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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郑文凯最近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取消农业税之后,我国农村改革中又一项重大的体制和制度变革。这种新型专业合作组织的本质特征,用农民群众的话讲,就是六个字:“两在、两先、两自”。“两在”指的是“生产在家、服务在社”;“两先”指的是“先有专业生产,后有专业合作,先有群众意愿,后有组织建设”;“两自”指的是“自主管理,自由进退”。合作社通过服务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把生产同类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的相关环节链接起来,形成规模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