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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英国19世纪中期,女性文学迅速觉醒,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品之一。提及这部小说,人们常常谈论的是简·爱如何不顾自己卑微的身份努力追求个人的解放和自身的幸福,而书中另外一位女性——伯莎·梅森则通常被认为是无耻、下流的“疯女人”。但在其“疯”的表面下则蕴藏着与简十分相似的女性意识的觉醒。本文将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对伯莎·梅森进行分析。
二、女性主义
有关女性主义的理论多达二十多种,但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男女平等。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坛里,出现了一大批与狄更斯、撒克里等现实主义作家齐名的女性作家,她们描绘“新时期”的女性,女性意识开始觉醒,主要活动是同旧的习俗作斗争,挑战男权主宰的世界,追求个人的独立和平等。
三、伯莎·梅森的成长及婚姻背景
伯莎·梅森出身于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家庭,她天生丽质,少女时期的她无忧无虑。但是男权当道,伯莎无论如何美丽也只是男人的一部分。伯莎的父亲和弟弟明知她可能由于遗传而精神病发作,却仍然暗中用三万英镑将其“卖”给罗切斯特这个“名门”。婚后,依照法律,已婚女子无权支配自己的嫁妆,伯莎所有的财产都归丈夫管理。四年之内,罗切斯特的父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他一下子就变得“足够富有”了,伯莎此时在他的眼中已然没有任何价值,罗切斯特说“她的趣味使我感到厌恶,她的气质平庸、低下、狭隘”。他后来将伯莎装在笼子里用船运回了桑菲尔德,关在三楼的密室里,一关就是十五年。这充分反映了十九世纪的英国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和所受到的巨大压迫。
四、伯莎·梅森的抗争过程及其女性主义分析
(一)火烧罗切斯特
在罗切斯特回到桑菲尔德不久的一个晚上,伯莎偷走了密室的钥匙,趁格雷斯·普尔熟睡之际逃了出来,点燃了罗切斯特的房间,试图把罗切斯特烧死在床上。罗切斯特是男权社会中夫权的代表,他代表了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和男尊女卑的婚姻制度。他的男权思想为伯莎强行安上了一个名称“疯子”。但是伯莎为什么不去烧别人的房间,而是径直去烧罗切斯特的房间,而且安排还如此缜密。可见她是清醒的, 她的抗争是对这个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反叛,是对个人自由的渴望,这让他的丈夫恐惧,所以才称她为“疯子”。但是伯莎的斗争一直都直指剥夺她自由、毁灭她人性的敌对男权。
(二)刺伤梅森
罗切斯特在家举办聚会的一天,伯莎的弟弟梅森来看她,晚上伯莎用提前藏在衣服里的匕首刺伤了梅森,并且在他的胳膊上咬出了伤口。梅森说:“她吸了血,她说要把我的心吸干。”梅森是男权社会里夫权的全力维护者。他同父亲合伙将伯莎“卖”了罗切斯特家族,可以说是将伯莎推进“火坑”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如果伯莎没有面临那么大的压迫,而是在有爱的环境中生活,她的精神状态也许就不会那么差。是梅森和父亲不负责任地将其嫁给同样不负责任的罗切斯特,所以伯莎刺伤梅森,“血债血偿”是在情理之中的,同时这也是其对于父权的直面挑战。
(三)撕毁婚纱
简·爱与罗切斯特婚礼前几天的一个夜里,伯莎又一次逃出密室。这次她来到了新娘子简的房间,当她看到婚纱的时候,似乎是想到了自己的婚姻,于是将它撕了粉碎扔在了地上。伯莎的婚姻是导致她精神崩溃、失去自由的主要原因之一,男尊女卑、等级森严的婚姻制度是压迫她、束缚她的罪魁祸首。因此当她看到婚纱,回想起自己的婚姻时,自然会愤怒、嫉妒、伤心,所有的情绪涌上来,便把婚纱“撕成两半,扔在地上,踩了起来”。她没有去伤害简,而是把所有的怒气撒在了婚纱上,可见她疯狂的外表下还是有一种较为清醒的意识的,她不去伤害无辜的人,而是只身同男权主导的婚姻制度做对抗。
(四)与桑菲尔德同归于尽
在同夫权、父权、婚姻制度做了一系列抗争之后,伯莎最后选择了自身的解脱。她最后一次逃出密室,点火烧了桑菲尔德,尽管罗切斯特爬上屋顶大声叫她“伯莎”,但是在罗切斯特向她靠近的时候,她大叫一声,纵身从城垛上跳了下去。同时,这场大火也使曾经一直禁锢着她、压迫着她、代表着男权统治的桑菲尔德化为了灰烬。伯莎最后通过她这样疯狂的举动向我们展现了女权斗士争取自由、对抗男权的英勇形象。
五、结束语
夏洛蒂·勃朗特成功塑造的简·爱堪称典范,而伯莎·梅森这一另类颠覆男权社会的“疯女人”形象则同样经典形象,她表面疯狂,内心清醒,挑战夫权,挑战父权,控诉婚姻,一路从密室走来,英勇的女权斗士形象留给了读者的启发是深远而长久的。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英国19世纪中期,女性文学迅速觉醒,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品之一。提及这部小说,人们常常谈论的是简·爱如何不顾自己卑微的身份努力追求个人的解放和自身的幸福,而书中另外一位女性——伯莎·梅森则通常被认为是无耻、下流的“疯女人”。但在其“疯”的表面下则蕴藏着与简十分相似的女性意识的觉醒。本文将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对伯莎·梅森进行分析。
二、女性主义
有关女性主义的理论多达二十多种,但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男女平等。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坛里,出现了一大批与狄更斯、撒克里等现实主义作家齐名的女性作家,她们描绘“新时期”的女性,女性意识开始觉醒,主要活动是同旧的习俗作斗争,挑战男权主宰的世界,追求个人的独立和平等。
三、伯莎·梅森的成长及婚姻背景
伯莎·梅森出身于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家庭,她天生丽质,少女时期的她无忧无虑。但是男权当道,伯莎无论如何美丽也只是男人的一部分。伯莎的父亲和弟弟明知她可能由于遗传而精神病发作,却仍然暗中用三万英镑将其“卖”给罗切斯特这个“名门”。婚后,依照法律,已婚女子无权支配自己的嫁妆,伯莎所有的财产都归丈夫管理。四年之内,罗切斯特的父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他一下子就变得“足够富有”了,伯莎此时在他的眼中已然没有任何价值,罗切斯特说“她的趣味使我感到厌恶,她的气质平庸、低下、狭隘”。他后来将伯莎装在笼子里用船运回了桑菲尔德,关在三楼的密室里,一关就是十五年。这充分反映了十九世纪的英国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和所受到的巨大压迫。
四、伯莎·梅森的抗争过程及其女性主义分析
(一)火烧罗切斯特
在罗切斯特回到桑菲尔德不久的一个晚上,伯莎偷走了密室的钥匙,趁格雷斯·普尔熟睡之际逃了出来,点燃了罗切斯特的房间,试图把罗切斯特烧死在床上。罗切斯特是男权社会中夫权的代表,他代表了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和男尊女卑的婚姻制度。他的男权思想为伯莎强行安上了一个名称“疯子”。但是伯莎为什么不去烧别人的房间,而是径直去烧罗切斯特的房间,而且安排还如此缜密。可见她是清醒的, 她的抗争是对这个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反叛,是对个人自由的渴望,这让他的丈夫恐惧,所以才称她为“疯子”。但是伯莎的斗争一直都直指剥夺她自由、毁灭她人性的敌对男权。
(二)刺伤梅森
罗切斯特在家举办聚会的一天,伯莎的弟弟梅森来看她,晚上伯莎用提前藏在衣服里的匕首刺伤了梅森,并且在他的胳膊上咬出了伤口。梅森说:“她吸了血,她说要把我的心吸干。”梅森是男权社会里夫权的全力维护者。他同父亲合伙将伯莎“卖”了罗切斯特家族,可以说是将伯莎推进“火坑”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如果伯莎没有面临那么大的压迫,而是在有爱的环境中生活,她的精神状态也许就不会那么差。是梅森和父亲不负责任地将其嫁给同样不负责任的罗切斯特,所以伯莎刺伤梅森,“血债血偿”是在情理之中的,同时这也是其对于父权的直面挑战。
(三)撕毁婚纱
简·爱与罗切斯特婚礼前几天的一个夜里,伯莎又一次逃出密室。这次她来到了新娘子简的房间,当她看到婚纱的时候,似乎是想到了自己的婚姻,于是将它撕了粉碎扔在了地上。伯莎的婚姻是导致她精神崩溃、失去自由的主要原因之一,男尊女卑、等级森严的婚姻制度是压迫她、束缚她的罪魁祸首。因此当她看到婚纱,回想起自己的婚姻时,自然会愤怒、嫉妒、伤心,所有的情绪涌上来,便把婚纱“撕成两半,扔在地上,踩了起来”。她没有去伤害简,而是把所有的怒气撒在了婚纱上,可见她疯狂的外表下还是有一种较为清醒的意识的,她不去伤害无辜的人,而是只身同男权主导的婚姻制度做对抗。
(四)与桑菲尔德同归于尽
在同夫权、父权、婚姻制度做了一系列抗争之后,伯莎最后选择了自身的解脱。她最后一次逃出密室,点火烧了桑菲尔德,尽管罗切斯特爬上屋顶大声叫她“伯莎”,但是在罗切斯特向她靠近的时候,她大叫一声,纵身从城垛上跳了下去。同时,这场大火也使曾经一直禁锢着她、压迫着她、代表着男权统治的桑菲尔德化为了灰烬。伯莎最后通过她这样疯狂的举动向我们展现了女权斗士争取自由、对抗男权的英勇形象。
五、结束语
夏洛蒂·勃朗特成功塑造的简·爱堪称典范,而伯莎·梅森这一另类颠覆男权社会的“疯女人”形象则同样经典形象,她表面疯狂,内心清醒,挑战夫权,挑战父权,控诉婚姻,一路从密室走来,英勇的女权斗士形象留给了读者的启发是深远而长久的。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