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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都柳江流域是中国侗族文化保留最好的主要聚居地方之一,洛香村位于这一流域侗族聚居地方的核心地带,当地的侗族习惯法主要是不成文的社会规范,通过具体案例可以归纳其内容。不受政府部门直接影响的寨规民约真实地反映了习惯法的内容,以国家法为基础的村规民约在反映习惯法内容的同时,体现了当代国家法的理性特征。当地的婚姻习惯法制度基本完整地保留到1990年代以前,近十几年发生了变迁。民间习惯法主要依靠当地的寨老组织、罗汉组织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