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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独占规制法作为韩国反垄断机构的执法依据,具有弊害规制主义、行政规制主义、职权规制主义等特征。韩国的独占规制法并不规制所有人,仅规制具有事业者特征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垄断行为,其行为类型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结合、经营者集中和不当的共同行为。中韩两国的反垄断法在具体规定上存在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