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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为《解释》)。这一《解释》的亮点在于“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从而为我们厘清了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