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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可以并行不悖,前者应该服从后者,并对后者有所促进,后者是终极目标,但不能和超越现实情况盲目推行全球经济一体化。根据交易成本的理论,在现实条件下应允许发展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必要在WTO体制下完善相关规定,强化执法的强制程度,使区域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协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