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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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就是从根本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群体事件;依法治国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就是从根本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但是最近发生了一些颇有戏剧性的事件,在为我们茶余饭后增添谈资,一笑而过,笑声落地之际,不自觉地感叹,这些事件的背后折射出来的法制问题很值得我们推敲和思考。
  一、事件回顾
  事件一:浙江宁波PX项目事件
  2012年,中国先后发生三例引环境问题导致的群体事件,分别是宁波PX事件、四川什邡群体事件、江苏启东群体性事件,其中以宁波PX事件最具有代表性。
  十八大开幕前,浙江宁波的PX项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马了。浙江宁波市政府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坚决不上PX项目!理由很简单,因为民众的游行,因为民意不允许,因为大家渴望一个健康的生态的生存环境。经济高速发展起来后,人们的环保意识快速复苏。基本的温饱问题解决后,人们的需求也在呈九十度趋势直线地上升。我们需要更高质量的生活——一个绿色的生态环境,清新的空气,保证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以享受美好的生活。这些都是能理解的,也符合我们所倡导的人文口号。但从法律和程序上看,这样的草率的决定是合法的吗?纵观PX项目匆匆下马,整个事件的始末,是否经得起我们的仔细探究?从民众的游行示威到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在报纸上向全民做出公告,这整个事件显得非常的仓促,来得快,去的也极其的快。以致于我们好像还没有缓过神,事态已经发生了如此之大的戏剧性变化——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前期投入大量的资金、人力、政府支持和参与项目企业的前期投入。在没有任何程序,或者说如此简单的程序之下,就从锣鼓喧天、欣欣向荣、热火朝天的筹备工作中宣布项目下马。如此仓促做出的决定,它的科学性应该如何考量?它的合法性又应如何界定?似乎此事值得我们一探究竟。
  我们先来看一下,要申请PX项目需要通过什么审批手续?据相关资料显示,其中一个特别首要的环节就是需要到当地环保部门去进行备案申请。申请后环保局会批复让建设方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此时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评工作。这期间建设方需要配合环评单位,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帮助。等环评做完后会到环保局或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环评报告的评审。评审一经审核通过,就可以拿环评报告到环保局报批了。拿到环保局批复,说明项目在环保方面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出以下的质疑:
  1.之前通过批复的环境测评是否具有专业性和公信力?
  根据规定,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应该对可预见的环境问题有可操作性的预防及有效的补救措施。在这些预防和措施的保证下,申请的项目应该是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造成重大伤害,也不会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如果已经在建的项目(说明已经通过环评)经不起对环境没有太多专业性认识的普通民众的质疑,在没有对民众质疑作出相应说明和解释前即匆匆选择退让,不得不让人对其专业性与公信力产生怀疑。
  2.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即决定项目紧急停工,如何确保其纠正错误的正确性?
  一个项目的开始建设,应该经过十数个甚至数十个部门的审批。通过审批的项目,原则上应该是符合科学性建设的,也应该是符合法律规定及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决定一个已经在建的项目的停止,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之前项目所取得的审批做了全部或部分地否定。如果没有一个健全地停止项目或让项目下马也应遵循的程序和法律规定,我们如何可以确定当初做出的审批是错误的,而现在的喊停是正确?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决定做出的合法标准又应如何界定?关键是我们怎样能确保现在做出的决定不是另一个错误?
  3.民众的群体性事件是否比正常合法的权利救济途径更有效快捷?
  推进此事下马的直接因素是当地民众在十八大前进行的一次集体游行抗议。当地政府应该是考虑到不良的政治影响,非常迅速及时地做出了平抚民众激愤的举措。从正面看,还是一定的积极性意义。毕竟政府以人为本,从民众的广大利益为出发点,真正地做到了听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呼声。但与此同时,我们亦无法回避——这些游行抗议的民众事前没有通过别的正常程序的合法救济手段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吗?很显然,他们申诉过,只是他们以正常途径发出的声音太小太弱,没有被有关部门听到。反倒是公众性的游行更直接,更有效,更立竿见影。对于此,我们在庆幸的同时, 更需要反思如何提高正常救济程序的有效性,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可以有理有据地申诉并得以重视直至有效解决。而不是在无奈的情形下选择游行抗议的激进做法。
  当前中国社会在环境方面正处在敏感时期,这些问题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批先建,二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待改进,三是所在地政府执政能力问题,四是有关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法律机制不健全。未来将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减少此类突发事件:加强依法环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把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级政府所做的承诺,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
  事件二:任建宇被劳教事件
  任建宇因网上转贴被劳教两年的事件至今还没有从公众视线中远去。这个26岁的小伙子在其任村官试用期满的当天被以“涉嫌散布谣言”为由被彭水县公安局带走询问。之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以劳教两年的处罚决定。突如其来的灾难无疑如晴天霹雳,让任建宇和其家庭有些措手不及,但在当时也只有无奈地接受。在任建宇被劳教期间,其父亲任世六为了儿子的自由和前程,不停地奔波于各个部门,想要替儿子讨回清白。现在,任建宇恢复自由了,却没有办法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因为他还走在讨回自己清白的路上。此事被传媒关注后,对于事态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引导与监督的作用。众多网民和媒体对此事件的关注,使得任建宇对事件的最终解决有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可以说,我们感到了一丝的欣慰,因为行政部门在执法时愈来愈透明,他们的行政行为因为网络的发达和媒体的介入,得到了公众的监督。但辩证地看此事,我们还是无法避开此事背后的法制隐患:   1.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任建宇因在自己的网络空间原文转载了别人的贴子而遭到突来的横祸。网络,本身作为一个虚拟的载体,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观点时可能会因为网络的虚拟和面对的受众的陌生和不确定而偏离理智,所发表的观点和作出的行为可能也会是夸张式地表达。在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制网络秩序和网民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根据法的规范性作用,法本身对人的行为有着指引、教育和强制性的作用。在这么一个新生的载体面前,众多的网民都大多处于混乱状态,他们需要一部详尽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去指引他们的行为,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言行是得当合法的;同时也需要这么一部法律去规制他们的行为,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言行是被禁止的。这样的话,就不会有此类任建宇事件的悲剧发生了。
  2.如何让公民承受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代价可以降低到最小?
  任建宇如果没有被劳教,无疑他的人生之路是光明的,平坦的。因为进入公务员队伍意味着铁饭碗。命运却给这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开了个玩笑,在他即将转正的当天,被处以劳教的处罚。虽然任建宇对于自己讨回清白持乐观态度,但讨回清白的同时也意味着之前所得到的劳教处罚决定是不当的。那么任建宇在时间上、心灵上、包括政治命运上付出的代价该如何计算?
  二、思考
  十二五规划内容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其中提到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进民族法制的宣传教育及普及工作。部署和推进民族法制“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民族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
  但从以上的两个事件看,我国的全民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度不够。依法执政,切实解决人民诉求的机制还有待改善。如果所有的地方政府能够真正理解“权为民所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民众对地方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那PX项目就可以在理性地沟通中得到应有的生存空间。而不是被民众谈及色变,完全抗拒,最后不得已只能采取极端的方式以坚持自己的意愿,却取得一个双输的结果。
  其次,需要加大力度对全民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相关部门可以设立民众法律救济中心和求助热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我国的法律知识普及还非常地不足。许多民众还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意识,更不用谈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去保障自己的权利;或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以什么样的手段实现救济?现实中,虽然处处都有法律的影子,但一方面法律的内容非常的广博,另一方面,法律的专业性也比较强,如果要民众知法、守法,就需要给他们一个学法的环境,给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普及性讲座;引导他们在有深入地问题或疑问时,可以向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咨询,取得法律求助。(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参考文献
  [1] 张生年.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几点看法[J].人大研究,2007年第5期.
  [2] 新浪网.环保部称宁波PX等群体性事件是经济发展规律[EB/OL].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bwdt/20121113/095813656812.shtml,2012-11-13.
  [3] 华讯网.彭水任建宇事件始末[EB/OL].http://stock.591hx.com/article/2012-11-21/0000615835s.shtml,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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