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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在现实刑事审判中存在的因证据固定出现问题导致案件在审判时,难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问题,分门别类的加以归纳总结,以期引起从事刑事案件办理的政法干警的注意,在以后的刑事诉讼中,提高责任意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同时,办理刑事案件的政法干警要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提高综合运用各类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使有罪的人受到应得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法律的正义得以伸张,人民的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