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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破产中,免责是最大的诱因。免责制度的设计和个人破产的立法指导思想休戚相关,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首要的是在理论上认可免责的正当性。个人破产的结构安排则决定了免责的模式,双轨制的立法体例分别对应着直接免责和附条件免责的模式。直接免责和附条件免责所对应的免责范围不同,哪种类型的债务可以被免责要和一国的国情和民众的心理相适应。债务人已经获得的免责会因欺诈而被撤销,免责环节要防范债务人滥用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