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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下设"海外教育学院",对全校非学历留学生实行统招统管,对全校学历留学生,实行"趋同管理",与院系共招共管。但国际合作交流处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运行体制,也导致其应有的监督与协调功能严重缺失。因此必须尽快将海外教育学院从国际合作交流处中独立出来,同时成立独立于国际合作交流处与海外教育学院之外的留学生招生事务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