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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几年来,在民法的侵权民事责任理论中,逐渐有人提出了一个所谓的“无过失责任原则”,而且日益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现在,几乎我所看到的所有的民法教材和论文著作,都只见有引用和赞成此种观点的,而不见有提出怀疑或反对此观点的。不但理论工作者(包括教育和科研工作者)如此,而且实际工作部门也有人依此办事。比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