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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治的视角来审视中国当前的泛珠三角市场一体化与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就不难发现该区域经济合作同国内其他区域经济合作别无二致,客观上都已经并且必将日益严重地受制于以下不利法律因素的困扰。为了切实解决泛珠三角市场一体化与投资服务贸易自由化中难免出现的种种法律抑制问题,必须从法治建设上入手,通过法律手段来建立跨行政区的有效合作机制,以确保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