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少女被强奸案引发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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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被害人王某(女,17岁,初中文化)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是在本案发生前的一个多月在网上认识的。2010年7月某晚,李某和李某富及王某等人相约结队在县城玩,约22时,王某提出要回家,李某为了达到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的目的,声称用摩托车送王某回家,王某坐上车后,李某就到县城某宾馆开房。李某开好房后,就驾驶摩托车搭上王某直奔某方向(与被害人回家的路是不同方向),路上王某多次叫李某停车,说明要回家,但李某谎说这条路可以通县城送她回家,然后将车驶到某山村方向的村道上,李某停下车即要非礼王某,王某不同意并往回走,黑暗中李某吓唬王某,使得王某只好又搭李某的车,李某驶向更偏僻的地方。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李某又将王某带回到开好房的宾馆,李某先入卫生间洗澡十多分钟,然后又与王某发生第二次性关系。事后,王某在宾馆打电话给网友于某说,她被强奸了,于某劝她暂不要报警,以免被害。次日凌晨六时许,王某才离开宾馆回家,回家见到母亲后即向其诉说被强奸一事,当日上午十时许,被害人王某和母亲两人到派出所报案。
  办完此案,笔者非常震惊,一个已有17岁少女并且是初中毕业的学生,竟被一个在网上认识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一夜之间强奸二次,这不能不让人震惊,同时也不能不让人反思: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到底是谁之过?我们天天喊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律宣传教育等,我们真正又做了多少?起了多大的作用?围绕这些疑问,笔者曾与她本人交谈,也与她的母亲交谈,从中了解了一些原因,就此案,本人想进行一下分析,以期找到问题的根源。为以后的未成年人教育提供点参考。
  我们分析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天真无邪的少女在一夜之间被强奸二次呢?有人将其完全归罪于犯罪嫌疑人,不可否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令人发指,对其的惩罚无可非议。但是,仅仅就这是一个原因吗?笔者认为,是多方面的原因凑成了此出悲剧的上演。具体原因有如下几点:
  第一,社会原因。在现社会,网吧上网、手机上网,网上交友,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等已成为一些青少年一种时尚,在这支青少年大军中,绝大多数人上网是正常的,交友是慎重的。但有相当部分青少年、尤其是有些女青年走上了一条不正当的交友之路——交友恋爱、恋情说爱。这条路对她们来说是一条快速认识朋友的途径,但她们不知道这有很大的风险,一但交友不慎容易上当受骗,甚至终身悔恨。但每当有些人找到自己的意中人时,都会引来很多人羡慕的眼神。在这样的环境下,网友们的发迹之路,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她。致使她也在网上交友不有选择,很随便加入他人的QQ网,随便地与他人联系,也随便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他人。
  第二,父母辈道德观念的影响。她这个家庭也是一个不完整的家庭,父亲曾因有第三者,母亲与她父亲离婚了,父母离婚后各住一方,母亲住在县城,父亲在乡下和一个不结婚的女人一起住,她作为独生女,有时跟随父亲生活,有时跟随母亲生活。父母为了她能生活好一点,父亲出钱帮她买手机,母亲出钱帮她买衣服,她的管教就成了自由人。俗话说,父母是子女的榜样,父辈的道德观念对下一代的影响是相当大的,所以,她就用父亲帮买的手机上网交友,网友一个电话邀请,她就赴约。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一起玩。可以说,父辈的道德观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下一代的道德观的形成,上梁不正下梁歪,父辈的道德观出现了偏差,下一代的道德观出现偏差也就不奇怪了。
  第三,学校教育的不全面。一是思想教育不全面。虽然关于未成年人思想教育一直在学校进行着。但是,在相当部分的学校(尤其是教育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未成年人思想教育还只是摆摆样子,并没有真正的得到重视。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未成年人还小,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只要把学习成绩搞上去就行了。二是道德教育不全面。岂不知,未成年人也是处在社会之中的,社会上好的、丑陋的东西都会呈现在她们面前,让她们无法分辨熟好熟坏。因为她们身心不成熟,其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尚未定型,在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支配下,美丑不分,荣辱颠倒,为了一时的义气、虚荣心、快乐和占有而实施其不正确的行为。如果此时学校不加强引导,极易影响她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三是法制教育不全面。从目前来看,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法制教育明显薄弱,即使上法制课也是形式主义。据统计,犯罪的青少年对有关刑法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法制教育盲区相当严重。四是安全防范教育不到位。就本案来说,王某某有多次报警的机会她不知道报警,她有多次的脱逃机会,她不知道逃跑,她有多次的反抗机会,也不知道自我保护。我曾问王某,难道学校没有给学生讲过遇到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吗?比如说,遇到坏人侵害怎么样报警?遇到被人绑架怎么样对付?遇到被人打伤如何处置?是否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拨打什么电话?她的回答是:“没有讲过”。由此可见,学校的教育方面是不够全面的。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对此,笔者拟提出如下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加强社会治安,坚决打击社会丑恶现象,严惩犯罪分子,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好的社会环境。一是作为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打击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要严厉打击各种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行为。严把逮捕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分子。二是加强社会治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并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事情,而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人共同的责任。只有大家行动起来,共同抵制、打击社会丑恶现象,让丑恶现象失去滋生的土壤。三是要加强法制宣传,唤醒更多有良知的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为下一代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第二,社会应还孩子一片蓝天,还青少年一片净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视、VCD、电脑、网络已进入寻常百姓家,手机上网也驻入千万人手中,网吧开到乡镇、农村。这些给我们带来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享受的同时,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涌了进来。即使是收视很正规的网络、频道,也有了武打凶杀、异性亲热、交友恋爱等情节,盗版影碟中的内容多是黄色、低级趣味的音像画面,“网吧”更是成了青少年们的范乐园,在那里,他们可以整天整夜地玩游戏、上网聊天、上网交友或看形形式式影视、图片、打架斗殴、谈情说爱的画面、江湖义气剧情等等。不管是好的、坏的、高尚的、腐朽的、科学的、迷信的、刺激的、打斗的。这些东西在他们的脑子里形成了模式,一遇到有同类的情形,他们就学模学样。为此,治理网吧应是当务之急。还孩子们一块明净的地方。
  第三,家庭完美和谐是孩子天堂。家是孩子最早受教育的课堂,是每天停靠的安全港湾,是情绪的出入口,是呵护他的地方。在一个家庭里,婚姻失败,家庭缺失、家庭失和,对孩子的成长就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尤其是单亲家庭的子女因为缺少健全家庭的呵护,以致放弃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就会培养出性格变异、心理畸形的孩子。
  第四,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法制、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校做为学生的第二个家,除了要教会学生课本知识外,还要教会青少年如何做好自身防范知识,还要担负起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等的重任。未成年人身处社会这个大染缸中,白的、黑的、好的、坏的都呈现在她们面前,让她们无所适从,此时如果没有学校老师的正确引导,她们的人生观、道德观很有可能会偏离正常轨道。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学校一定要切实有效的加强未成年人各方面的教育。
  第五,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师的职责。父母是子女的首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子女。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责任人,要对孩子进行教育。父母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学好人,做好人,做好事,学法律、守法律,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如果父母与孩子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感。孩子健全的人格是离不开家庭成员的教育,离不开父母的呵护和关爱。孩子如果在一个家庭里,父母有“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恨铁不成钢”的心态,或在家长的高压管教甚至棍棒之下,他(她)们的心理就会扭曲、变态、自暴自弃、逆向反应、仇视心态、甚至轻生、报复、杀人。
  案例是凝重的、教训是惨痛的,但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全社会真正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观教育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悲剧将永远成为历史,未成年人也将会更加健康、幸福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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