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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进展
近年来,各级粮食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迈出了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2007年,各级粮食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以推广宁夏经验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目前,吉林、黑龙江、上海、新疆等17个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粮改实施意见,在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关系、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和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办法、加强和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取得了新突破,在完善粮食购销体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
(一)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新格局基本形成。一是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委托指定企业进行托市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各类粮食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其他地区、其他品种的粮食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二是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包袱基本解决。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绝大部分政策性挂账从企业剥离,上划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北京、广东、宁夏等省(区、市)已经消化政策性挂账96亿元。截至2007年11月底,当年安置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10.5万人,粮改以来全国累计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124.9万人,占全部分流职工的49.7%,其中粮食部门安置77.6万人,占全部安置数的62.1%。三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各地通过改组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整体转制、国有民营等多种形式,优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结构,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21854个,其中购销企业15380个,比上年末分别减少3320个和566个,比粮改初期分别减少31386个和15054个。四是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竞争力逐步增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007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2080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总量的51%。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显著增加。2007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盈利1.67亿元,实现自1961年以来的首次全行业盈利。五是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国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近7.3万个,比2004年增加近3倍,各类粮食市场功能逐步完善。
(二)粮食宏观调控逐步加强和改善。一是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一步完善启动机制和补贴机制,细化操作措施,保证预案的顺利实施,支撑粮食收购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针对部分地区市场粮价上涨的情况,分期分批组织最低收购价粮食在批发市场公开销售,保证粮食市场稳定供应。二是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按照“三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及时下达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依法审核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中储粮公司和相关承储企业加强保管和轮换,基本实现了“两个确保”的目标。三是地方粮食储备得到充实和加强。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提出地方储备粮分省规模的指导性意见,各地进一步充实了地方储备粮规模,规范了储备粮管理。四是粮食应急保障能力逐步增强。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细化粮食应急动用方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粮食应急各项工作。
(三)粮食市场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健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加强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加强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和临时存储粮竞价销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目前,全国94%的省级粮食部门、68%的地(市)级粮食部门、54%的县(市)级粮食部门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认真组织开展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重点加大对各类政策性粮食库存的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国务院。三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强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积极开展收购环节的原粮卫生监测,加大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检验力度。
(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迈出重要步伐。一是按照构建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现代粮食市场体系、粮食产业化体系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的要求,积极制定规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制定《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强对粮食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加快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建设,积极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功能,推动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其他政策性粮油的联网交易。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支持和指导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十一五”全国食品工业发展纲要,抓好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粮油加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四是会同农业发展银行确定第二批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粮食收购资金、技术改造、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631个,其中购销企业987个。同时,推动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推动“放心粮油”工程。
经过几年努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但进展还不平衡,存在尚未完全解决好的几个问题需要高度重视,体制机制转换需要加快步伐,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粮食宏观调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支持保护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监管和质量卫生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二、200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动态
200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加强和改善了粮食宏观调控,继续推进体制机制转换,继续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继续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2.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转换。
3.妥善解决粮食财务挂账。
4.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5.积极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近年来,各级粮食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迈出了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2007年,各级粮食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以推广宁夏经验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目前,吉林、黑龙江、上海、新疆等17个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粮改实施意见,在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关系、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和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办法、加强和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取得了新突破,在完善粮食购销体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
(一)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粮食购销市场化新格局基本形成。一是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委托指定企业进行托市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各类粮食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其他地区、其他品种的粮食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二是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包袱基本解决。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绝大部分政策性挂账从企业剥离,上划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北京、广东、宁夏等省(区、市)已经消化政策性挂账96亿元。截至2007年11月底,当年安置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10.5万人,粮改以来全国累计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124.9万人,占全部分流职工的49.7%,其中粮食部门安置77.6万人,占全部安置数的62.1%。三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各地通过改组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整体转制、国有民营等多种形式,优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结构,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21854个,其中购销企业15380个,比上年末分别减少3320个和566个,比粮改初期分别减少31386个和15054个。四是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竞争力逐步增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007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2080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总量的51%。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显著增加。2007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盈利1.67亿元,实现自1961年以来的首次全行业盈利。五是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国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近7.3万个,比2004年增加近3倍,各类粮食市场功能逐步完善。
(二)粮食宏观调控逐步加强和改善。一是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进一步完善启动机制和补贴机制,细化操作措施,保证预案的顺利实施,支撑粮食收购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针对部分地区市场粮价上涨的情况,分期分批组织最低收购价粮食在批发市场公开销售,保证粮食市场稳定供应。二是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按照“三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及时下达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依法审核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中储粮公司和相关承储企业加强保管和轮换,基本实现了“两个确保”的目标。三是地方粮食储备得到充实和加强。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提出地方储备粮分省规模的指导性意见,各地进一步充实了地方储备粮规模,规范了储备粮管理。四是粮食应急保障能力逐步增强。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细化粮食应急动用方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粮食应急各项工作。
(三)粮食市场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健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加强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加强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和临时存储粮竞价销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目前,全国94%的省级粮食部门、68%的地(市)级粮食部门、54%的县(市)级粮食部门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认真组织开展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重点加大对各类政策性粮食库存的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国务院。三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强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积极开展收购环节的原粮卫生监测,加大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检验力度。
(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迈出重要步伐。一是按照构建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现代粮食市场体系、粮食产业化体系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体系的要求,积极制定规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制定《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强对粮食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加快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建设,积极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功能,推动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其他政策性粮油的联网交易。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支持和指导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十一五”全国食品工业发展纲要,抓好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粮油加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四是会同农业发展银行确定第二批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粮食收购资金、技术改造、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631个,其中购销企业987个。同时,推动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工程,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推动“放心粮油”工程。
经过几年努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但进展还不平衡,存在尚未完全解决好的几个问题需要高度重视,体制机制转换需要加快步伐,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粮食宏观调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支持保护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监管和质量卫生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二、200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动态
200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加强和改善了粮食宏观调控,继续推进体制机制转换,继续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继续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2.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转换。
3.妥善解决粮食财务挂账。
4.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5.积极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