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有道 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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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应该是人生第二阶段的开始,从多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岗位上退下后,许多人选择了清闲安逸的生活,张克明曾任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10年,于2005年1月花甲之年正式退休,后现代生活过得“春风得意马蹄疾”,呈现出另一种繁忙的工作状态,甚至比退休前忙得更为不亦乐乎。
  退休后的张克明每月所得远远超过他在职时的奖金和工资等收入。有账可查的“顾问费”可以佐证:从退休至2007年春案发,他担任某街道、某科技园和某医院顾问等兼职,收入就超过20万……
  更可观的是,他的家人先后成立了烟酒店、汽车销售公司和咨询公司等,经营所得更是一般工薪阶层望尘莫及。他的两个儿子也都成家立业,在国有企业工作,收入稳定。
  从一个家庭来说,张克明家族有官有商的架构无疑令人羡慕。
  然而,2007年春,就在张克明退休后的第三年,几封举报信让张克明有声有色退而不休的生活宣告终结。
  
  一
  
  举报信反映了张克明在任时与多名房地产商,建筑承包商的接触疑点。但举报的内容比较笼统,似是而非,缺乏具体的查证目标和方向。尽管如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污贿赂局接报后,仍然发现了这些线索有初查价值。
  普陀区面积55平方多公里,包括外来流动人口有100多万,是一个老旧的发展城区,张克明从103年4月担任副区长起,除协助区长管理日常工作外,还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分管整个城区的财政、税务等经济工作。十年间,张克明与同事们协同奋战。在整个上海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营建了民间俗称“又破又大”(“普陀”的上海口语谐音)的普陀区域欣欣向荣的局面。
  主办检察官陶蔚铭小组担起了初查任务。经过分管检察长和市纪委领导的几次沟通,确定了初查方案:围绕资金流向和财产来源,排摸与其职务相关联的可疑资产。
  张家名下有多套房产,全部在普陀区,有几套卖掉了;家庭存款巨大,现金进出频繁……
  初查的面很广、很杂、很难,检察官闻风出动,到多家银行、房产交易中心,工商管理部门和相关公司等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排查。
  疑点渐渐清晰起来,买卖的房产中有外单位打进的大额支票,其中有280余万元来源于某机械厂等普陀区内的民营企业。张克明老婆开办的咨询公司等先后收到来源于某房产公司等可疑钱款有190余万元。
  张家的房产何以让私企出钱?
  某机械厂是几个下岗工人开办的公司,已经倒闭。其法定代表人姓包,但印鉴章却是刘老板。那么,一个经营不善的厂家何以划出35万元为副区长买房?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查到张家有一处动迁房产在中江路。经查,该房产也是那位刘老板买下的,后来莫名其妙变成了张家大儿子的了。没有通过中介公司买卖的记录,其中的猫腻更值得猜测。
  显然,这位刘老板是与张克明家庭生活和工作圈子有密切关系的人。
  刘老板经营和投资的公司先后有十多家,名片上罗列了几十家,还加上括弧——正处级干部的官衔。其中有几家的组织关系挂在区计委名下,他不仅有房产公司、贸易公司,还有拍卖公司等等,可谓实力雄厚。这些公司基本上是民营企业,有几家和张克明家属有资金来往。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刘老板名下多家公司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办公地,原是一个污水处理厂,1997年在对该地块进行改造过程中,刘老板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盖起了一个四层楼的招待所,因为没有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也没有营业执照,所以被区规划局认定为违章建筑,随时可能被拆除。为此,刘老板找到张副区长,张就在他的报告上作了批示,让规划局等单位给违章建筑补办相关手续。这样,这幢楼不仅未拆,后来还办理了产权证,变成了他公司的办公地和经营地。
  张克明为刘老板谋取非法利益的书证赫然入目,涉嫌受贿行为。
  在工商、公安部门等大力配合下,刘老板利用多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循环虚假注资新公司等问题逐一暴露。
  2008年春节后,经过部署,上海警方决定以虚假注册资金等罪名对刘老板立案查处。
  3月7日晨6点多,侦查人员冒着凛冽的寒风,在静安区某高档住宅外,守候即将上班的刘老板。还在家里乐悠悠的刘老板未料自己成了经济犯罪嫌疑犯,就在前二天,他还和张克明碰头,约定行贿、受贿等事项如何遮掩。当两辆警车将他带到公安部门,傻了眼的刘老板狂妄地说:“你们知道我是什么人,我不怕你们!你们缺钱用,给你们20万好啦。”第一份审讯笔录,他竟然没有签名。
  当天,检察官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到刘老板几个公司去查账,公司里有两个财务室,一个管对外账目,一个管对内账目。侦查员要求查对内账时,财务人员蔡某不答话,也不肯打开铁皮箱和保险柜,受到警告,看到搜查证,她才无奈地交出几十册账本。侦查员查到了一张由张克明老婆出具的35万元借条和张家与刘老板公司资金来往的记录本。
  35万元在账上做平了,意味着,刘老板是不需要他还款了。但刘老板一直狡辩35万元是借给张克明老婆买商铺用的,有借条为证,侦查员看到他每天在看守所里打太极拳、洗冷水澡,知道一场斗智斗勇的好戏开场了。
  几天后,市纪委将张克明“请”进去“双规”,这给审讯刘老板更带来了压力,
  由于两人事先串供,张克明也不肯轻易吐实。揭穿两人的虚假供述成为关键。检察官邹郁等在审讯中采用“囚徒困境”理论,利用被囚禁的人信息不通、患得患失等特点,采用虚实结合、各个击破的方法,击溃他们的抗审心理。
  2008年3月12日,正是刘老板57岁生日,干警将一碗荷包蛋面条端给了他,不由让他一愣。年近花甲的人了,还有必要担惊受怕蹲“牢房”吗?得知张克明已经被“双规”,害怕自身难保,惊恐不安之余,刘老板坦白了应张要求送25万元买商铺的问题、低价卖给张家大儿子动迁房等事实……
  与此同时,市纪委和检察院领导都屡次出面,极力劝导张克明能够争取主动谈清问题。鉴于他的腰椎有病不能久坐,又有高血压病,侦查员每天为他测压、送药,又对他列举中央查处上海社保案件的决心,打消他存在的侥幸心理,督促他交代犯罪事实。二天后,张克明“挤牙膏式”地交代了和刘老板之间的不正常经济往来,承认35万元是受贿所得。
  原来,2002年时,张克明的妻子周某在家闲着没工作,看中了金沙江路的一个商铺,想买下来做生意。当时商铺约70万元,家里的存款不够,张克明就决定向刘老板借。事后刘老板公司的人给了周某一张35万元支票,直接支付商铺房款了,产权做在其小儿子名下。
  其实,“大概2007年下半年,知道市纪委在调查我的问题,心里感觉很紧张。我们全家在一起盘查财产,查出了2002 年刘老板支付的35万元购房款没有归还的事情,第二天我就打电话,让他查一下这张支票是怎么处理的。刘老板告诉我,开35万元支票的这家公司早就注销了,账也做平了,绝对不会出问题的。”
  张克明为刘老板谋取的非法利益又何止一件呢。随着侦查工作的开展,两人之间权钱交易的事情又一件件抖搂出来。
  早在1995、1996年的时候,张克明帮助协调了某新建大厦的项目,给了刘老板一份“厚礼”。当时刻老板占10s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新建大厦项目应当退到规划的红线3米之外,因为张克明的协调和批示,最终区里同意大厦缩短与红线的距离,退让0.5米,使大厦的实际用地面积增加了很多。后刘老板因故退出该新建大厦项目,区里决定划拨给刘某公司一处办公房,要求刘的公司支付100万元差价,刘某觉得吃亏,再次找到张克明,张动用手中权力,为刘某减免了这笔差价费。
  
  二
  
  紧接着,又一条线索引起侦查员的注意。两人交代,2004年间在帮助天汽上海公司拍卖中山北路宁夏路房产后,张克明和刘老板与该公司派驻上海的负责人刘建刚串通加价转卖,差价由刘老板获取,刘再送给张克明50万元、刘建刚120万元。对如此重大的利益纠葛,涉案人刘建刚又将作何解释呢?
  检察官李骏等人接受了追查刘建刚的任务,刘和张家大儿子同住一个别墅小区。侦查员在周边安插了两个“观察点”,一连伏击了三天,没有刘建刚进出的身影,一查,他莫名其妙在几天前离婚了,而且将所有财产转到前妻名下。种种迹象表明刘建刚已经出逃。几天后,侦查员发现,有外地的陌生信息向他的女儿问好,是从天津发来的。一天后,这只手机关了。侦查员判断刘建刚此时已逃至天津。
  飞越千里路程,在天津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他们又捕捉到刘建刚和长春联系的信息。经过6个多小时的查寻,办案人员确定此时的刘建刚已在长春一汽公司附近的小旅馆里。当晚8点多,抓捕队伍赶至长春,当刘建刚看到上海来的检察官时,不由得乖乖低下了头。此时他身上的钱已所剩无几,住的是25元的四人大通铺,连卫生间都没有,墙角边扔满了方便面……一个在上海住别墅遛狗的人,现在如此落魄,不由让人感叹。
  对于出逃一节,刘建刚说。因为和妻子离婚没有了生活来源,不得已才到长春找活干,并非有意出逃;关于刘老板给予的130万元是否是受贿,他只交代刘老板收购了天汽大楼,后为解决他在上海的住房问题而给予补贴款130万元。对于其他问题,刘建刚则一概不言不语,了解到他是个“闷包”,平时一天和家人说不上两句话的内向性格,检察官以直接发问的方式,句句切入事实,反复出示证据,打破其心理平衡,逼其进行“趋利避害”的选择,最终迫使刘建刚不得不如实地交代了三人共谋低价拍卖办公楼的情节。
  原来在2004年夏,当时天汽上海公司在沪销售情况不好,要将位于中山北路的办公楼转让掉。刘建刚找到张克明,说想通过转让办公楼给自己弄笔钱在上海买房。张克明当即“指点”刘建刚,称可以通过拍卖方式运作,让一家熟悉的拍卖公司压低价格拍出,再找个熟悉的下家加价卖出,从中赚一笔差价,大家都可以分分。张克明随后将刘建刚介绍给刘老板,共同商议办公楼低拍高卖事宜。之后,刘老板通过其参股的上海某拍卖有限公司,将该办公楼以1055万元的价格拍给了刘某名下的上海某印刷厂,再加价转让出售。
  款项支付到位后,刘老板将利润分配表交给张克明过目,说自己赚了200万元左右,从中送130万元给刘建刚。值得寻味的是,到了2005年4、5月,已经退休的张克明因为大儿子要买别墅,才让大儿子到刘老板公司拿了50万元。
  如此,一起简单的办公楼拍卖生意,就变成了官商结合侵吞国有资产的受贿案件。
  因为和张克明串供过,互相提醒“不要乱”,惊魂失措的刘建刚匆匆与妻子离婚后仓皇出逃到天津、长春等地……在张克明被查后,张家大儿子也交代了两人串供的细节:刘建刚逃到天津,立即打电话给他,让他赶到天津“赴约”。怕乘飞机露出马脚,他特地关照张家大儿子乘火车来。到了
  火车站,为防止有人跟踪让出租车在城里转了两圈,最后两人在“锦江之星旅馆”会面……
  书证、人证俱全,张克明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清楚,2008年4月1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张克明正式立案。
  
  三
  
  在梳理线索时,有一张支票始终让侦查员百思不得其解:2005年3月,张克明刚退休两个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老板便拱手送上了100万元“咨询费”。
  在前期调查中,张克明坚持说,100万元是3年咨询费,有咨询协议、委托书等为证。这与梁某寄来的证词如出一辙,果真如此吗?
  梁某是主要涉案人员,当检察官前去取证时,才知梁某因老婆有病需要治疗,举家移民到澳大利亚,一时回不来,也不肯回国作证。
  经调查,张克明在任副区长时,曾为梁某公司开发的四个房产项目给予了高额的税收返回,算下来每年约有数百万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在该公司经营项目的动拆迁进度上,梁某也多次得到了张克明的帮助。
  如果两人事先约定待张退休后再送钱表示感谢,这100万元就是贿赂,
  检察官张爱平肩负起了突破100万元涉嫌受贿的重任,事先约定退休后受贿,这不仅是犯罪嫌疑人精心策划的招数,也是他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骗术。只要不和职务沾边,不在位时取利,他以为巧立名目退休后“捞一把”,就可以逃脱监管蒙混过关。对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受贿方式,有针对性地予以揭露和批驳,就会打消他的侥幸心理。
  对张克明的审讯异乎寻常地艰难。100万元的数额太大了,承认下来,就意味着重刑。
  刘建刚的沉闷、张克明的犹豫、刘老板的狂妄,张克明家属的反复,以及其他一些涉案人员的不配合,曾经使侦查员多少次在夜暮中失望而归,而他们一次次又鼓起斗志寻找转机。面对这件最难查核的事实,何时加压和减压,突破形式上合法实质上犯罪的情节成为关键,
  于是,检察官就张克明是否到房产公司坐班、到底做过什么工作以及他家的咨询公司有无相应的咨询资质等问题刨根究底。
  果然,多次审讯后,张克明无法自圆其说了,被迫交代了两人约定退休后接受酬谢的事实。由于约定退休后受贿以“咨询费”的合同形式存在,一方坦白仍是孤证。
  另一路侦查员也在追寻梁某,他们通过梁某的同事、亲戚等人,多次转达检察机关要求取证的要求,希望对方直面现实,给予配合。
  一次次通知,得不到回音,有人传达信息:梁某担心自己的人身自由被限制。关于行贿受贿问题,侦查员一言以蔽之:如果给钱的一方没有谋取非法利益,不 构成行賄罪。如果谋取了非法利益,有检举立功表现的,可以从宽处理。他们通过传话人说服对方接受调查,争取从宽处理。在梁某举棋不定之际。检察官再一次发出通知,勒令限期接受询问,终于,梁某提出了见面的方案:到深圳面谈。
  2008年5月的一天,反贪局两位局长亲临赴约,和“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梁某严肃地谈话,但他依然没有改口,强调张副区长是受聘担任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三年100万元“咨询费”理所应当。张克明在职时为梁某的公司大开“绿灯”,使梁某感恩回报的心理昭然若揭,检察官指出以所谓合法的形式掩盖行贿受贿的本质,法理不容。在晓以利害的基础上,梁某终于坦白为感谢张副区长的大力帮忙。两人多次挑明“等他退休后再酬谢”的贿赂约定,所以,就有了2005年3月21曰双方商量以咨询费名义订立的合同,又以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者的借口写了委托书。希望能够“名正言顺”地捞取最后“一桶金”。
  张克明在拿这笔钱时,非常谨慎小心,也非常矛盾不安。他交代说:“2007年7,8月,纪委查我买房子的支票时,我打电话到澳大利亚找梁老板,说他给我的这100万元是用支票付的,是明账,我很担心,梁振民说这个事情在形式上是公开合法的,让我不要担心。2008年春节之前。梁老板夫妇从澳大利亚回到上海,我在饭店请他们吃饭,梁某又安慰我说,正因为这100万元是公司账上走的明账,所以形式上是正常、公开的,况且咨询公司也开了发票,没关系的。”
  100万元贿赂事实终于水落石出,检察机关还查明,张克明退休后的其他兼职收入没有利用相应的职务便利,也没有事先约定受贿的情节,不属于犯罪所得,在全力侦破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陈辐宽称赞:“突破张克明事先约定退休后受贿的100万元事实是全案一大亮点。”
  为共同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10余名参与侦破工作的侦查员都静下心来,从不同角度撰写了办理张克明受贿案的得失,这种“一案一总结”的方式受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首肯,四
  张克明受贿案因涉及房产开发等热点问题上,关注度高。同时,该案反映了以借款为名和约定退休后受贿的典型方式进行公权与私利的勾兑现象,对政府的威信和廉洁产生了巨大的危害。
  2009年2月12曰,笔者采访了已是满头银发的张克明,看上去他身体不错,神态安详,
  问:你为什么身为领导干部不避嫌,向下属企业多次借款,尤其是向刘老板等民营企业家借款?他解释说:“因为他们的资金比较宽松,可以出借,也没有想那么多,借了后再还吧。我家买房到银行去借款也可以。但成本高了,其中向刘老板借款,内心是不想还的。’
  问:为什么违规去帮助刘某等人的公司,敢冒风险接受贿赔?他一再狡辩:“我为他们办的事情都是政策允许的,没有超越法律。我承认拿他们钱财是受贿,但我为他们办事正常。”
  张克明说自己当兵在天津25年,与家属分居17年,孩子靠妻子带大的。本来想回沪后,给家里人创造好环境,没有想到,好日子没有过多少年,老太婆现在又孤苦伶仃一个人了……
  10多年担任副区长的日子里,他一直谨慎、低调。不给退休的妻子安排工作,不给孩子享受特权,不随便拿别人的钱财……“不差钱’的张克明克制不了私欲最后“捞一把”,他解释是因为“私心太重”,考虑家庭和家人利益太多所致。“能利用一点关系就利用,能捞一点钱就捞一点”,如此的思想偏差,其晚节不保也就不足为奇了。
  张克明的退休金比一般老百姓高,在退休后兼职多家的收入比在职时还多,这个翻身感很强、口口声声“感谢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缺乏的就是自律和觉悟。“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退休后的张克明本应看透名利,和老婆孩子一起享受天伦之乐。谁料想,最后竟然身陷囹圄度过一段余生呢。
  约定退休后受贿方式不算新颖,但是“广种薄收”的方式非常典型。有职有权时慷国家之慨,等退休后收取利益,无非是考虑在位时受贿容易案发,难以逃脱越来越强大的监管机构的监督。真可谓,捞有道,非常道。但是,以为退休后是自由人,可以不受单位制约的张克明却没有逃脱恢恢法网。
  2009年3月,张克明因受贿18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追缴所有非法所得,并没收财产30万元。曰
  编辑:靳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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