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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铁路用地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保障,其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当前由于铁路用地管理粗放的原因,造成非法占用铁路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对铁路的运输安全造成威胁,也使铁路的土地资产白白流失,从而影响铁路运输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加强和做好铁路用地的保护工作,成为当前铁路系统工作者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笔者根据工作实践,对加强铁路用地保护工作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铁路用地;保护;措施
前言 铁路用地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由于铁路用地管理粗放的原因,造成非法占用铁路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对铁路的运输安全造成威胁,也使铁路的土地资产白白流失,从而影响铁路运输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加强铁路用地保护,创新管理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手段,确保铁路用地不被非法占用,维护铁路运输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当务之急。
1、铁路用地违法侵占现象
在铁路用地中,有的地方为了某些项目工程建设,未经铁路企业许可非法占用铁路用地;有的临近铁路企业的单位受利益驱使,长期占用铁路用地,据为己有,随意处置铁路用地;还有的铁路附近居民无视法律或对铁路用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私自在铁路用地上种植作物或建造建筑物。
2、出现违法占用铁路用地的原因
2.1土地管理法宣传不到位,普遍缺乏依法用地意识。我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就已经实施,一些法律法规也不断地出台。每年“6月25日”被定为土地宣传日,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普及和宣传教育。但仍有一部分人对土地法的认识不到位,依法用地意识不强,特别是私心杂念和个人利益至上较为严重,认为“公家”的光,能沾就沾,思想意识中根本没有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认为这不是违法违纪,不会得到惩罚,所以一少部分人胆大妄为,随意占用铁路用地,据为己有。
2.2铁路企业用地管理方式粗放落后,企业自身保护铁路用地意识不强,缺少资产意识和大局观念。随着铁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和铁路规模的不断扩大,铁路用地涉及的点多面广。尤其是一些边缘用地,铁路企业对其重视不够,管理手段落后,有的没有用地管理制度,有的即使有制度也没有贯彻执行,对企业用地的保护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对一些违法侵占铁路用地的现象没有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处置,没有及时将一些违法侵占用地的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很多在形成了违法占地事实之后,再进行过问,处置问题的难度大大增加,一拖再拖,久而久之很多不了了之,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还有少数单位对集体利益和资产认识不够,对铁路用地擅自出租或转借他方使用,认为也不影响铁路企业利益。但是一旦时间过长,再加上出租后管理缺乏,不能及时的跟进,久而久之产生用地纠纷,收回铁路用地困难,引起铁路企业的土地资产无形中流失。
2.3铁路用地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执法管理不严问题。铁路用地的监察管理还存在缺位现象,实际上还处在企业被动管理的模式当中。铁路用地管理部门一般属于省国土资源厅派出机构,往往只有检查权、调查权,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在处理铁路违法占地等案件中要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不能直接对违法者进行处置,使一些铁路违法案件得不到妥善和及时处置,更没有对占地者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甚至看到土地管理部门也拿私自占地无济于事,软弱怕事,因此纷纷效仿,群起而占地,对铁路企业的用地形成瓜分的威胁,对企业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3、加强铁路用地管理举措
3.1加强铁路用地的巡查监管。铁路用地涉及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成呈带状分布,而且多处于交通不发达的偏僻地带,铁路用地的监管看护难度很大。因此单凭铁路管理部门一家的力量来监管广阔领域的铁路用地,难免力不从心。因此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探索以铁路土地管理部门为主,各铁路单位为辅共同监管、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借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共同管理、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对铁路用地形成强大的保护屏障。另外,对一些特殊领域特殊地段的铁路用地,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法,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签订管理责任状,将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责任末梢,并建立完善定期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违法占用铁路用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使铁路用地得到有效的保护。尤其针对一些开放式的铁路用地或者未经改造的生活区的铁路用地,这是发生违法占地行为的高发区,要加大监察力度,对这些铁路用地应进行严格看护,确保不发生资产流失现象。
3.2明确铁路用地权属,受到法律保护。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铁路用地才受法律保护,所以要是铁路用地受到法律保护,必须要明确铁路用地权属,铁路用地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及时明确权属,依法登记,这样才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要加大对非法占地行为的维权,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占地行为,要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占地行为,采用发函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3.3建立完善铁路用地考核机制。要把铁路用地管理纳入一体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奖惩制度,使用地监管和履行职责和绩效考核挂钩,将用地保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各单位出现失职监护及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除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管人员和企业单位领导的责任,把监管责任牢牢落实在行动上。
3.4提升铁路用地监察管理水平。铁路用地管理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工作,涉及点多面广,政策性强、专业技术要求高。要保护好铁路用地,土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断学习和创新,提高自身素质和土地管理水平,并不断研究新方法、新举措,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铁路土地不被侵占,保证铁路企业正常运行。
4、结束语
加强铁路用地管理,保护好铁路用地,是确保铁路企业健康运行的关键举措,是保证企业资产不流失的重要途径。土地管理部门和铁路企业必须联起手来,统筹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来避免铁路企业用地不受非法占用和利益受损。
参考文献:
[1]李志刚. 铁路用地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企业科技与发展,2016,(09):103-105.
[2]翟平. 加强鐵路用地保护措施分析[J]. 施工技术,2012,(S1):250-251.
[3]张洁瑜,李耀增,陈泽昊,徐学存. 我国铁路建设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发展趋势展望[J]. 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10,(03):143-145.
[4]肖庆鹏. 高速、重载铁路用地管理的科学定位[J]. 中国铁路,2011,(03):59-61.
[5]肖均全. 铁路用地流失原因及治理[J]. 中国铁路,2010,(09):37-38.
[6]阚叔愚,孟志勇. 铁路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与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的研究[J]. 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10,(02):49-53.
关键词:铁路用地;保护;措施
前言 铁路用地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由于铁路用地管理粗放的原因,造成非法占用铁路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对铁路的运输安全造成威胁,也使铁路的土地资产白白流失,从而影响铁路运输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加强铁路用地保护,创新管理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手段,确保铁路用地不被非法占用,维护铁路运输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当务之急。
1、铁路用地违法侵占现象
在铁路用地中,有的地方为了某些项目工程建设,未经铁路企业许可非法占用铁路用地;有的临近铁路企业的单位受利益驱使,长期占用铁路用地,据为己有,随意处置铁路用地;还有的铁路附近居民无视法律或对铁路用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私自在铁路用地上种植作物或建造建筑物。
2、出现违法占用铁路用地的原因
2.1土地管理法宣传不到位,普遍缺乏依法用地意识。我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就已经实施,一些法律法规也不断地出台。每年“6月25日”被定为土地宣传日,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普及和宣传教育。但仍有一部分人对土地法的认识不到位,依法用地意识不强,特别是私心杂念和个人利益至上较为严重,认为“公家”的光,能沾就沾,思想意识中根本没有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认为这不是违法违纪,不会得到惩罚,所以一少部分人胆大妄为,随意占用铁路用地,据为己有。
2.2铁路企业用地管理方式粗放落后,企业自身保护铁路用地意识不强,缺少资产意识和大局观念。随着铁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和铁路规模的不断扩大,铁路用地涉及的点多面广。尤其是一些边缘用地,铁路企业对其重视不够,管理手段落后,有的没有用地管理制度,有的即使有制度也没有贯彻执行,对企业用地的保护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对一些违法侵占铁路用地的现象没有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处置,没有及时将一些违法侵占用地的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很多在形成了违法占地事实之后,再进行过问,处置问题的难度大大增加,一拖再拖,久而久之很多不了了之,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还有少数单位对集体利益和资产认识不够,对铁路用地擅自出租或转借他方使用,认为也不影响铁路企业利益。但是一旦时间过长,再加上出租后管理缺乏,不能及时的跟进,久而久之产生用地纠纷,收回铁路用地困难,引起铁路企业的土地资产无形中流失。
2.3铁路用地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执法管理不严问题。铁路用地的监察管理还存在缺位现象,实际上还处在企业被动管理的模式当中。铁路用地管理部门一般属于省国土资源厅派出机构,往往只有检查权、调查权,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在处理铁路违法占地等案件中要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不能直接对违法者进行处置,使一些铁路违法案件得不到妥善和及时处置,更没有对占地者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甚至看到土地管理部门也拿私自占地无济于事,软弱怕事,因此纷纷效仿,群起而占地,对铁路企业的用地形成瓜分的威胁,对企业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3、加强铁路用地管理举措
3.1加强铁路用地的巡查监管。铁路用地涉及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成呈带状分布,而且多处于交通不发达的偏僻地带,铁路用地的监管看护难度很大。因此单凭铁路管理部门一家的力量来监管广阔领域的铁路用地,难免力不从心。因此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探索以铁路土地管理部门为主,各铁路单位为辅共同监管、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借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共同管理、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对铁路用地形成强大的保护屏障。另外,对一些特殊领域特殊地段的铁路用地,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法,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签订管理责任状,将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责任末梢,并建立完善定期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违法占用铁路用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使铁路用地得到有效的保护。尤其针对一些开放式的铁路用地或者未经改造的生活区的铁路用地,这是发生违法占地行为的高发区,要加大监察力度,对这些铁路用地应进行严格看护,确保不发生资产流失现象。
3.2明确铁路用地权属,受到法律保护。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铁路用地才受法律保护,所以要是铁路用地受到法律保护,必须要明确铁路用地权属,铁路用地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及时明确权属,依法登记,这样才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要加大对非法占地行为的维权,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占地行为,要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对地方政府的违法占地行为,采用发函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3.3建立完善铁路用地考核机制。要把铁路用地管理纳入一体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奖惩制度,使用地监管和履行职责和绩效考核挂钩,将用地保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各单位出现失职监护及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除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管人员和企业单位领导的责任,把监管责任牢牢落实在行动上。
3.4提升铁路用地监察管理水平。铁路用地管理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工作,涉及点多面广,政策性强、专业技术要求高。要保护好铁路用地,土地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断学习和创新,提高自身素质和土地管理水平,并不断研究新方法、新举措,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铁路土地不被侵占,保证铁路企业正常运行。
4、结束语
加强铁路用地管理,保护好铁路用地,是确保铁路企业健康运行的关键举措,是保证企业资产不流失的重要途径。土地管理部门和铁路企业必须联起手来,统筹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来避免铁路企业用地不受非法占用和利益受损。
参考文献:
[1]李志刚. 铁路用地监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企业科技与发展,2016,(09):103-105.
[2]翟平. 加强鐵路用地保护措施分析[J]. 施工技术,2012,(S1):250-251.
[3]张洁瑜,李耀增,陈泽昊,徐学存. 我国铁路建设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发展趋势展望[J]. 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10,(03):143-145.
[4]肖庆鹏. 高速、重载铁路用地管理的科学定位[J]. 中国铁路,2011,(03):59-61.
[5]肖均全. 铁路用地流失原因及治理[J]. 中国铁路,2010,(09):37-38.
[6]阚叔愚,孟志勇. 铁路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与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的研究[J]. 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10,(02):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