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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曾报道:国家有关慈善管理部门称今后将与教育部门合作,制订慈善教育计划,慈善将有望纳入到学生素质评估中。对制订慈善教育计划,进行学生慈善教育,笔者深表赞同。然而,对将慈善纳入学生素质评估,笔者认为做法欠妥。
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互助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就如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的一样,人皆天生恻隐、同情之心,我们要对这颗人类向善的种子,进行呵护、培养,让他茁壮成长。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开展慈善教育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将慈善与尚未走出校门、不具备经济独立能力的在校生“挂钩”,难免有些急功近利了。这一点,笔者有着切身的体会。
笔者以前读书的时候,家里很穷,学费都是左借右借的。每逢学校捐款,看着同学们积极踊跃,内心虽忐忑、羞愧,但能够不捐的我还是选择了不捐。有些时候,因老师反复强调,且公布每个人捐款的情况,也就只好宁可饿两天不吃饭,捐出几块钱。如今想起,笔者感到很庆幸,因为当时没有把慈善纳入学生素质评估,如果纳入了,我这方面的素质就极有可能不合格了。
举我自己亲身的例子,主要还是想再一次重申慈善的本质。慈善有道德的意蕴,但它并不完全等同于道德,或者说它并不完全属于道德,因为道德是一种规范,慈善不是。目前的共识中,慈善的本质有三:一是自愿,不被强迫,不被要求,不被胁迫,不被裹挟,不被欺骗;二是回报,慈善的回报指向社会,指向人类,不指向特定领域,不指向特定对象;三是民间,依赖于民间社会的发育程度,与人们善心的有无无关,依赖于官方引导下的民间自发,与官方有组织的强迫无关。
把慈善纳入学生素质评估,在权衡利弊之下,慈善就可能变味,“被慈善”就可能成为一种常态。为了“素质”这一功利,可以突发慈善,可以金钱慈善,可以作假慈善,可以违背自愿慈善。由于学校评估学生,是基于学校掌握的学生慈善行为而行,就会逼着学生不得不“高调”慈善。这样的慈善,最终不会变成学生的习惯、自觉,反而会变成学生对慈善的误解,对慈善的抗拒。因为,基于素质评估下的慈善,学生得到的不是心灵的慰藉,而是功利的刺激。
从可行性上说,素质评估,无论是定性的方法,还是定量的方法,最后都会区分出三六九等。可慈善,虽然终究会外化为行为,但本质上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外化为行为会有一个时间问题。那么,所谓的慈善素质评估,一是不可能准确反映学生的慈善素质,二是在暗暗提倡“即时慈善”。这种不正确的导向,不真实的评估反映,带给学生的不是愉悦、自豪,而是刺激学生产生反感、郁闷、抑郁等心理问题。因此,笔者热烈欢迎慈善教育进学校,但反对对学生进行慈善素质评估的做法。
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互助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就如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的一样,人皆天生恻隐、同情之心,我们要对这颗人类向善的种子,进行呵护、培养,让他茁壮成长。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开展慈善教育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将慈善与尚未走出校门、不具备经济独立能力的在校生“挂钩”,难免有些急功近利了。这一点,笔者有着切身的体会。
笔者以前读书的时候,家里很穷,学费都是左借右借的。每逢学校捐款,看着同学们积极踊跃,内心虽忐忑、羞愧,但能够不捐的我还是选择了不捐。有些时候,因老师反复强调,且公布每个人捐款的情况,也就只好宁可饿两天不吃饭,捐出几块钱。如今想起,笔者感到很庆幸,因为当时没有把慈善纳入学生素质评估,如果纳入了,我这方面的素质就极有可能不合格了。
举我自己亲身的例子,主要还是想再一次重申慈善的本质。慈善有道德的意蕴,但它并不完全等同于道德,或者说它并不完全属于道德,因为道德是一种规范,慈善不是。目前的共识中,慈善的本质有三:一是自愿,不被强迫,不被要求,不被胁迫,不被裹挟,不被欺骗;二是回报,慈善的回报指向社会,指向人类,不指向特定领域,不指向特定对象;三是民间,依赖于民间社会的发育程度,与人们善心的有无无关,依赖于官方引导下的民间自发,与官方有组织的强迫无关。
把慈善纳入学生素质评估,在权衡利弊之下,慈善就可能变味,“被慈善”就可能成为一种常态。为了“素质”这一功利,可以突发慈善,可以金钱慈善,可以作假慈善,可以违背自愿慈善。由于学校评估学生,是基于学校掌握的学生慈善行为而行,就会逼着学生不得不“高调”慈善。这样的慈善,最终不会变成学生的习惯、自觉,反而会变成学生对慈善的误解,对慈善的抗拒。因为,基于素质评估下的慈善,学生得到的不是心灵的慰藉,而是功利的刺激。
从可行性上说,素质评估,无论是定性的方法,还是定量的方法,最后都会区分出三六九等。可慈善,虽然终究会外化为行为,但本质上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外化为行为会有一个时间问题。那么,所谓的慈善素质评估,一是不可能准确反映学生的慈善素质,二是在暗暗提倡“即时慈善”。这种不正确的导向,不真实的评估反映,带给学生的不是愉悦、自豪,而是刺激学生产生反感、郁闷、抑郁等心理问题。因此,笔者热烈欢迎慈善教育进学校,但反对对学生进行慈善素质评估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