也需要尊重“消费者为导向”,用整合营销的多元方法配合广告主把付费率和交易额提高上来。
效果并不等同于销量,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品效合一才是广告的终极法则,这也是达到销量转化的最有说服力的形态。酷果移动广告平台CEO廖上炳表示,如今营销需求并不只是单一存在,既有效果转化也有品牌展示,多管齐下的整合营销被诸多广告主优先考虑。品效合一也是数字营销的一个发展趋势,在这个趋势下,企业在得以展示品牌的同时也能带来很好的效果,这对销售转化更为有效而长久。从业者应该清醒认识到,这不仅需要流量提供方努力提高广告转化率,还需要广告主配合完成更完整的营销策略和创意。
到底是谁在耍流氓?我们都难以评判,而且并不需要这样的论断。广告主和流量供给方并没有相互把对方逼上绝路,而是留有余地,为了更好的面对近在咫尺的市场。
我想,这中间一定存有误会。当我们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程序化购买、大数据等听起来特别高冷的词汇慢慢与大家熟络起来,后来才知道,若是拥有这些技能包,消费者之于品牌简直手到擒来。的确如此,对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来讲,通过数据跟踪手段,能得到非常精准的消费者数据,这并不是天方夜谭。数据会让广告主非常清楚的知道到底是谁看到了广告,也知道是谁看到广告后产生了消费行为,不同的广告投放效果高下立判,这就是精准营销的神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精准营销就要在销量转化中负全责,广告效果该如何判别应该有一条大致能看见的界线,过了界的都是耍流氓。
不要流量要销量,这是许多传统广告主面对效果广告所提出的要求,这并不是非分之想,而且很正常。现实中,这是任何一个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所期望的回报,同样也是当前精准营销从业者普遍碰到的难题。艾德思奇无线销售总经理楚立广认为,“流量带来销量”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初期野蛮式生长的一种状态,随着“互联网+”在各行各业中触及、渗透,“流量带来销量”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如今的广告投放,流量是带动销量的一个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影响销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整合营销的运用等。
毋庸置疑,销售与诸多因素都有密切关系,要让精准营销直接买单是不公平的。手畅科技CEO韩明思认为,追求最佳的广告效果无可厚非,但是他们对数字广告的期望值过高,呈现出一种片面的急功近利的认识。在效果广告中片面追求销量将导致某些广告公司为了迎合广告主的目标进行数据造假,这种行业弊端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在韩明思看来,广告主应该更加清晰的看到,流量提供方给的受众资源是不是广告主想要的,广告设置是否合理。庆幸的是,现在一些大牌广告主已经接受按照点击来付费的方式,广告公司也在适度的分担销售压力。这并不是双方相互让步,而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加可持续的移动广告市场环境。
经过长年的市场教育,广告主对广告效果的界定标准有了很多方面的考量,不同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考核的尺度也不尽相同,常见的考核指标主要有点击率、激活数、留存、交易额、付费率以及回收等等。楚立广认为通过广告平台精准投放,匹配产品目标受众带来点击和激活这部分是合理的效果诉求。同时,广告主通过艾德智投这类精准投放平台也可以优化素材、优化投放媒体触达有效人群以优化广告效果。但是,最终的交易环节的考核,则取决于广告主的产品或服务、品牌认知率等多种因素。所以,广告效果应以点击率或激活数为标准相对比较合理。同时,楚立广认为例如艾德思奇这种广告公司也需要尊重“消费者为导向”,用整合营销的多元方法配合广告主把付费率和交易额提高上来。
效果并不等同于销量,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品效合一才是广告的终极法则,这也是达到销量转化的最有说服力的形态。酷果移动广告平台CEO廖上炳表示,如今营销需求并不只是单一存在,既有效果转化也有品牌展示,多管齐下的整合营销被诸多广告主优先考虑。品效合一也是数字营销的一个发展趋势,在这个趋势下,企业在得以展示品牌的同时也能带来很好的效果,这对销售转化更为有效而长久。从业者应该清醒认识到,这不仅需要流量提供方努力提高广告转化率,还需要广告主配合完成更完整的营销策略和创意。
到底是谁在耍流氓?我们都难以评判,而且并不需要这样的论断。广告主和流量供给方并没有相互把对方逼上绝路,而是留有余地,为了更好的面对近在咫尺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