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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耳边再次响起那首熟悉的《水边的阿狄丽雅》时,我愣住了,全身像触电一样。“我的阿狄丽雅,你现在在哪啊?”一瞬间,一种似水非水的液体滑过了我的面颊。
一
《水边的阿狄丽雅》是一首钢琴曲,优美典雅,就连我这种音乐盲都会陶醉在其中,足以证明它的魅力,但是很可惜,它并不那么广为人知。就连我,也是在絮莎的推荐下才知道并喜欢上这首曲子的。
絮莎是我的初中同学。她的名字挺诗意,但长相很现实,实在是很现实——若非要划分个档次的话,虽不至于“困难”,却也是刚刚达到“温饱状态”而已。对于她的五官,我只能用“有个性”来形容,至于“高挑”“修长”这一类的措词,与她一点儿也沾不到边。记得初一开学,当我在教室门口第一次近距离俯视(我比她高)她的全景时,我便条件反射般想起了一种蔬菜——土豆;当我与她四目相对,透过眼镜片看到她厚厚的眼皮下那一对贼圆贼亮的小眼睛时,我又条件反射般想起了一个卡通人物——蜡笔小新。只不过,絮莎的眼中没有小新的那份狡黠。
基于絮莎的这种长相,我对她自然没什么好感,唯一让我钦佩的是她的成绩位列榜首,但鹤立鸡群难免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
人总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一向以心细和注意细节著称的絮莎在化学实验课上闹了一个极为低级的笑话。在实验室里,化学老师要求我们做制氧气的实验,反应物高锰酸钾是一种黑色的固体。而对着为数不多的实验台,同学们三五成群地争着抢占风水宝地。絮莎选择了教室角落里一个无人争抢的实验台,在认真观察并确认试管内装着的是黑色固体后,她便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不料化学老师制止她说这个实验台上没有反应物,不能做实验。絮莎拿着试管反问老师里面装的是什么,老师笑着说那里面收集的是实验台上的尘土。全班晕倒。
自从“高锰酸钾事件”后,絮莎的王者风范在我心中已开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常人的形象。这倒使我对她多了几分好感,加之那年我被选为语文课代表,自然可以和同为课代表的她更多地接触。我们的友情之树也就因此得以萌芽,而絮莎的话也变多了。
刚开始,我并没有觉得她话多,顶多也就认为这是她平易近人的表现。但是,到我们俩成为名副其实的死党时,她的话便如开闸的洪水倾泻而来。在通常情况下,体育课上自由活动时间是被我们俩(确切地说是她一人)用来讲话的。絮莎特别能侃,让她一连侃几天都不会觉得累,加之她的口才极好,讲出来的话富有煽动性,因此在我们大谈特谈时,总会有一部分忠实的听众。而我只能当绿叶,适时地衬托出她红花的美丽。起初,我一直不觉得当红花是一件高难度的事,直到有一天体育课上絮莎请假,面对着众多的听众,我只好担起红花的重任。也不知说了多久,我自觉才思匮乏,眼冒金星,大脑极度缺氧,深感黔驴技穷,不料周围的听众依然满怀期待地望着我。那一刻,我真的由衷地钦佩絮莎敏捷的才思和她那巨大的肺活量!
二
我坐在絮莎身边,絮莎坐在钢琴旁边。
她那并不修长的手指快速地在琴键上跃动,看得我眼花缭乱。她弹出的曲子,雍容大气,听得我陶醉其中。那种声音仿佛能拨动我的心弦。
我问絮莎这首曲子的名字,她笑着告诉我叫《水边的阿狄丽雅》。她问我:“这首曲子好听吗?”我告诉她,像我这种音乐盲,只知道听了有没有感觉,不知道曲子是不是好听。她又笑笑说,这是音痴——音乐痴迷者的最高境界。
絮莎转身从书橱里拿出一盒磁带,告诉我说这是理查德的钢琴曲,里面有那首《水边的阿狄丽雅》,要我回家仔细听。确切地说,絮莎的原话是让我回去仔细“欣赏”,不过“听”与“欣赏”对我这种低级的音痴来讲,实在是没有什么区别。
我把磁带带回家,认真地按她的吩咐做了,结果我便喜欢上了钢琴曲,喜欢上了《水边的阿狄丽雅》,也喜欢上了絮莎所爱的东西。
初三那些艰苦的岁月都因为有了音乐和音乐般的友谊而生辉不少。比如说,课间,我会“不远万里”地从教室的这头到那头,从后排赶到前排,与她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谈《水边的阿狄丽雅》。有时,我会在MP3上下载一些钢琴曲,与她一人一个耳塞,趴在她的或我的课桌上,静静地听着那些令我们俩陶醉的曲子;有时晚自习后,我会和她手牵着手,抬头数着那些并不明显的星星;有时放学后,我们会买一串糖葫芦,一起吃,那种感觉,酸酸甜甜的,像花季的友谊。
三
如果我能活一万年,我一定永生永世不与絮莎分开。我能活一万年吗?不能,所以我与絮莎注定要分离。
套用痞子蔡的这一经典公式,为的只是给我与絮莎的分离找一个有说服力的借口。类似的话我还能说出很多,像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这只是理论,不代表实践。
初三报志愿时,大家都认为絮莎会考省重点高中,毕竟她的成绩太优异了。但絮莎最终只报了所乡镇学校,原因很简单,那所学校减免她的一切费用——这对于家境不宽裕的她来说是很重要的。
对于她的这一决定,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曾经,我与絮莎有同一个梦,希望一起走过同一段历程来实现那个梦。现在,我不知我们的梦是否还相同,但我们注定不会一起经历,一起痛苦,一起欢笑了。絮莎说我们这叫殊途同归,三年后我们还会在同一个地方相见。只是,她忽略了时间在其中的负作用。
初中与高中间的那个暑假像往年一般燥热,在那个暑假里我搬了家,而絮莎则收到了那所乡镇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最后一次在絮莎家见面,也是迄今为止我们的最后一次相见,我们俩依然谈天说地,但是没有谈《水边的阿狄丽雅》。似乎我俩都在回避它。其实,我很想再让絮莎为我弹一遍《水边的阿狄丽雅》,但我又害怕会因此使我们伤心。而她,似乎也并没有弹琴的欲望。
因此,在我们的最后晤面,或者说分别之时,我没能再听一次絮莎弹的那首曲子。
在我即将离开她家时,她给我一个小盒子,并告诉我在最想她的时候打开那个盒子。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我以一个一贯的服从者的身份照办了——不到最想她的时候,我是不会打开的。
时光就像细沙般从我的指缝间溜走。一转眼,高中生活已开始近一个月了,繁重的学习任务让我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空虚与无聊的时刻,我真的觉得很孤独。不知从何时起,大脑中掠过对絮莎的思念,随之而来的,是滔天巨浪般的心痛。那种思念之痛,那种长久没有暴发的痛,瞬时将我淹没。
我下意识地拿起絮莎送给我的那个小盒子,几乎毫不犹豫地打开了它。
盒子内放着一张字条和理查德的那盒钢琴曲磁带。我看着磁带,好像预感到了什么。
我拿起字条,上面是熟悉而清秀的字体:
“逸,我知道你现在很想我,很怀念那段属于我们的友谊。如果你现在正经受着思念之苦,或者说以后的某一个时刻会因受挫而心情不好,请听听这盒磁带上的钢琴曲吧!我亲爱的阿狄丽雅,磁带上录着我为你而弹的那首曲子,希望它能替我陪你经历,陪你承受你所走过的一切。莎。”
我拿起磁带,将它放入我的随身听中,然后轻轻地按下了播放键。
当耳边再次响起那首《水边的阿狄丽雅》时,我仿佛看到了絮莎第一次为我弹奏时的情景。与其说我是她的阿狄丽雅,不如说她是我的阿狄丽雅,是我心中永恒的、令我思念的阿狄丽雅……
一
《水边的阿狄丽雅》是一首钢琴曲,优美典雅,就连我这种音乐盲都会陶醉在其中,足以证明它的魅力,但是很可惜,它并不那么广为人知。就连我,也是在絮莎的推荐下才知道并喜欢上这首曲子的。
絮莎是我的初中同学。她的名字挺诗意,但长相很现实,实在是很现实——若非要划分个档次的话,虽不至于“困难”,却也是刚刚达到“温饱状态”而已。对于她的五官,我只能用“有个性”来形容,至于“高挑”“修长”这一类的措词,与她一点儿也沾不到边。记得初一开学,当我在教室门口第一次近距离俯视(我比她高)她的全景时,我便条件反射般想起了一种蔬菜——土豆;当我与她四目相对,透过眼镜片看到她厚厚的眼皮下那一对贼圆贼亮的小眼睛时,我又条件反射般想起了一个卡通人物——蜡笔小新。只不过,絮莎的眼中没有小新的那份狡黠。
基于絮莎的这种长相,我对她自然没什么好感,唯一让我钦佩的是她的成绩位列榜首,但鹤立鸡群难免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
人总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一向以心细和注意细节著称的絮莎在化学实验课上闹了一个极为低级的笑话。在实验室里,化学老师要求我们做制氧气的实验,反应物高锰酸钾是一种黑色的固体。而对着为数不多的实验台,同学们三五成群地争着抢占风水宝地。絮莎选择了教室角落里一个无人争抢的实验台,在认真观察并确认试管内装着的是黑色固体后,她便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不料化学老师制止她说这个实验台上没有反应物,不能做实验。絮莎拿着试管反问老师里面装的是什么,老师笑着说那里面收集的是实验台上的尘土。全班晕倒。
自从“高锰酸钾事件”后,絮莎的王者风范在我心中已开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常人的形象。这倒使我对她多了几分好感,加之那年我被选为语文课代表,自然可以和同为课代表的她更多地接触。我们的友情之树也就因此得以萌芽,而絮莎的话也变多了。
刚开始,我并没有觉得她话多,顶多也就认为这是她平易近人的表现。但是,到我们俩成为名副其实的死党时,她的话便如开闸的洪水倾泻而来。在通常情况下,体育课上自由活动时间是被我们俩(确切地说是她一人)用来讲话的。絮莎特别能侃,让她一连侃几天都不会觉得累,加之她的口才极好,讲出来的话富有煽动性,因此在我们大谈特谈时,总会有一部分忠实的听众。而我只能当绿叶,适时地衬托出她红花的美丽。起初,我一直不觉得当红花是一件高难度的事,直到有一天体育课上絮莎请假,面对着众多的听众,我只好担起红花的重任。也不知说了多久,我自觉才思匮乏,眼冒金星,大脑极度缺氧,深感黔驴技穷,不料周围的听众依然满怀期待地望着我。那一刻,我真的由衷地钦佩絮莎敏捷的才思和她那巨大的肺活量!
二
我坐在絮莎身边,絮莎坐在钢琴旁边。
她那并不修长的手指快速地在琴键上跃动,看得我眼花缭乱。她弹出的曲子,雍容大气,听得我陶醉其中。那种声音仿佛能拨动我的心弦。
我问絮莎这首曲子的名字,她笑着告诉我叫《水边的阿狄丽雅》。她问我:“这首曲子好听吗?”我告诉她,像我这种音乐盲,只知道听了有没有感觉,不知道曲子是不是好听。她又笑笑说,这是音痴——音乐痴迷者的最高境界。
絮莎转身从书橱里拿出一盒磁带,告诉我说这是理查德的钢琴曲,里面有那首《水边的阿狄丽雅》,要我回家仔细听。确切地说,絮莎的原话是让我回去仔细“欣赏”,不过“听”与“欣赏”对我这种低级的音痴来讲,实在是没有什么区别。
我把磁带带回家,认真地按她的吩咐做了,结果我便喜欢上了钢琴曲,喜欢上了《水边的阿狄丽雅》,也喜欢上了絮莎所爱的东西。
初三那些艰苦的岁月都因为有了音乐和音乐般的友谊而生辉不少。比如说,课间,我会“不远万里”地从教室的这头到那头,从后排赶到前排,与她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谈《水边的阿狄丽雅》。有时,我会在MP3上下载一些钢琴曲,与她一人一个耳塞,趴在她的或我的课桌上,静静地听着那些令我们俩陶醉的曲子;有时晚自习后,我会和她手牵着手,抬头数着那些并不明显的星星;有时放学后,我们会买一串糖葫芦,一起吃,那种感觉,酸酸甜甜的,像花季的友谊。
三
如果我能活一万年,我一定永生永世不与絮莎分开。我能活一万年吗?不能,所以我与絮莎注定要分离。
套用痞子蔡的这一经典公式,为的只是给我与絮莎的分离找一个有说服力的借口。类似的话我还能说出很多,像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这只是理论,不代表实践。
初三报志愿时,大家都认为絮莎会考省重点高中,毕竟她的成绩太优异了。但絮莎最终只报了所乡镇学校,原因很简单,那所学校减免她的一切费用——这对于家境不宽裕的她来说是很重要的。
对于她的这一决定,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曾经,我与絮莎有同一个梦,希望一起走过同一段历程来实现那个梦。现在,我不知我们的梦是否还相同,但我们注定不会一起经历,一起痛苦,一起欢笑了。絮莎说我们这叫殊途同归,三年后我们还会在同一个地方相见。只是,她忽略了时间在其中的负作用。
初中与高中间的那个暑假像往年一般燥热,在那个暑假里我搬了家,而絮莎则收到了那所乡镇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最后一次在絮莎家见面,也是迄今为止我们的最后一次相见,我们俩依然谈天说地,但是没有谈《水边的阿狄丽雅》。似乎我俩都在回避它。其实,我很想再让絮莎为我弹一遍《水边的阿狄丽雅》,但我又害怕会因此使我们伤心。而她,似乎也并没有弹琴的欲望。
因此,在我们的最后晤面,或者说分别之时,我没能再听一次絮莎弹的那首曲子。
在我即将离开她家时,她给我一个小盒子,并告诉我在最想她的时候打开那个盒子。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我以一个一贯的服从者的身份照办了——不到最想她的时候,我是不会打开的。
时光就像细沙般从我的指缝间溜走。一转眼,高中生活已开始近一个月了,繁重的学习任务让我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空虚与无聊的时刻,我真的觉得很孤独。不知从何时起,大脑中掠过对絮莎的思念,随之而来的,是滔天巨浪般的心痛。那种思念之痛,那种长久没有暴发的痛,瞬时将我淹没。
我下意识地拿起絮莎送给我的那个小盒子,几乎毫不犹豫地打开了它。
盒子内放着一张字条和理查德的那盒钢琴曲磁带。我看着磁带,好像预感到了什么。
我拿起字条,上面是熟悉而清秀的字体:
“逸,我知道你现在很想我,很怀念那段属于我们的友谊。如果你现在正经受着思念之苦,或者说以后的某一个时刻会因受挫而心情不好,请听听这盒磁带上的钢琴曲吧!我亲爱的阿狄丽雅,磁带上录着我为你而弹的那首曲子,希望它能替我陪你经历,陪你承受你所走过的一切。莎。”
我拿起磁带,将它放入我的随身听中,然后轻轻地按下了播放键。
当耳边再次响起那首《水边的阿狄丽雅》时,我仿佛看到了絮莎第一次为我弹奏时的情景。与其说我是她的阿狄丽雅,不如说她是我的阿狄丽雅,是我心中永恒的、令我思念的阿狄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