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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增强职业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教育部近期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提出,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把该项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职业指导工作水平。要将《规定》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让广大校长、教师充分了解和掌握《规定》的要求,使职业指导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于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服务于学生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
突出“育人为本”的理念
《规定》提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构建全方位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动员学校全员参与、全程服务,持续提升职业指导工作水平。
《规划》要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职业精神。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提高求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职业转换的适应能力,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
【简析】中职学生大多初中毕业,年龄较小,没有工作经历,对职业和职业生涯规划没有清晰的理解,对其开展职业指导难度较大,而职业教育涉及的方面又十分广泛,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统筹乏力、资源分散等问题。为此,《规划》将“育人为本”作为中职学校的职业指导工作理念,总体要求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全员参与、全程服务,构建全方位职业指导工作体系,重塑“育人为本”的职业指导观,体现了该项政策紧跟时代步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理念诉求。
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
《规定》提出,要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职业精神。要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提高求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职业转换的适应能力,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
【简析】增强中职学生的职业意识,要基于中职教育和中职学生的特点。根据近几年中职毕业生的“就业稳定率”及“离职原因”调查统计,有近50%的毕业生因为“工作太辛苦”而选择辞职。为此,增强中职学生的职业意识,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我是一名光荣的劳动者”的正确观念。
当前,职业态度已成为越来越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标准,中职学校可以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与态度,明确自己未来的职业定位,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自觉将“我喜欢干什么”“我愿意干什么”转变为“社会及行业需要我干什么”,这对学生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最终实现人生价值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构建一体化指导體系
《规定》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主要途径。
课程教学是职业指导的主渠道。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特点,在开设应有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基础上,采取必修、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开设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课程。
实践活动是职业指导的重要载体。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开展实训实习以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拓展活动、企业现场参观培训、观摩人才招聘会等活动,强化学生的职业体验,提升职业素养。
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职业心理倾向测评、创新创业能力测评、自我分析、角色扮演等个性化服务,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和社会,解决在择业和成长中的问题。
中等职业学校应主动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可组织供需见面会,帮助学生推荐实习和就业单位。
中等职业学校应充分利用各种优质网络资源,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职业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适合本地区需要的人才就业网络平台,发布毕业生信息和社会人才需求信息,为学生就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简析】《规定》以学生生涯发展为主线,融合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教育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企业立体教育网络,体现的是多方合作育人的理念。具体工作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学校成立学生职业指导中心,聘请专兼职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建生涯规划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生特点提供个性化咨询和指导;二是借助劳动模范、技能大师、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建立“一班一顾问”制度,全面做好职业指导辅助工作;三是为每名学生配备专门的辅导教师,建立双导师队伍,行业企业专家和校内专业教师与学生结对,让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效结合。
加强职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要保障,《规定》就中职学校职业指导教师的配备人数、主要职责、培训考核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一是教师配备。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专兼职教师从事职业指导,鼓励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担任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二是职责要求。明确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课程教学、活动组织、咨询服务等七项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是培训考核。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指导教师培训,加强对职业指导教师的考核,注重过程性评价。
【简析】教师是中职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主体,教师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决定了职业指导的成效,要实现《规定》所确立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各项目标,就必须建立一支思想坚定、知识完备、技术过硬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具体工作中,各地各校应努力做到“四要”:一要配置好专职师资,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充实师资队伍;二要引导、支持和帮助职业指导教师履行好职业指导职责;三要尽快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教师专业标准;四要认真做好职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规范就业指导工作
《规定》提出,中职学校职业指导要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学会职业选择。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为学生就业、择业、创业提供帮助,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创业和可持续发展。
【简析】根据《规定》精神,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就业指导工作的顶层设计,使学校洞悉人才市场变化,使行业、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让社会上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研究机构与学校有机连接起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作用。在就业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上,要把握好三点:一是选取优质资源实现校企合作;二是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改善就业环境;三是提供专业化支持,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共同成长。
(责编 欧金昌)
突出“育人为本”的理念
《规定》提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构建全方位职业指导工作体系,动员学校全员参与、全程服务,持续提升职业指导工作水平。
《规划》要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职业精神。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提高求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职业转换的适应能力,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
【简析】中职学生大多初中毕业,年龄较小,没有工作经历,对职业和职业生涯规划没有清晰的理解,对其开展职业指导难度较大,而职业教育涉及的方面又十分广泛,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统筹乏力、资源分散等问题。为此,《规划》将“育人为本”作为中职学校的职业指导工作理念,总体要求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全员参与、全程服务,构建全方位职业指导工作体系,重塑“育人为本”的职业指导观,体现了该项政策紧跟时代步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理念诉求。
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
《规定》提出,要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增强学生提高职业素养的自觉性,培育职业精神。要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提高求职择业过程中的抗挫折能力和职业转换的适应能力,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
【简析】增强中职学生的职业意识,要基于中职教育和中职学生的特点。根据近几年中职毕业生的“就业稳定率”及“离职原因”调查统计,有近50%的毕业生因为“工作太辛苦”而选择辞职。为此,增强中职学生的职业意识,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我是一名光荣的劳动者”的正确观念。
当前,职业态度已成为越来越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标准,中职学校可以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与态度,明确自己未来的职业定位,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自觉将“我喜欢干什么”“我愿意干什么”转变为“社会及行业需要我干什么”,这对学生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最终实现人生价值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构建一体化指导體系
《规定》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主要途径。
课程教学是职业指导的主渠道。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特点,在开设应有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基础上,采取必修、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开设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课程。
实践活动是职业指导的重要载体。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开展实训实习以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拓展活动、企业现场参观培训、观摩人才招聘会等活动,强化学生的职业体验,提升职业素养。
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职业心理倾向测评、创新创业能力测评、自我分析、角色扮演等个性化服务,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和社会,解决在择业和成长中的问题。
中等职业学校应主动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提供有效就业信息,可组织供需见面会,帮助学生推荐实习和就业单位。
中等职业学校应充分利用各种优质网络资源,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职业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适合本地区需要的人才就业网络平台,发布毕业生信息和社会人才需求信息,为学生就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简析】《规定》以学生生涯发展为主线,融合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教育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企业立体教育网络,体现的是多方合作育人的理念。具体工作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学校成立学生职业指导中心,聘请专兼职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建生涯规划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生特点提供个性化咨询和指导;二是借助劳动模范、技能大师、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建立“一班一顾问”制度,全面做好职业指导辅助工作;三是为每名学生配备专门的辅导教师,建立双导师队伍,行业企业专家和校内专业教师与学生结对,让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效结合。
加强职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要保障,《规定》就中职学校职业指导教师的配备人数、主要职责、培训考核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一是教师配备。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专兼职教师从事职业指导,鼓励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担任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二是职责要求。明确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课程教学、活动组织、咨询服务等七项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是培训考核。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指导教师培训,加强对职业指导教师的考核,注重过程性评价。
【简析】教师是中职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主体,教师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决定了职业指导的成效,要实现《规定》所确立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各项目标,就必须建立一支思想坚定、知识完备、技术过硬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具体工作中,各地各校应努力做到“四要”:一要配置好专职师资,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充实师资队伍;二要引导、支持和帮助职业指导教师履行好职业指导职责;三要尽快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教师专业标准;四要认真做好职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规范就业指导工作
《规定》提出,中职学校职业指导要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学会职业选择。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为学生就业、择业、创业提供帮助,促进学生顺利就业创业和可持续发展。
【简析】根据《规定》精神,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就业指导工作的顶层设计,使学校洞悉人才市场变化,使行业、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让社会上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研究机构与学校有机连接起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作用。在就业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上,要把握好三点:一是选取优质资源实现校企合作;二是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改善就业环境;三是提供专业化支持,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共同成长。
(责编 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