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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形成的一个基础,研究民法必定离不开对意思表示的研究。意思表示的概念研究也产生了很多观点,但是最有价值的研究还是意思表示的成立问题,包括意思表示的成立的概念和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研究意思表示的成立有利于保护民法上的当事人的利益,有利于明辨法律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民法的研究和完善。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也是民法界争论的焦点,本文主要把意思表示分为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当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缺失时,还可以通过行为人的撤销权来进行救济。
关键词:意思表示;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
一、意思表示的成立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的概念有两个部分需要理解:首先,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行为来从外部表现为他人所知的意图;其次,意思表示需要有内心的意思,这是行为人真实的内心意愿。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观点,主要的分歧集中在意思表示内在要件的构成,五要件说,四要件说,三要件说,两要件说都有。并且即使是同一观点的学者也会因为“意思说”和“表示说”的不同而产生分歧。后期的学者又提出了一个单一要素的概念,认为意思表示是一种有效表示,并非一种告示,也不是复合式的形体。
其实意思表示概念并没有太多的实践意义,但是意思表示的成立,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并且非常有实践意义。
(二)意思表示的成立
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必须要获得法律上的关联性,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有意识的。根据上文“意思表示”的概念,我们可以得出意思表示的成立,即一个有意识的表示行为如果具有表示上的效力,那么这个意思表示就是成立的。我们如何来判断这个意思表示的效力呢?根据我们平时生活中的客观的评判标准或者是规则来进行判断,并且还要充分的考虑受领人是否能理解其意图。
二、意思表示成立的研究意义
(一)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明确辨别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条件,只有明确了意思表示是否成立,才能明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然后才能辨别行为人所享有的民事法律权利和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义务。所以研究意思表示都成立与否就是为了辨明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二)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民法的制定除了有维持和规范私法秩序的功能,其实最大的存在价值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意思表示是民法上的基础概念,也是民事行为判断的基础,意思表示的成立与否能否确定,与当事人的契约能否成立有直接关系。当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是不成立的时候,民法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规定不同的救济方式。
(三)有利于民法的研究和完善
民法的研究对象有很多,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上的基础,所以意思表示的研究对于我国民法界的研究和民法将来的发展完善至关重要。意思表示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的明晰民事法律行为。
三、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
(一)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的分类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民法学界众说纷纭,但是通说认为有两部分构成:客观和主观两个部分。客观的行为就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的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主观的意思就是指行为人内心的活动思想。当只具备主观的思维时,行为人的意思并不能被外人所知,需要行为人有一定的表达方式将其为外人所知,这就需要客观的表示将行为人的意思赋予法律的效力。与意思表示有几个关键的要素是学界经常讨论的焦点:
(二)意思表示成立的几个要素
因为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有较大争议,本将几个经常讨论的要素进行分析:
1.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是行为人内心的想要达到的经济利益。本文认为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之一,并且是意思表示成立最基础的要素。目的意思包含的意思不仅仅是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还是民事法律行为形成的前提,也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雏形。只有行为人先产生了目的意思,才有作意思表示的欲望,才有产生意思表示的可能。比如,甲与乙要进行一桩交易,那么甲一定明白自己必须与乙作一个交换(涉及经济利益的交换),才能有可能达成交易,在这个时候甲已经在内心有了目的意思。
2.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其实就是表达要达成意思表示行为人所做行为要有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许多观点认为效果意思不是意思表示必要的成立要件,但是意思表示的效力是意思表示能否成立的最关键因素,所以效果意思必定会成为意思表示成立的要件之一。效果意思即代表了行为人内心的意思表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又代表在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上的规范性,也是连接意思表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桥梁。效果意思的存在是一种公平,不仅考虑了行为人的利益也考虑了受领人的利益,达到了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平衡。
3.表示行为
其实表示行为就是意思表示的客观方面的内容,就是行为人表达自己内心意愿所用的方式。其实每一个行为人所做的外部行为都可以构成表示行为,当然这个行为必须可以为外部所识别。表示行为所表现出的方式有三种:明示,默示和推断。明示就是用某种方式直接表现出来,默示就是无表示而推断为同意,推断就是通过对行为人和受领人的某种表现来回推出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当然还可以直接分为明示和推断两种方式,因为默示也需要进行推断才能得出结论。
在意思表示成立的这个问题上,还有几个与之相关的要素,行为意思,表示意思等等。这些要素在许多观点中也是意思表示的成立要素,这些要素的含义可以包含在其他三个要素中。行为意思就是行为人作某种行为的意思,表示意思就是行为人有想表达内心意思的欲望。这些都没有必要再详细的分列出来研究,没有必要还会降低效率。
四、意思表示成立要件缺失后的救济
(一)缺失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成立的基础,如果行为没有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意识,那意思表示就不可能发生,所以目的意思缺失是没有救济方法的,只能推断为没有意思表示的发生。
(二)缺失效果意思(下转第111页)
(上接第108页)
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就是效果意思缺失的表现。当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缺乏效果意思的时候,说明行为人的表义行为有某种瑕疵,行为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这样可以平衡相对受领人所承担的风险。当然,行为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对自己有瑕疵的意思表示进行撤销。但是行为人的撤销权要有限定,不能随意行使,法律规定只有在行为人没有形成私法关系的意图或者表示行为不能为自己的意志控制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效果意思的缺失是意思表示成立有瑕疵的讨论焦点,也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
五、结语
意思表示主要包含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三大要素。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明确辨别法律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还有利于民法的研究和完善。当意思表示成立要件缺失时,缺失目的意思是没有救济方法的但是缺失效果意思可以要求行为人对此承担责任,也可以由行为人行使撤销权。意思表示在民法研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民法研究形成的基礎,在研究学习中,我们应当坚持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这样才能更加深入的讨论这个深刻的理论问题。
参考文献:
[1]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2]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修订第3版.
[3]韩光明.《意思表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5.
[4]张俊浩.《民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34.
[5]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35.
[6]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89.
[7]郑玉波:《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30.
作者简介:
王丹阳(1992~),女,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
关键词:意思表示;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
一、意思表示的成立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的概念有两个部分需要理解:首先,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行为来从外部表现为他人所知的意图;其次,意思表示需要有内心的意思,这是行为人真实的内心意愿。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观点,主要的分歧集中在意思表示内在要件的构成,五要件说,四要件说,三要件说,两要件说都有。并且即使是同一观点的学者也会因为“意思说”和“表示说”的不同而产生分歧。后期的学者又提出了一个单一要素的概念,认为意思表示是一种有效表示,并非一种告示,也不是复合式的形体。
其实意思表示概念并没有太多的实践意义,但是意思表示的成立,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并且非常有实践意义。
(二)意思表示的成立
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必须要获得法律上的关联性,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有意识的。根据上文“意思表示”的概念,我们可以得出意思表示的成立,即一个有意识的表示行为如果具有表示上的效力,那么这个意思表示就是成立的。我们如何来判断这个意思表示的效力呢?根据我们平时生活中的客观的评判标准或者是规则来进行判断,并且还要充分的考虑受领人是否能理解其意图。
二、意思表示成立的研究意义
(一)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明确辨别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条件,只有明确了意思表示是否成立,才能明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然后才能辨别行为人所享有的民事法律权利和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义务。所以研究意思表示都成立与否就是为了辨明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二)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民法的制定除了有维持和规范私法秩序的功能,其实最大的存在价值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意思表示是民法上的基础概念,也是民事行为判断的基础,意思表示的成立与否能否确定,与当事人的契约能否成立有直接关系。当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是不成立的时候,民法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规定不同的救济方式。
(三)有利于民法的研究和完善
民法的研究对象有很多,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上的基础,所以意思表示的研究对于我国民法界的研究和民法将来的发展完善至关重要。意思表示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的明晰民事法律行为。
三、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
(一)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的分类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民法学界众说纷纭,但是通说认为有两部分构成:客观和主观两个部分。客观的行为就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的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主观的意思就是指行为人内心的活动思想。当只具备主观的思维时,行为人的意思并不能被外人所知,需要行为人有一定的表达方式将其为外人所知,这就需要客观的表示将行为人的意思赋予法律的效力。与意思表示有几个关键的要素是学界经常讨论的焦点:
(二)意思表示成立的几个要素
因为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有较大争议,本将几个经常讨论的要素进行分析:
1.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是行为人内心的想要达到的经济利益。本文认为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之一,并且是意思表示成立最基础的要素。目的意思包含的意思不仅仅是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还是民事法律行为形成的前提,也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雏形。只有行为人先产生了目的意思,才有作意思表示的欲望,才有产生意思表示的可能。比如,甲与乙要进行一桩交易,那么甲一定明白自己必须与乙作一个交换(涉及经济利益的交换),才能有可能达成交易,在这个时候甲已经在内心有了目的意思。
2.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其实就是表达要达成意思表示行为人所做行为要有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许多观点认为效果意思不是意思表示必要的成立要件,但是意思表示的效力是意思表示能否成立的最关键因素,所以效果意思必定会成为意思表示成立的要件之一。效果意思即代表了行为人内心的意思表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又代表在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上的规范性,也是连接意思表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桥梁。效果意思的存在是一种公平,不仅考虑了行为人的利益也考虑了受领人的利益,达到了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平衡。
3.表示行为
其实表示行为就是意思表示的客观方面的内容,就是行为人表达自己内心意愿所用的方式。其实每一个行为人所做的外部行为都可以构成表示行为,当然这个行为必须可以为外部所识别。表示行为所表现出的方式有三种:明示,默示和推断。明示就是用某种方式直接表现出来,默示就是无表示而推断为同意,推断就是通过对行为人和受领人的某种表现来回推出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当然还可以直接分为明示和推断两种方式,因为默示也需要进行推断才能得出结论。
在意思表示成立的这个问题上,还有几个与之相关的要素,行为意思,表示意思等等。这些要素在许多观点中也是意思表示的成立要素,这些要素的含义可以包含在其他三个要素中。行为意思就是行为人作某种行为的意思,表示意思就是行为人有想表达内心意思的欲望。这些都没有必要再详细的分列出来研究,没有必要还会降低效率。
四、意思表示成立要件缺失后的救济
(一)缺失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成立的基础,如果行为没有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意识,那意思表示就不可能发生,所以目的意思缺失是没有救济方法的,只能推断为没有意思表示的发生。
(二)缺失效果意思(下转第111页)
(上接第108页)
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就是效果意思缺失的表现。当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缺乏效果意思的时候,说明行为人的表义行为有某种瑕疵,行为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这样可以平衡相对受领人所承担的风险。当然,行为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对自己有瑕疵的意思表示进行撤销。但是行为人的撤销权要有限定,不能随意行使,法律规定只有在行为人没有形成私法关系的意图或者表示行为不能为自己的意志控制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效果意思的缺失是意思表示成立有瑕疵的讨论焦点,也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
五、结语
意思表示主要包含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三大要素。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明确辨别法律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还有利于民法的研究和完善。当意思表示成立要件缺失时,缺失目的意思是没有救济方法的但是缺失效果意思可以要求行为人对此承担责任,也可以由行为人行使撤销权。意思表示在民法研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民法研究形成的基礎,在研究学习中,我们应当坚持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这样才能更加深入的讨论这个深刻的理论问题。
参考文献:
[1]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2]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修订第3版.
[3]韩光明.《意思表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5.
[4]张俊浩.《民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34.
[5]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35.
[6]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89.
[7]郑玉波:《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30.
作者简介:
王丹阳(1992~),女,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