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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早在20年前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就已明文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尽管“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这句话听起来显得多么拗口和蹩脚,但我仍愿尚存耐心并保有激情地为国家新近的决策叫好——从2007年开始,全国农村将普遍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今年“一号文件”中所作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