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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的“两会”上看,如何做好宏观调控是重中之重。目前,中国宏观调控形势复杂,具有不确定性。所以说,调控当局面临的难点,在于如何敏锐、及时和较全面地把握经济多种变量中最关键的组合信息,合理地动态掌握调控中“既要防止经济过热和明显通胀,又要防止出现过快经济下滑”的平衡点。
当前,在中国特定国情下和特定发展阶段,我的个人观点是,应强调宏观调控中理性的“供给管理”的必要性。
所谓“供给管理”,与经济学中的“需求管理”是一对概念,后者强调的是需求角度实施扩张或收缩的宏观调控,已为人们所熟知,而前者则强调的是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的宏观调控,往往只有专业人士对其形成了明确的概念。我之所以特别强调“理性”的供给管理,主要出自如下四层看法。
第一,近年来,货币学派大行其道。“通货膨胀不管何时何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这种弗里德曼式的“经典表述”,很容易把物价上涨完全等同于货币过多、通货膨胀,进而又简单地认为紧缩银根就可完全解决问题。如果具体考察一下中国近一段的物价上涨,就可以发现确实带有较明显的“结构性物价上涨”特征(虽然有学者质疑这种表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一季度8%的CPI上涨中,食品价格占6.8%,其余仅占0.2%。对于这种情况,必然引出的理论性分析解释是,除可能存在的银根偏松带来的涨价因素外,还应存在着食品中少数龙头产品“供不应求”、“成本推动”式的涨价因素,调控当局如能够有针对性地着力于较快增加这些产品的有效供给,便有可能缓解物价上涨势头。
第二,中国经济调控重要的可选择方式之一是以优化结构为核心的“供给管理”。当前,中国存在较明显的流动性过剩压力和通胀压力,又存在某些领域明显的有效供给不足、投入滞后。如政府集中财力着重强化经济社会的薄弱方面和“短线”领域,可以在“矛盾凸显期”改进民生、消解矛盾。
第三,近期,一些研究者敏锐注意到了中国在资源、环境约束的新时期防止“滞胀”这一问题。中国新阶段的总纲是构建和谐社会,特别需要关注基本民生、改进福利状况,但也需注重在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在福利增进过程中对“度”作出合理把握,积极稳妥地掌控好渐进过程。以为民生问题政府可以包揽,以为政府增收的财力可以不加区别地按平均主义方式分光,于是过早地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过急推行吊高胃口而不可持续的“均等化”,都有可能给我们带来活力减退与滞胀风险,结果将有损于国家现代化事业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供给管理中的清醒设计、理性方案,要保重点、渐次展开民生改进,追求统筹协调、瞻前顾后的和谐增长,这也是中国宏观调控中供给管理所不可或缺的内容。
第四,理性的“供给管理”,还需要强调,在整合、统筹运用可用财力实施供给管理优化结构的同时,应积极运用部分财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钱买机制、建机制”。比如:
——为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积极稳妥筹备、在时机成熟时更有力度地推进“大部门归口”的机构改革,以及可能择机推进的国、地税合并的机构改革等,需要安排一次性人员分流、安置的经费。
——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应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原则,充实公检法系统公用经费矫治公权扭曲,同时加强法官、检察官、警官培训和加强“廉政公署”、“中纪委”式权力制衡、监察机构所需经费。
——“乡财县管”、“省直管县”的扁平化改革推进到综合改革、减少地方行政层级时,要安排所需的一次性经费支出。
所有这些,我认为完全可以且应当纳入中国特色“转轨经济学”和宏观调控“供给管理”的框架之中,深化改革将成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持续动力源。
当前,在中国特定国情下和特定发展阶段,我的个人观点是,应强调宏观调控中理性的“供给管理”的必要性。
所谓“供给管理”,与经济学中的“需求管理”是一对概念,后者强调的是需求角度实施扩张或收缩的宏观调控,已为人们所熟知,而前者则强调的是供给角度实施结构优化、增加有效供给的宏观调控,往往只有专业人士对其形成了明确的概念。我之所以特别强调“理性”的供给管理,主要出自如下四层看法。
第一,近年来,货币学派大行其道。“通货膨胀不管何时何地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这种弗里德曼式的“经典表述”,很容易把物价上涨完全等同于货币过多、通货膨胀,进而又简单地认为紧缩银根就可完全解决问题。如果具体考察一下中国近一段的物价上涨,就可以发现确实带有较明显的“结构性物价上涨”特征(虽然有学者质疑这种表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一季度8%的CPI上涨中,食品价格占6.8%,其余仅占0.2%。对于这种情况,必然引出的理论性分析解释是,除可能存在的银根偏松带来的涨价因素外,还应存在着食品中少数龙头产品“供不应求”、“成本推动”式的涨价因素,调控当局如能够有针对性地着力于较快增加这些产品的有效供给,便有可能缓解物价上涨势头。
第二,中国经济调控重要的可选择方式之一是以优化结构为核心的“供给管理”。当前,中国存在较明显的流动性过剩压力和通胀压力,又存在某些领域明显的有效供给不足、投入滞后。如政府集中财力着重强化经济社会的薄弱方面和“短线”领域,可以在“矛盾凸显期”改进民生、消解矛盾。
第三,近期,一些研究者敏锐注意到了中国在资源、环境约束的新时期防止“滞胀”这一问题。中国新阶段的总纲是构建和谐社会,特别需要关注基本民生、改进福利状况,但也需注重在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在福利增进过程中对“度”作出合理把握,积极稳妥地掌控好渐进过程。以为民生问题政府可以包揽,以为政府增收的财力可以不加区别地按平均主义方式分光,于是过早地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过急推行吊高胃口而不可持续的“均等化”,都有可能给我们带来活力减退与滞胀风险,结果将有损于国家现代化事业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供给管理中的清醒设计、理性方案,要保重点、渐次展开民生改进,追求统筹协调、瞻前顾后的和谐增长,这也是中国宏观调控中供给管理所不可或缺的内容。
第四,理性的“供给管理”,还需要强调,在整合、统筹运用可用财力实施供给管理优化结构的同时,应积极运用部分财力支持深化改革和“花钱买机制、建机制”。比如:
——为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积极稳妥筹备、在时机成熟时更有力度地推进“大部门归口”的机构改革,以及可能择机推进的国、地税合并的机构改革等,需要安排一次性人员分流、安置的经费。
——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应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原则,充实公检法系统公用经费矫治公权扭曲,同时加强法官、检察官、警官培训和加强“廉政公署”、“中纪委”式权力制衡、监察机构所需经费。
——“乡财县管”、“省直管县”的扁平化改革推进到综合改革、减少地方行政层级时,要安排所需的一次性经费支出。
所有这些,我认为完全可以且应当纳入中国特色“转轨经济学”和宏观调控“供给管理”的框架之中,深化改革将成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又好又快”发展的持续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