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精神,国家药监局于近日发出《关于开展药品药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药品药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把中药材专业市场列为专项整治的范围,并把假冒伪劣中药材和禁止上市销售的产品作为这次整治查处的重点。同时明确了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