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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也拉曼墓群位于新疆布尔津县以北,布尔津河以西。本文运用考古类型的研究方法对墓葬以及出土遗物进行了分类研究,对墓葬进行分期,最终探讨也拉曼墓群所反映的经济生活及社会结构。
【关键词】:也拉曼墓群;经济生活;社会结构
布尔津县也拉曼墓群是2011年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建设而发掘的。墓群位于布尔津县以北,共6个点,分布在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阿克加尔村、博拉提村、也拉曼村附近,有喀喇塔斯墓地、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博拉提三号墓地二区、博拉提四号墓地、博拉提一号墓地、库木达依力克墓地,墓葬共计90座,其中有墓室的墓葬共63座。墓葬地表均有圆形或椭圆形的土石封堆。墓葬形制有石围墓、竖穴墓、竖穴偏室墓3种,出土遗物包括陶器、石器、铜器、铁器、骨器等,约40件。本文通过对墓葬形制和遗物的类型学研究,对墓葬进行分期,最终探讨也拉曼墓群反映的文化特征。
也拉曼墓群63座有墓室的墓葬中,墓室均位于封堆中部下。石围墓均分布在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并在一个封堆下;竖穴石棺墓是库木达依里克墓地中唯一的墓葬形制,在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博拉提一号墓地以及博拉提三号墓地二区中竖穴石棺墓亦居于主导地位;竖穴土坑墓是喀喇塔斯墓地及博拉提四号墓地中唯一的墓葬形制,带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墓仅在博拉提三号墓群二区中有极少的分布。偏室墓分布在在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以及博拉提三号墓群二区。
出土遗物数量较少,但种类较多。质地包括陶、铜、铁、石、金、骨等,共计40件。这些遗物根据其功能可分为生活类、生产工具与武器及装饰类等三类,其中生活用具5件,生产工具与武器类遗物8件,装饰类25件。另外在2座墓葬中分别出土1件鹿石。
也拉曼墓群墓葬形制多样,各类墓葬可能代表着不同时期的墓葬,也有可能是同一时期盛行的多种墓葬类型。由于出土器物较少,并且在极少的遗物中作为分期最重要的陶器更是缺乏。因此,本文在对也拉曼墓群墓葬进行分期时,首先采取类型学的方法将墓葬进行分组,有必要对也拉曼墓群每一种墓葬类型、出土遗物、葬式以及其他文化现象进行分析,进而通过与邻近地区相关的考古学文化因素进行比较,得出每组墓葬大致的年代。
石围墓墓葬地表由4块或6块石板砌筑而成,这种墓葬形制在切木尔切克墓地中较为常见。墓室石棺由4块或6块卵石力砌而成,石棺高度与竖穴高度一致,多数石棺内侧有红色颜料绘制的图案,均为二次扰乱葬,随葬品以陶器为主,也有石器,不见铜器或铁器。此组墓葬与阿勒泰切木尔切克墓地几座墓葬葬俗基本一致,出土器物亦有相似性,尤以橄榄形陶罐及石研磨盘更为一致。王博先生认为,切木尔切克墓地属于青铜时代文化的范畴[1]。其中博拉提四号墓M1出土了陶尊,此种尖底的风格在阿勒泰地区的切木尔切克墓地出土陶器较为相似,与小河墓地中的草编小篓也颇为相似,年代大致在公元前1650-1450年[2]。因此石围墓及波拉提四号墓地M6为青铜时代的墓葬。
竖穴石棺墓在整个墓群中最多,这些石棺墓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在葬式方面均以二次葬为主,绝大部分墓葬墓主胫骨或股骨以下较完整,石棺一般有石质盖板,但是由于扰乱的原因,大部分的石棺盖板已被破坏,仅残留少部分,墓葬的方向均为东西向。
该类墓葬出土遗物丰富,典型遗物包括文中提到的非典型鹿石、铜镜及带扣等。其中鹿石年代采用了林沄先生的观点,结合发现的鹿石上的兵器属于晚期(春秋战国时期)北方系青铜器短剑,所以该墓地发现的鹿石的年代应该在春秋战国时期或稍晚。铜镜年代与青海地区卡约文化晚期年代相近,即为西周时期。此外,通过与邻近地区出土的带扣进行比较研究,初步断定带扣应该在春秋战国时期。
除了以上典型遗物外,石棺墓还见其他遗物,包括陶壶、铁刀等。其中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M3中出土陶壶与阿勒泰克孜加尔墓地AKM1出土陶壶极为相似,仅是在颈部没有附加堆纹,与巴勒哈纳水库墓地M6中出土陶壶无论是在陶质陶色还是在器形上均较为一致;三号墓地一区M7以及三号墓地二区M4出土的铁刀与克孜加尔IIM8:2铁刀极为相似。克孜尔水库墓地共测定碳十四数据5个,综合树木年轮数据,发掘者将墓地年代定在公元前1130-620年,相当于中原地区的西周至春秋中期;阿勒泰克孜加尔水库墓地共测定碳十四数据4个,根据树木年轮校正后的测年结果,上述的M3、M7、IIM8的时代当在战国晚期。根据上述典型遗物及其他遗物结合埋葬习俗认为石棺墓的年代大概大致为西周至战国时期。另外,波拉提三号墓地一区的竖穴木棺墓M6出土的鸡首形铜簪,与伊犁特克斯县叶什克列克AM1:1、AM7:2、AM1:3形制基本一致。发掘者认为此墓地时代上可能要早于汉代,从以前新疆地区发掘的资料来看不论是克孜加尔墓地、山普拉墓地,竖穴木棺墓的时代均较晚,其时代也当在战国时期或稍晚,所以此木棺墓的年代应该在这范围内。
竖穴偏室墓,在墓群中所占比例也很小,有二次葬亦有一次葬,偏室在竖穴中的位置不固定,其中波拉提三号墓地一区M24中出土铜饰件与阜康白杨河墓地M20:1-6铜饰件较为相似,与阜康西沟墓地中出土的铜饰件亦有相同之处,阜康白杨沟M20亦为竖穴偏室墓,发掘者将这类以M20为代表的墓葬进行了测年,年代约当中原地区的唐代,而阜康西沟墓地中出土唐代的铜镜,因此我们可认为这座墓葬的年代可能已经到了唐代。
带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墓,仅出土1件器物,其时代很难判断,对其年代也就不做分析,有待于今后的进一步研究。
通过对整个墓群出土资料型学比较研究,可以将也拉曼墓群墓葬分为3期(阶段),即青铜时代、春秋至西汉时期、唐代。
第一期:青铜时代
以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M14为代表,包括M15、M16、M18。
墓葬形制特征:石围墓、1座竖穴土坑墓
以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M14为代表,包括该区墓地M15、M16、M18,波拉提四号墓地M1(ABBⅣ1M1)。其中除了ABBⅣM1以外,其余墓葬均为石围墓,墓室用竖立石板围成,平面近方形。均为二次扰乱葬。 出土遗物:陶罐、樽,石罐,石研磨盘等。
第二期:西周至西汉时期
以ABKU-M5为代表,包括墓地其他所有竖穴石棺墓、木棺墓。
墓葬形制:竖穴石棺墓、竖穴木棺墓
这组墓葬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绝大部分墓葬墓主胫骨或股骨以下均较完整,墓葬的方向均为东西向。在葬式方面均以二次葬为主,也有少部分侧身屈肢、仰身屈肢葬。
出土遗物:鹿石、铜镜、青铜带扣、簪、花,金箔片。
第三期:唐代
墓葬形制特征:竖穴偏室墓。
以波拉提三号墓地一区M24为代表,包括该区墓地M1、M22、M26,以及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M4等。该期均为竖穴偏室墓,葬式有仰身直肢的,也有二次扰乱葬。出土遗物较丰富,多数为马具,还见偏室内随葬一整匹马的。
经济生活
从发掘情况来看,先秦时期,地处绿洲的也拉曼墓群的经济生活主要是以畜牧业为主。从墓群出土物来看,库木达依力克墓地出土了铁刀、青铜带具、骨质带扣及导尿管。铁刀可以用来切肉吃,青铜带扣、节约、带饰为马背上用的带具,而骨质带扣及导尿管说明兽骨是很普遍的一种工具材料。部分墓内殉葬了整匹马,还有一部分墓葬偏室内发现一些牛骨,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主要是牛和马,它们的数量说明当时已有一定的牲畜积累,间接证明当时畜牧业较为发达。这种经济方式与也拉曼墓地草原辽阔,水草丰美的自然条件是相适应的。
狩猎经济,从出土骨质带扣及骨质导尿管来看,也是当时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狩猎补充一部分食物来源,而兽骨被制作为各种生活用具。
家庭手工业,在也拉曼人的经济生活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陶罐、樽,石罐,石研磨器,铁刀,骨质及青铜装饰品及金箔饰件等,都是家庭手工制品。出土遗物中比例较大的陶器表明它在当时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且为主要器皿;陶器表面所凿刻的纹饰古朴美丽,反映了当时社会已具备较发达的雕刻技术及一定的审美水平。出土石研磨器及墓壁上发现的颜料体现出也拉曼人的审美观,说明当时人们已经有了对美、对艺术的追求及崇拜;出土的青铜带具包括青铜带扣、带饰、节约等,种类丰富,纹饰精细,表明当时的冶铸技术较发达,其中青铜带具上精美的纹饰寄托着他们的信条与期望,反映着他们的思想观念,也同样证明人们的凿刻技术已十分成熟。总体来看,青铜制品在出土遗物中所占比例最大,铁刀较少,这些铁刀的存在证明当时社会掌握一定的冶炼技术,数目较少则侧面反映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较落后,人们还处于较落后的原始社会时期,冶炼技术不够发达,不能够大规模生产及应用。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铁刀并不是也拉曼人自己生产制造,而是通过与邻近地区文化交流的产物,某种程度上反映也拉曼人与周边其他地区有一定的交流。
通过也拉曼墓群发掘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也拉曼人以所在地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发展起了有自身特点的各种生产经济,保证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总体来看,青铜制品在出土遗物中所占比例最大,铁刀较少,这些铁刀的存在证明当时社会掌握一定的冶炼技术,数目较少则侧面反映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较落后,人们还处于较落后的原始社会时期,冶炼技术不够发达,不能够大规模生产及应用。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铁刀并不是也拉曼人自己生产制造,而是通过与邻近地区文化交流的产物,某种程度上反映也拉曼人与周边其他地区有一定的交流。
通过也拉曼墓群发掘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也拉曼人以所在地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发展起了有自身特点的各种生产经济,保证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社会结构
通过考古发掘工作,发现也拉曼墓群所涉及的63座墓葬分布较散,各自分布在整个墓群不同区域,且6处墓地出土遗物性质不同,反映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经济方式。
从墓群出土物来看,首先,在年代最早的石围墓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器型有罐、樽,还有石罐及石研磨器。陶器表明它在当时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且为主要器皿。陶器表面所凿刻的纹饰古朴美丽,反映了当时社会已具备较发达的雕刻技术及一定的审美水平。出土石研磨器及墓壁上发现的颜料体现出也拉曼人的审美观,说明当时人们已经有了对美,对艺术的追求和崇拜。综上所述,说明此阶段的人群从事着农业经济活动。
第二期墓葬出土了铁刀,铜簪,金箔片及骨质带扣,陶器仅见一件陶壶。另外,大多数墓葬随葬动物骨骼,部分墓内殉葬了整匹马,还有一部分墓葬偏室内发现一些牛骨,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主要是牛和马,它们的数量说明当时已有一定的牲畜积累,间接证明当时畜牧业较为发达。骨质带扣说明通过狩猎补充一部分食物来源,而兽骨被制作为各种生活用具。这种经济方式与也拉曼墓群草原辽阔,水草丰美的自然条件是相适应的。从随葬品组合及附葬动物肢体甚至将动物头部作为牺牲品的葬俗判断,这批墓主人主要从事游牧及狩猎活动。
第三期墓葬普遍随葬青铜带具,包括青铜带扣、带饰、节约等,还见铜戒指及铁刀。带具种类丰富,纹饰精细,表明当时的冶铸技术较发达,其中青铜带具上精美的纹饰寄托着他们的信念与期望,映射着他们的思想观念,也同样证明人们的凿刻技术已十分成熟。除此之外,还见竖穴墓地随葬整批马的,不见其他动物骨骼,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主要是马。从随葬品的功能角度分析,这型墓中不见陶器甚至连一块陶片亦未能伴出,装饰品却相对更为丰富、别致,这成为偏室墓一显著特征。综上所述,我们能推断出第三阶段墓葬的墓主人是典型的从事游牧狩猎活动的游牧民族。
由于大部分墓葬人骨不全,很难辨认墓主性别及年龄,只能通过一些葬式清楚的,人骨完整的墓葬来判断墓主相关信息。整个墓地出土遗物较少。出土遗物大量的集中分布在几座墓中。经过考古发掘与研究,发现第二期(西周至战国时期)一座女性墓中出土遗物较多,有鹿石、簪子、金箔片等,证明当时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另外,墓内随葬遗物的数量及种类说明这个阶段已经产生了等级制度。
出土石研磨器及墓壁上的颜料表明人们已经开始有了对艺术和美的崇拜,人们审美观的形成还体现在青铜带饰的纹饰及制造工艺方面。这些现象从侧面反映出社会文化开始萌芽。刘学堂先生认为早期铜镜的初始功能是萨满教的巫具,有占卜及祭祀的作用。照面饰容功能要是与战国时期铜鉴并繁荣起来的[3]。因此本文认为该墓地随葬的的铜镜为当时宗教信仰的产物,整个墓地出土遗物可以说明也拉曼人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生产力比较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当时个体小家庭是不存在的。社会成员皆为社会上具有平等身份的一员。由于女性在社会生产及组织社会生活中付出的贡献,在社会上可能受到更多的尊重。这些基本特点,表明这一阶段,也拉曼人还处在原始氏族社会前期,即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阶段。
注释:
[1] 王博:《切木尔切克文化初探》,《考古文物研究》,三秦出版社,1996年。
[2]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年罗布泊小河墓地发掘简报》,2007年第1期,第46页。
[3] 刘学堂、周金玲:《早期铜镜的原初功能和原形再论》,《中国文物报》,2003年。
【关键词】:也拉曼墓群;经济生活;社会结构
布尔津县也拉曼墓群是2011年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建设而发掘的。墓群位于布尔津县以北,共6个点,分布在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阿克加尔村、博拉提村、也拉曼村附近,有喀喇塔斯墓地、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博拉提三号墓地二区、博拉提四号墓地、博拉提一号墓地、库木达依力克墓地,墓葬共计90座,其中有墓室的墓葬共63座。墓葬地表均有圆形或椭圆形的土石封堆。墓葬形制有石围墓、竖穴墓、竖穴偏室墓3种,出土遗物包括陶器、石器、铜器、铁器、骨器等,约40件。本文通过对墓葬形制和遗物的类型学研究,对墓葬进行分期,最终探讨也拉曼墓群反映的文化特征。
也拉曼墓群63座有墓室的墓葬中,墓室均位于封堆中部下。石围墓均分布在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并在一个封堆下;竖穴石棺墓是库木达依里克墓地中唯一的墓葬形制,在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博拉提一号墓地以及博拉提三号墓地二区中竖穴石棺墓亦居于主导地位;竖穴土坑墓是喀喇塔斯墓地及博拉提四号墓地中唯一的墓葬形制,带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墓仅在博拉提三号墓群二区中有极少的分布。偏室墓分布在在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以及博拉提三号墓群二区。
出土遗物数量较少,但种类较多。质地包括陶、铜、铁、石、金、骨等,共计40件。这些遗物根据其功能可分为生活类、生产工具与武器及装饰类等三类,其中生活用具5件,生产工具与武器类遗物8件,装饰类25件。另外在2座墓葬中分别出土1件鹿石。
也拉曼墓群墓葬形制多样,各类墓葬可能代表着不同时期的墓葬,也有可能是同一时期盛行的多种墓葬类型。由于出土器物较少,并且在极少的遗物中作为分期最重要的陶器更是缺乏。因此,本文在对也拉曼墓群墓葬进行分期时,首先采取类型学的方法将墓葬进行分组,有必要对也拉曼墓群每一种墓葬类型、出土遗物、葬式以及其他文化现象进行分析,进而通过与邻近地区相关的考古学文化因素进行比较,得出每组墓葬大致的年代。
石围墓墓葬地表由4块或6块石板砌筑而成,这种墓葬形制在切木尔切克墓地中较为常见。墓室石棺由4块或6块卵石力砌而成,石棺高度与竖穴高度一致,多数石棺内侧有红色颜料绘制的图案,均为二次扰乱葬,随葬品以陶器为主,也有石器,不见铜器或铁器。此组墓葬与阿勒泰切木尔切克墓地几座墓葬葬俗基本一致,出土器物亦有相似性,尤以橄榄形陶罐及石研磨盘更为一致。王博先生认为,切木尔切克墓地属于青铜时代文化的范畴[1]。其中博拉提四号墓M1出土了陶尊,此种尖底的风格在阿勒泰地区的切木尔切克墓地出土陶器较为相似,与小河墓地中的草编小篓也颇为相似,年代大致在公元前1650-1450年[2]。因此石围墓及波拉提四号墓地M6为青铜时代的墓葬。
竖穴石棺墓在整个墓群中最多,这些石棺墓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在葬式方面均以二次葬为主,绝大部分墓葬墓主胫骨或股骨以下较完整,石棺一般有石质盖板,但是由于扰乱的原因,大部分的石棺盖板已被破坏,仅残留少部分,墓葬的方向均为东西向。
该类墓葬出土遗物丰富,典型遗物包括文中提到的非典型鹿石、铜镜及带扣等。其中鹿石年代采用了林沄先生的观点,结合发现的鹿石上的兵器属于晚期(春秋战国时期)北方系青铜器短剑,所以该墓地发现的鹿石的年代应该在春秋战国时期或稍晚。铜镜年代与青海地区卡约文化晚期年代相近,即为西周时期。此外,通过与邻近地区出土的带扣进行比较研究,初步断定带扣应该在春秋战国时期。
除了以上典型遗物外,石棺墓还见其他遗物,包括陶壶、铁刀等。其中博拉提三号墓地一区M3中出土陶壶与阿勒泰克孜加尔墓地AKM1出土陶壶极为相似,仅是在颈部没有附加堆纹,与巴勒哈纳水库墓地M6中出土陶壶无论是在陶质陶色还是在器形上均较为一致;三号墓地一区M7以及三号墓地二区M4出土的铁刀与克孜加尔IIM8:2铁刀极为相似。克孜尔水库墓地共测定碳十四数据5个,综合树木年轮数据,发掘者将墓地年代定在公元前1130-620年,相当于中原地区的西周至春秋中期;阿勒泰克孜加尔水库墓地共测定碳十四数据4个,根据树木年轮校正后的测年结果,上述的M3、M7、IIM8的时代当在战国晚期。根据上述典型遗物及其他遗物结合埋葬习俗认为石棺墓的年代大概大致为西周至战国时期。另外,波拉提三号墓地一区的竖穴木棺墓M6出土的鸡首形铜簪,与伊犁特克斯县叶什克列克AM1:1、AM7:2、AM1:3形制基本一致。发掘者认为此墓地时代上可能要早于汉代,从以前新疆地区发掘的资料来看不论是克孜加尔墓地、山普拉墓地,竖穴木棺墓的时代均较晚,其时代也当在战国时期或稍晚,所以此木棺墓的年代应该在这范围内。
竖穴偏室墓,在墓群中所占比例也很小,有二次葬亦有一次葬,偏室在竖穴中的位置不固定,其中波拉提三号墓地一区M24中出土铜饰件与阜康白杨河墓地M20:1-6铜饰件较为相似,与阜康西沟墓地中出土的铜饰件亦有相同之处,阜康白杨沟M20亦为竖穴偏室墓,发掘者将这类以M20为代表的墓葬进行了测年,年代约当中原地区的唐代,而阜康西沟墓地中出土唐代的铜镜,因此我们可认为这座墓葬的年代可能已经到了唐代。
带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墓,仅出土1件器物,其时代很难判断,对其年代也就不做分析,有待于今后的进一步研究。
通过对整个墓群出土资料型学比较研究,可以将也拉曼墓群墓葬分为3期(阶段),即青铜时代、春秋至西汉时期、唐代。
第一期:青铜时代
以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M14为代表,包括M15、M16、M18。
墓葬形制特征:石围墓、1座竖穴土坑墓
以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M14为代表,包括该区墓地M15、M16、M18,波拉提四号墓地M1(ABBⅣ1M1)。其中除了ABBⅣM1以外,其余墓葬均为石围墓,墓室用竖立石板围成,平面近方形。均为二次扰乱葬。 出土遗物:陶罐、樽,石罐,石研磨盘等。
第二期:西周至西汉时期
以ABKU-M5为代表,包括墓地其他所有竖穴石棺墓、木棺墓。
墓葬形制:竖穴石棺墓、竖穴木棺墓
这组墓葬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绝大部分墓葬墓主胫骨或股骨以下均较完整,墓葬的方向均为东西向。在葬式方面均以二次葬为主,也有少部分侧身屈肢、仰身屈肢葬。
出土遗物:鹿石、铜镜、青铜带扣、簪、花,金箔片。
第三期:唐代
墓葬形制特征:竖穴偏室墓。
以波拉提三号墓地一区M24为代表,包括该区墓地M1、M22、M26,以及波拉提三号墓地二区M4等。该期均为竖穴偏室墓,葬式有仰身直肢的,也有二次扰乱葬。出土遗物较丰富,多数为马具,还见偏室内随葬一整匹马的。
经济生活
从发掘情况来看,先秦时期,地处绿洲的也拉曼墓群的经济生活主要是以畜牧业为主。从墓群出土物来看,库木达依力克墓地出土了铁刀、青铜带具、骨质带扣及导尿管。铁刀可以用来切肉吃,青铜带扣、节约、带饰为马背上用的带具,而骨质带扣及导尿管说明兽骨是很普遍的一种工具材料。部分墓内殉葬了整匹马,还有一部分墓葬偏室内发现一些牛骨,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主要是牛和马,它们的数量说明当时已有一定的牲畜积累,间接证明当时畜牧业较为发达。这种经济方式与也拉曼墓地草原辽阔,水草丰美的自然条件是相适应的。
狩猎经济,从出土骨质带扣及骨质导尿管来看,也是当时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狩猎补充一部分食物来源,而兽骨被制作为各种生活用具。
家庭手工业,在也拉曼人的经济生活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陶罐、樽,石罐,石研磨器,铁刀,骨质及青铜装饰品及金箔饰件等,都是家庭手工制品。出土遗物中比例较大的陶器表明它在当时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且为主要器皿;陶器表面所凿刻的纹饰古朴美丽,反映了当时社会已具备较发达的雕刻技术及一定的审美水平。出土石研磨器及墓壁上发现的颜料体现出也拉曼人的审美观,说明当时人们已经有了对美、对艺术的追求及崇拜;出土的青铜带具包括青铜带扣、带饰、节约等,种类丰富,纹饰精细,表明当时的冶铸技术较发达,其中青铜带具上精美的纹饰寄托着他们的信条与期望,反映着他们的思想观念,也同样证明人们的凿刻技术已十分成熟。总体来看,青铜制品在出土遗物中所占比例最大,铁刀较少,这些铁刀的存在证明当时社会掌握一定的冶炼技术,数目较少则侧面反映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较落后,人们还处于较落后的原始社会时期,冶炼技术不够发达,不能够大规模生产及应用。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铁刀并不是也拉曼人自己生产制造,而是通过与邻近地区文化交流的产物,某种程度上反映也拉曼人与周边其他地区有一定的交流。
通过也拉曼墓群发掘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也拉曼人以所在地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发展起了有自身特点的各种生产经济,保证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总体来看,青铜制品在出土遗物中所占比例最大,铁刀较少,这些铁刀的存在证明当时社会掌握一定的冶炼技术,数目较少则侧面反映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较落后,人们还处于较落后的原始社会时期,冶炼技术不够发达,不能够大规模生产及应用。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铁刀并不是也拉曼人自己生产制造,而是通过与邻近地区文化交流的产物,某种程度上反映也拉曼人与周边其他地区有一定的交流。
通过也拉曼墓群发掘资料,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也拉曼人以所在地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发展起了有自身特点的各种生产经济,保证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社会结构
通过考古发掘工作,发现也拉曼墓群所涉及的63座墓葬分布较散,各自分布在整个墓群不同区域,且6处墓地出土遗物性质不同,反映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经济方式。
从墓群出土物来看,首先,在年代最早的石围墓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器型有罐、樽,还有石罐及石研磨器。陶器表明它在当时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且为主要器皿。陶器表面所凿刻的纹饰古朴美丽,反映了当时社会已具备较发达的雕刻技术及一定的审美水平。出土石研磨器及墓壁上发现的颜料体现出也拉曼人的审美观,说明当时人们已经有了对美,对艺术的追求和崇拜。综上所述,说明此阶段的人群从事着农业经济活动。
第二期墓葬出土了铁刀,铜簪,金箔片及骨质带扣,陶器仅见一件陶壶。另外,大多数墓葬随葬动物骨骼,部分墓内殉葬了整匹马,还有一部分墓葬偏室内发现一些牛骨,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主要是牛和马,它们的数量说明当时已有一定的牲畜积累,间接证明当时畜牧业较为发达。骨质带扣说明通过狩猎补充一部分食物来源,而兽骨被制作为各种生活用具。这种经济方式与也拉曼墓群草原辽阔,水草丰美的自然条件是相适应的。从随葬品组合及附葬动物肢体甚至将动物头部作为牺牲品的葬俗判断,这批墓主人主要从事游牧及狩猎活动。
第三期墓葬普遍随葬青铜带具,包括青铜带扣、带饰、节约等,还见铜戒指及铁刀。带具种类丰富,纹饰精细,表明当时的冶铸技术较发达,其中青铜带具上精美的纹饰寄托着他们的信念与期望,映射着他们的思想观念,也同样证明人们的凿刻技术已十分成熟。除此之外,还见竖穴墓地随葬整批马的,不见其他动物骨骼,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主要是马。从随葬品的功能角度分析,这型墓中不见陶器甚至连一块陶片亦未能伴出,装饰品却相对更为丰富、别致,这成为偏室墓一显著特征。综上所述,我们能推断出第三阶段墓葬的墓主人是典型的从事游牧狩猎活动的游牧民族。
由于大部分墓葬人骨不全,很难辨认墓主性别及年龄,只能通过一些葬式清楚的,人骨完整的墓葬来判断墓主相关信息。整个墓地出土遗物较少。出土遗物大量的集中分布在几座墓中。经过考古发掘与研究,发现第二期(西周至战国时期)一座女性墓中出土遗物较多,有鹿石、簪子、金箔片等,证明当时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另外,墓内随葬遗物的数量及种类说明这个阶段已经产生了等级制度。
出土石研磨器及墓壁上的颜料表明人们已经开始有了对艺术和美的崇拜,人们审美观的形成还体现在青铜带饰的纹饰及制造工艺方面。这些现象从侧面反映出社会文化开始萌芽。刘学堂先生认为早期铜镜的初始功能是萨满教的巫具,有占卜及祭祀的作用。照面饰容功能要是与战国时期铜鉴并繁荣起来的[3]。因此本文认为该墓地随葬的的铜镜为当时宗教信仰的产物,整个墓地出土遗物可以说明也拉曼人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生产力比较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当时个体小家庭是不存在的。社会成员皆为社会上具有平等身份的一员。由于女性在社会生产及组织社会生活中付出的贡献,在社会上可能受到更多的尊重。这些基本特点,表明这一阶段,也拉曼人还处在原始氏族社会前期,即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阶段。
注释:
[1] 王博:《切木尔切克文化初探》,《考古文物研究》,三秦出版社,1996年。
[2]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2003年罗布泊小河墓地发掘简报》,2007年第1期,第46页。
[3] 刘学堂、周金玲:《早期铜镜的原初功能和原形再论》,《中国文物报》,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