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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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当前青少年以“80”后、“90”后为代表,由于处于社会转型的阶段,社会风气,人文观念、思想,错综复杂,因而新时期青少年犯罪也表现出一种不同于以前的犯罪特点。对于新时期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并提出预防。
  关键词:青少年;新时期;对策
  青少年,顾名思义有别于成年人。青少年尤其是自身价值观,世界观尚未成熟。而今社会更是错综复杂。青少年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会不知觉的走上犯罪的道路,以至毁其一生。同时,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因而,对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时期青少年犯的犯罪特点
  (一) 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
  根据有关调查,在2006年,全国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中,16岁为大约八分之二,17岁为64.75%。在2007年,在押未成年犯中年龄为16岁的,天津市为10.77%,山东省为8.55%,河北省为21.87%,而17岁的,天津市为48.37%,山东省为34.91%,河北省为71.53%[1]。这一时期的青少年犯以“80”后为主,其主要犯罪年龄为16岁、17岁。再者,根据2012年对湖北省未管所随机抽取的100名“90”后未成年罪犯的调查中,15岁到16岁的占总数69%,[2]其主要年龄集中于15、16周岁。从“80”后与“90”后的犯罪集中年龄对比中,不难看出新时期青少年犯罪趋向于低龄化发展的趋势明显。而且相比成人犯的年龄分布没有与未成年人类似集中于一个区间。
  (二) 犯罪群体特殊化
  青少年罪犯中都会有主要的类型的构成。根据有关调查,参对于“80”后青少年犯,从被捕前职业上看,无业人员达到64.1%。而 对于“90”后青少年犯的调查中也不难发现,闲散人员占有56%,也占主要部分。另外,此类人员还有一个特点即是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较低。
  (三) 涉网,涉毒犯罪呈上升趋势
  随着网络信息科技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由于沉迷于网吧,把网吧当做自己的家。同时也有极少青少年犯以成为黑客这种错误的目标导致的种种犯罪。而对于涉毒犯罪问题来说,由于酒汉等娱乐场所的出现,毒品在其场合流通,而青少年犯辨别能力还未完善,很容易粘染毒品,走上涉毒犯罪的道路。这种种现象,我们不难看到新时期青少年犯对涉网,涉毒犯罪问题呈上升趋势。
  (四) 犯罪行为暴力,凶残化趋势
  根据有关方面统计和抽样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暴力性日趋明显,严重暴力犯罪比例明显上升。近年来,犯抢劫、强奸、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五类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罪犯约占全部罪犯的50%左右[2]。对于此类青少年犯,他们身高、骨骼、肌肉等生理特征已渐成熟,从而认为自己有能力,拥有了力量。同时,从心理,他们崇尚暴力解决问题,并且为了在别人面前显示自己的大胆和勇敢,做出尽为疯狂的行为,这种不计后果的幼稚的心理,导致青少年暴力型犯罪居多。
  (五) 犯罪动机趋向单纯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娱乐也随发展。然而,青少年犯为了娱乐而通过犯罪途径钱财不占少数。青少年犯的犯罪动机,主要是对金钱的渴求和虚荣心理。同时,由于青少年心理上未完全成熟,并且容易被朋友怂勇和教唆。此外,由于对法律认知不足,也是使青少犯为了钱而犯罪原因。而成人犯的犯罪原因就多种多样了,有为了权利的,更有为情而犯罪的。相比之下未成人犯的犯罪动机尤为单纯。
  二、青少年犯的犯罪原因分析
  (一)内因
  1、文化水平低下。根据有关调查,在1793名未成年犯中,“小学没毕业”占13.78%,“小学毕业”占14.73%,“初中没毕业”占43.37%,“初中毕业”占17.07%,“高中或中专没毕业”占5.46%,“高中或中专毕业”占1.5%,“大专以上”占0.05%。未成年犯初中以下学历占93%[3]。再看看山东鲁南监狱相关调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0”后罪犯的91.23%。由这两项调查看出,青少犯文化层次水平较低,并且从调查中还反映出青少年犯都大多数是中途辍学。
  2、不良的价值观。在青少年犯的价值观上有以下几点不良的表现:第一、自我为中心。青少年犯中的个人主义严重,自私自利,并且凡事都希望满足自己的欲望,但是又受不了委屈。由此青少年犯的人际交往能力不良。第二、不讲责任。在青少年犯,只讲权利,不讲责任,甚至不愿为他人,为社会做出半点牺牲。同时,崇尚个人英雄主义。第三好逸恶劳。在优裕的成长环境下,部分青少年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不良生活习惯。同时享乐主义的价值观影响,他们不愿付出劳动,觉得参加社会劳动过于辛苦,易于产生不劳而获的不良心理,易于踏上犯罪之路。第四、崇尚过高的消费。青少年受拜金主义的影响,养成不良攀比习惯,从而追求过高的消费,但是自己的家庭不能负担起这类高消费,让部分青少年为了弄到氏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心理层面。从心理层面分析,青少年有几种不良心理在犯罪中起着作用。第一、逆反心理,青少年犯社会道德低下,抗拒法律,即使在改造中认罪悔罪感不强。同时,他们偏要跟法律,法规对着干的心理做遂。第二、意气心理。青少年犯是自我意识强烈,虚荣心强,自我控制能力差。同时辨别是非能力不足,盲从性与依赖性明显,热衷于所谓的哥们意气,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想法。第三、模仿心理。现在电影充斥着暴力,在这些影片中,青少年犯看到的是黑社会组织的嚣张,老大的张狂,并以此模仿,三五成群,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第四、偏离轨道的性心理。当今社会上,食品中含有大量激素,以致青少年的生理方面早熟。同时,市场上充斥着黄色音像制品,这使得青少年犯的性心理不健全,导致犯罪。第五、报复心理。现在社会风气浮燥,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过程。“有仇必报”的心理,使青少年犯在强烈的报复心理下,失去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行为。这些不良心理存在的原因,青少年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社会不良环境对其不良的引导,同时青少年特有的闭锁心理等等。因而预防青少年犯罪,对其心理层面的引导和教育,防上青少年出现类似不良心理。   (二)外因
  1、社会环境问题。如今社会营造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氛围。新时期的青少年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一代,从小生长环境比较优越,又受到父母宠爱,经历了各种洗礼,如全球化、信息大爆炸等等,养成高消费、攀比的不良习惯。对于不良的社会风气,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以下三方面:第一、文化市场的不良内容。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凶杀暴力、色情、赌博等有损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内容,对青少年产生极其不尽的影响。例如香港曾经的一系列电影名为《蛊惑仔》,该片里面充斥着青少年暴力,使得不少青少犯观众兑相模仿,使他们走上犯罪之路,牢狱之灾。同时,街头网吧、迪吧,游戏厅一家挨一家,不少新时期青少年荒废学业,沉迷于网络游戏,玩乐,毒品之中难以自拔。许多青少犯也由于沉迷了网络虚拟世界上,分不清现实与网络而导致犯罪,例如一个青少犯在玩耍时与一个同学产生了口角,随其拿出一把匕首,刺了该同学要害部位,使该同学死亡。但是他如梦初醒地说:“游戏的人被刺几下是没事的,一会儿就活起来,可是没想到……”第二、犯罪团伙的猖撅。根据《未成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让一些犯罪团伙千方百计的诱骗,教唆、威胁青少年犯罪,把他们拖下水。部分青少年过早辍学,整天游荡社会上,易结识不良分子,受其“熏陶”去犯罪。第三、贫富差距引发不平衡心理。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加上攀比心理深化,使社会上对贫穷的人排斥,令贫困家庭的青少年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包容,产生心理不平衡,引发自卑感等等不良心理。但是他们又很难得到及时的引导,很容易引发犯罪。同时,还有一部分青少年犯,家庭无经济来源,只能靠偷蒙拐骗抢来维持生活。
  2、教育体制不完善。目前学校教育很大程度地无法摆脱极端功利心态的束缚。孩子从小就被套上“学而优则仕”的伽锁。更由于社会过于重视学校的升学率,学习成绩成了评判好学生与坏学生的唯一准绳。因而学校教育所提倡素质教育,却往着应试教育方向发展。学校过于看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在这种重成绩的氛围下,学习不好的孩子很容易遭到其他孩子的歧视。同时,学校对这部分学生也爱理不理,致使他们处于失控状态,过早辍学,过早离开校门,混际于社会,接爱不良影响,导致违法犯罪。
  3、家庭不良因素。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个课堂。但是由于一些家庭不良因素,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例如第一、缺少有效必要的交流。由于现代社会的发展,一些父母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物质保障,忙于工作或者外出务工,将孩子交给祖辈照顾。还有一些家长只顾自己享乐,在业余时间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问题,生活问题和思想表现。此外,科技的发展,孩子获取知识的渠道增多,并且更容易通过网络途径交友,这使他们更不愿与父母交流,父母对他们的思想捉摸不透,更不要说给予引导,以致孩子变坏都毫不知情。第二、家庭管教不当。一方面,新时期青少年中独生子女居多,父母把他们视为掌中宝,对其子女过于溺爱,对其严格要求过少,甚至纵容庇护其不良行为。现在有很多青少年犯迷上了上网,但是父母只是单单对其经济上的限制,没有对其进行教导。由于这些孩子缺乏管教,很容易结识社会不良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有些家庭却管教过严,甚至崇尚棍棒教育,认为棍棒教育之下出孝子等等。现代社会竞争激烈,一些父母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上,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着过于疯狂的财力、精力、的投放,但这往往没有征求孩子意见,而且对孩子的期望过高,对孩子要求过于严格,易于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第三、家庭成员与家庭结构不健全。在这个离婚率越来越高的时代,这也意味着单亲家庭孩子的数量越来越多,并且很多家庭父母是由于不贞爱情,不好的行为习惯而离婚,但在此这前,这些行为都是给孩子做“榜样”。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再加上单亲离异很容易给孩子带来不良成长环境。若是结识不良社会人士,很容易走上邪路。第四、科学技术、网络的发展。目前科学技术与网络的日渐发达,但是一系列法律法规还未健全。网络的虚拟化和不良内容的排斥,孩子过早地接触这些不良事物,使其心理发展,认知方面有偏差,很容易走上网络犯罪。
  三、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建议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是一项需要社会、家庭、学校共同努力的工程。
  (一)社会治安、风气整顿。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群防群治机制。首先,适时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不良现象,加强对网吧、迪吧、KTV等娱乐场所的监控管理,建设长效的举报监督机制。其次,对未成年人的有害行为进行限制,如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等。此外,净化文化市场、整顿音像制品、报刊,强化对黄色、淫秽等不良内容的查禁止。最后,严格监管网络,打击涉及“黄赌毒”的网站,轻者责令删除,重则责令停止服务。
  (二)注重家庭教育的方法。不要对孩子过分溺爱,也不要对其引导。通过这个方法,让父母走进孩子的心灵,了解孩子需求,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并限制其不合理需求,不良朋友的往来。此外,要及时向他们提出正确的要求和建议。同时,要教会孩子能够正确地面对人生。最后,做为家长,应当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树立优良的榜样。
  (三)学校预防。学校是青少年成长过程的主要场所,因而也是预防的重中之重。学校应当开展素质教育,而不是应试教育,对所谓的坏学生要加强和教育,尽可能让其转化,不可随意的给予处分,尤其是开除要慎之又慎,将教育成果纳入班主任的考评内容。同时,学校也要适当开展以下教育。首先是法制教育,要从时间上保证法制教育,选派优秀教师,争取生动、活泼、有趣的形式,让学生接受并了解法律。其次,加强道德观教育。通过举办爱国教育,促使其养成良好习惯。最后,开展系统青春期教育和性教育,学校在课堂上,对青少年讲述有关于青春期的内容和一些基本的性知识,让学生了解这种事物,简单的说就是满足其好奇心。还有学校应当对“留守孩童”、“单亲家庭”的孩子多一份关心和呵护,尽可能弥补其家庭教育的空缺。   (四)从法院角度来说,应立足教育,注重挽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注意讲究审讯、审查的方式和方法,突出对案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办案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通过拉家常式的讯问方式,打开未成年人的内心世界,掌握他们的心理状态,因人制宜,因事制宜。
  对于当前青少年犯的研究是必要的,更好的了解青少年,并且能够做出预防措施。这能让我们更好的营造和谐社会。
  注释:
  [1]该数据参见《中国法律年鉴》各年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统计.
  [2]该数据参见:谢利苹 《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防范对策》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1期.
  [3]该数据参见,法制网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动向的数据报告》.
  网址: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0-09/01/content_2268588.htm.
  参考文献:
  [1]杨亚芳.《加强青少年罪犯感恩教育之我见》 中国监狱学刊 2012年第2期.
  [2]谢利苹 《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分析及其防范对策》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1期.
  [3]黄先文 《青少年罪犯美育初探》 《犯罪与改造研究》2012年第6期.
  [4]湖北省未管所课题组 《“90”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 《犯罪与改造研究》2012年第5期.
  [5]范俊儒 《关于“80”后罪犯改造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8年第9期.
  [6]金鑫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与对策初探》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11期.
  [7]山东省鲁南监狱课题组 《“90”后罪犯改造工作探索与思考》 《犯罪与改造研究》2012年第10期.
  [8]林丽琴 《笔迹行为矫正对不良个性未成年犯矫治的探究》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6期.
  [9]《关于“90”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法律教育网,网址.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16900_173/2010_4_21_wa915382841112401028344.shtml,日期:2010、4、21.
  [10]张雅凤 新编《罪犯改造心理学》 群众出版社 2007年.
  (作者通讯地址:翔安区人民法院,福建 厦门 3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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