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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药物不良反应(ADR)中,皮肤是最易受累的器官之一[1],药源性皮肤病的主要特征是瘙痒和皮疹,大多比较轻微,一般停药或使用抗过敏药物治疗即可痊愈,但部分药物会引起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严重皮肤不良反应(severe cutaneous adverse reactions,SCAR)。在住院的患者中,这些反应的发生率从1%~3%,某些药物所致的皮肤反应可能超过10%[2]。SCAR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药物超敏综合征(drug-induced hypersensitivity syndrome,DIHS)等。超过90%的SCAR发生在用药后的2月之内,其中SJS/TEN的致死率可达40%[3]。导致SCAR的药物相对集中,比较常见的药物有如抗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