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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的全国卫生总费用中,各级政府预算投入所占比例由十年前的不足16%提升到28.6%,医疗保险等社会筹资从20%提升到35.9%,城乡居民个人支付比例从60%降至35.5%。我国卫生总费用发生了重大的结构性变化,人民群众获得了更多的实惠。在9月27日于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2011年医改政策研究成果传播暨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员会议上,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介绍了上述最新测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