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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军拒签案”引发了法学界及整个社会的巨大震动.是什么让肖志军的拒签造成了“一尸两命”的惨案?笔者针对该案中患者家属签字的法律效力进行分析后认为,患者家属不能代理患者同意而处分患者的人身权,更不能决定手术与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社会所赋予的职责履行义务,而患者亲属或者关系人的同意签字仅是行使其知情权、处分其监护权或者亲属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