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匪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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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大学篮球历史源远流长,漫长岁月不仅造就了一大批大学篮球明星,而且也将这些明星的特点逐渐注入他们所在的大学。北卡罗莱纳大学出产的球员多半是能飞善扣的类型;而杜克大学则多半出产技术扎实,作风优雅,战术素养很高的球员;辛辛那提大学则出产劲爆体能男,那么UCLA的风格又是什么?答案是:怪异。
  
  大胡子总是可爱的,但是土匪从来不是一个褒义词
  如果戴维斯能在家乡找回自己最初接受篮球的那份感情
  那么他或许还可以对克里斯·保罗们吼上一句
  我们70后的控卫可还没谢幕呢
  
  


  没错,就是怪异:卢·阿尔辛多(日后改名叫卡里姆·阿卜杜-贾巴尔)年轻时脾气火爆,经常暴打队友,直到有一次家中失火,全国球迷闻讯为他寄去数千张唱片后才被感化,逐渐成为真正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丝绸”贾马尔·威尔克斯投篮动作僵硬而且分节,就像一架摇摇欲坠的投石机,但是命中率偏偏高达50%,前湖人主教练保罗·韦斯特海德曾赞美他的投篮“犹如霰雪落幽篁”;比尔·沃顿身高七尺,红发虬髯犹如猩猩,偏偏一手传球足以策动快攻;而个子矮小的乔丹·法玛尔,却拥有惊人的41英寸弹跳。而本文所要介绍的这位球员,也同样来自UCLA,他就是拜伦·戴维斯。
  
  还没长胡子的时候
  
  


  拜伦·戴维斯1979年4月12日在洛杉机出生。他的父母并不被大家所熟知,如果没有必要的话,Baron很少在公众面前谈及他的父母——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戴维斯从小生活在上世纪80年代、传染病肆虐的洛杉矶城市中心南部,他的父母双双吸毒成瘾,戴维斯和他的姐姐丽莎都是由他们的外祖父卢克·尼古拉森和外祖母莱拉·尼古拉森抚养长大的。
  像众多球星一样,戴维斯从小就很喜欢打篮球,但是,尽管他出生在一个动荡时代里的动荡城市,尽管戴维斯日后长出了颇为凶恶的大胡子——可他小时候居然是个既聪明又听话的孩子,这样的性格也很好的保护了他,保护他健康成长。
  “我的很多朋友都曾染上毒瘾,或者加入黑社会什么的,有时候,你会在街上看到他,然后打个招呼,可是第二天,他们就消失了,”戴维斯平静地说,“永远没有回来,他们或是进了监狱,或者死于街头枪击。我甚至记得,某一年里,我一共出席了八九次葬礼。”
  


  少年时期的经历给了戴维斯三样东西:一、球技——这让他在中学毕业时收到杜克、堪萨斯、密歇根、康涅狄格等大学的邀请,并最终选择加盟家乡大学UCLA;二、文化品味——危险的生活环境让戴维斯养成了低调的生活态度,这一点直到他进入联盟,成为年薪千万级的巨星之后才有所改变,而从小生活在洛杉矶则让他养成了看电影的习惯,他最喜欢的电影则是《上帝之城》——一部讲述巴西贫民窟帮派生活的片子;三、内敛,但是一旦狂野起来就让人害怕的性格——这一点,在日后的NBA生涯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小胖子如何炼成
  
  加入UCLA熊队(NCAA球队都有自己的名字,比如“肯塔基野猫”,而“熊”就是UCLA的名字)后,戴维斯很快就展露了自己篮球天赋,不过在那个时代,戴维斯还是个很青涩、很学院派的球员,他规规矩矩地传球,串联球队,然后得到自己该得的分,他在大学二年级时,场均数据是15.9分5.1次助攻3.6个篮板和2.5次抢断,虽然足够当一名NCAA级的超级球星,但这时,戴维斯远没有如今这般劲爆的得分能力和得分欲望。
  大学二年级结束后,戴维斯选择了放弃学业,提前进入NBA,马上吸引了许多球队的目光,他的行情一路看涨,被认为很有可能进入选秀三甲。然而,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洛杉矶人,戴维斯却不想离开家乡,在他看来,只要能在洛杉矶打球,哪怕是被快船选中也无不可。可惜天不遂人愿,快船最终只获得了4号签位,而温哥华灰熊与夏洛特黄蜂的选秀签位都在快船之前,而且两支球队都很需要控球后卫。为了留在洛杉矶,戴维斯甚至拒绝去黄蜂受训,而且表示自己不愿意去东部打球,至于温哥华,几乎没人愿意去那里。
  戴维斯虽然不想去黄蜂,但是黄蜂可从来没想过不要戴维斯。在他们看来,戴维斯有身高,有体重,有运动能力,而且是个有传统组织观念的后卫,这样的好苗子实在不该放走,于是,他们打出了亲情牌。
  当时,黄蜂刚刚招揽了全明星得分后卫埃迪·琼斯,而戴维斯在大学期间就已经结识了琼斯,两人的友谊牢不可破,一直维持到现在。于是,黄蜂在用探花签选中戴维斯之后,让琼斯与球队主帅、善于培养新人的保罗·西拉斯一起去迎接戴维斯,后者看到球队盛情拳拳,加上好友的良言相劝,也就不再郁闷了。
  


  就像大多数新秀控卫一样,戴维斯的菜鸟赛季主要被用来积累经验,当时大卫·韦斯利还是黄蜂的先发控卫,而戴维斯正是他的替补,一个赛季下来,黄蜂杀进了季后赛,并取得了主场优势,不过首轮便被阿伦·艾弗森领军的费城76人所淘汰。
  虽然球队被淘汰,自己也没有获得很多先发出场的机会,但是戴维斯已经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十分适合NBA的风格,他开始认真观看伊塞亚·托马斯、史蒂芬·马布里、以及高中偶像贾森·基德等人的录像带,在这个过程中,戴维斯学会了一些花哨的动作——连续快速的胯下运球,快攻中的急停跳投,面对大个子防守时的抛射,更重要的是,他学会了如何正确有效的传球,这大大提高了他的助攻效率。
  在这段时间里,受到NBA科学训练(同时也因为拿到薪水而开始胡吃海塞)的戴维斯逐渐长胖——实际上,这已经不是戴维斯第一次发福了,他在大学期间曾有过一段伤病史,而养伤的期间,他足足长了25磅膘。好在进入NBA之后,训练和比赛的强度限制了戴维斯的长膘速度,同时也令他的一部分肥肉变成了肌肉,不知不觉,戴维斯已经成为联盟中身体素质数一数二的body-guard。
  
  胖子蜂王
  
  第二个赛季,黄蜂送走了戴维斯的好朋友琼斯,换来了当年NBA第一小前锋贾马尔·马什本,马什本全面的球技和充满江湖气息的个人魅力很快征服了戴维斯,这个二年级生开始跟随马什本闯荡江湖。而此时黄蜂的阵容也出现了变化,西拉斯突发奇想,用戴维斯和韦斯利组成了黄蜂的后场,于是搞笑的一幕出现了——出任控球后卫的戴维斯身高居然比出任得分后卫的韦斯利还高!然而,身高上的不和谐并没有被带到球场上,韦斯利和戴维斯组成的后场在身体对抗上十分强悍,几乎算得上当时联盟中防守能力最强的后卫组合。黄蜂也在他们的带领下再度杀进季后赛,并在首轮比赛中横扫迈阿密热火,虽然在第二轮比赛中不敌密尔沃基雄鹿,但是黄蜂似乎已经找到了赢球的秘诀。
  可惜,就像自然界中的蜜蜂总是要辛勤劳动一样,NBA中的黄蜂也总是被大大小小的麻烦事所困扰。黄蜂队的老板乔治·辛恩在1997年惹出了一桩官司:啦啦队成员莱斯利·普莱斯控告辛恩强奸了自己,按照普莱斯的说法,希恩是在1996年强奸了她,随后又与她保持了两年通奸关系。事后,另一名叫做黛比·卡德尔的啦啦队员也向媒体爆料,称辛恩强奸了她,时间也是1996年,不过最后她证实辛恩给了他1.2万美元的封口费。
  最终,辛恩几乎用金钱摆平了这一切,但是夏洛特人民没有饶恕他,辛恩名声扫地。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老板居然在2000—01赛季结束后提出要让夏洛特市为黄蜂修建一座新球馆,否则就搬家走人,夏洛特市民们很干脆地否决了提议,于是,黄蜂不得不决定在一个赛季后搬往新奥尔良。
  就在球队因为搬家问题焦头烂额时,球队老大、得分王马什本却因伤倒下,而韦斯利与内线支柱埃尔登·坎贝尔也先后缺阵,戴维斯一人扛起了球队,并凭借出色的表现替补文斯·卡特出战了2001—02赛季的全明星赛。全明星赛后,马什本短暂地复出了一阵,但是在季后赛刚刚开始时,又因为古怪的贫血而倒下,面对冉冉升起的超级巨星——特雷西·麦格雷迪,戴维斯和他的球队紧紧团结在了一起。他没有大脑充血去和麦迪单挑,而是选择用集体的力量打败了魔术。季后赛第二轮,戴维斯和他的黄蜂倒在了杀进总决赛的新泽西篮网面前,但是戴维斯自己却从贾森·基德身上更好的理解了控卫的含义;更重要的是,他通过这次季后赛经历,正式确立了自己蜂王的地位。而亲眼目睹戴维斯实力的黄蜂意识到他们必须留住这个胖胖的劲量小子,于是,在戴维斯新秀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的情况下,黄蜂与他签订了6年8400万的顶级合同。
  
  造就土匪
  
  签订大合同之后,戴维斯被招入了“梦五队”。事实证明,这是一支失败的美国国家队,他们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世锦赛上仅取得了第六名。这次失败的国家队之旅以及随之而来的伤病让戴维斯在黄蜂度过了并不如意的一个半赛季,2005年,戴维斯在赛季中段被送到了金州勇士。
  后面的故事,我们都很熟悉了,戴维斯与贾森·理查德森组成了联盟中最具运动能力的后场,而勇士狂野的RUN&GUN战术仿佛能在球场地板上召唤出一座座喷发的火山。经过唐·尼尔森的调教之后,他们在2006—07赛季的季后赛中首轮以4比2淘汰了常规赛霸主达拉斯小牛,创造了自NBA把首轮由5场制改为7场制后的第一次8号种子淘汰头号种子的新纪录;同时,67胜15负的小牛与42胜40负的勇士也创造了淘汰球队与被淘汰球队战绩反差的历史纪录。
  然而讽刺的是,创造“黑八奇迹”后的勇士却没有能在第二年杀进季后赛,更为讽刺的是,2007—08赛季是戴维斯职业生涯第一次82场全勤出战,但却没能与勇士顺利续约,他和老尼尔森之间的矛盾令他不得不选择回到家乡,那个他选秀时就十分想去的球队——洛杉矶快船。而失去了埃尔顿·布兰德的快船顿时失去了前进的方向,戴维斯在勇士养成的奔放风格在节奏较慢的快船队一无是处,本赛季,快船也以19胜63负位列西区倒数第二,不过幸好,他们抽中了状元签,选中了来自俄克拉荷马大学的全美大学第一人布雷克·格里芬。
  然而,是什么原因令戴维斯完成了“一流新秀——超级控卫——准毒瘤”的转变呢?或许你还记得前文所说,由于小时候的成长经历,戴维斯的性格带有明显的两极化,一方面,他总是明哲保身,很少惹麻烦——虽然他留了一脸大胡子看起来很像土匪;另一方面,一旦他的激情被点燃,也会疯狂的让人害怕——而且这一势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先举个例子吧,当年的莫布里与弗朗西斯就是组不错的榜样:弗朗西斯天生有种江湖气,他与一切黑人球员都是好哥们,随时准备为人掏心掏肺;而莫布里则要狡黠的多,他和弗朗西斯关系好,但是和诺里斯关系就很差,在怂恿姚明炒掉杰夫·范甘迪失败后,他也不怎么和姚明套近乎。而把这两人的关系放到戴维斯身上,你就会发现,戴维斯总是在扮演莫布里的角色,在黄蜂,马什本是弗朗西斯;在勇士,史蒂芬·杰克逊是弗朗西斯,而在快船,没人是弗朗西斯。
  低调行事的戴维斯如果一直在黄蜂打下去,或许他会顺顺当当、但是也没有高潮的走完自己的职业生涯,但是有过在老尼尔森手下打球的经历后,戴维斯性格中疯狂的一面逐渐显露,这也是他本赛季投篮命中率跌至职业生涯最低,三分球命中率跌至菜鸟赛季以来最低的原因。
  大胡子总是可爱的,但是土匪从来不是一个褒义词,如果戴维斯能在家乡找回自己最初接受篮球的那份感情,那么他或许还可以对克里斯·保罗们吼上一句:我们70后的控卫还没谢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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