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湖南近代法学教育肇始于清末变法时期,时务学堂、课吏馆、仕学馆、法政学堂等的创办,促进了湖南法学教育之产生。民初延续了清末法学教育之发展,在各方面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湖南公私法学教育呈现发达兴盛之态。省治以后,湖南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延续,主要表现为公立湖南大学法科之发展。湖南近代法学教育的整个发展历程具有鲜明特征,其对当今法学教育发展具有一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