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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读书教学,觉得现行的语文版初中语文课本里,编者对个别文言语句的标点和文言词语的注释、文言句子的释文,有不尽妥贴之处。拟作“三疑”。
[一疑]语文版九年级(下)《语文》第23课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有一句标点:“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笔者认为这句话的标点值得商榷。
句中的“寓”:“寄宿的意思”;“逆旅”:旅店,旅館。“寓逆旅”即住在旅店里。而“寓逆旅主人”是说不通的,照此点断,则前两句的主语均为“我”(即作者)。这是对“食”的误解造成的。“食”应是使动用法(义为“供给,使……吃”,读作(sì),而不是一般的动词(义为“吃”,读作”shì”)联系到原文,作者先叙述自己青少年时期求学的种种艰辛,然后与马生求学的优越条件作对比,意在指出是否学有所成,关键在于个人是否专心。这一句就是写自己当年的艰苦生活。因为“家贫”,外出求学寄宿在旅店里并且搭伙食,当然不可能有很多钱给店主人,那么店主人每天只供应他两顿伙食(给他吃两餐),也没有鱼肉荤腥。所以,“食”应读作“sì”,是使动用法。其主语是“店主人”。这种用法,在古汉语里是常见的。例如语文版九年级(上)《语文》第28课韩愈的《马说》:“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句中的“食”在课文下边第8个注释:食(sì):喂,现在写作“饲”。是使动用法“使……吃”,引申为“供养”“喂养”等。所以原句应这样标点:“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意思是:“寄宿在旅店里,店主人每天只供应两顿伙食,没有鱼肉荤腥”。这样就文通义顺了。
[二疑]语文版八年级(上)《语文》第24课袁宏道的《满井游记》一文,笔者认为该文有的文言词语的注释、文言句子的释文,有不尽妥贴之处。试陈述如下。
课文把“泉而茗者,罍而歌者,红装而蹇者”释为:“喝用泉水煮的茶的,举起酒杯唱歌的,穿着盛装而骑驴的女子”。“茗:茶。这里指喝茶。罍:酒杯。这里指饮酒。红装:指女子盛装或盛装的女子。蹇:驴。这里指骑驴。”
笔者认为把“泉而茗者”释为:“喝用泉水煮的茶的”。语句不通顺不说,且不符合当时游人的实际。试想:要背锅(或提壶)扛柴,还要寻找泉水,支灶烧水。这种近于野炊的做法还有什么游览的兴致呢?笔者认为,“泉而茗者”应释为:“在泉水旁边的茶店里喝茶的人”。把“罍而歌者”释为:“举起酒杯唱歌的”。令人费解,因为酒是盛在酒杯里的;也可以说“拿着话筒唱歌”,因为话筒可以把歌声扩大并传到远处。而“酒杯”与“唱歌”有何联系呢?把“罍”释为“酒杯”也是错误的。《辞海》对“罍”的注解是“古代器名。青铜制。圆形或方形。小口、广肩、深腹、圈足、有盖,肩部有两环耳,腹下并有一鼻可系。用于盛酒和水。盛行于商、周时。也有陶制成的。《辞海》里还刊载了圆形罍的画图。笔者认为根据课文内容,“罍” 应释为“酒壶”。“罍而歌者”应释为“提着酒壶一边唱歌一边喝酒的人”。
[三疑] 语文版七年级(上)《语文》第21课“《论语》六则”中的第六则“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课文注释“三人行”意思是“几个人一起行走。”“三:表示数量少。不是确数”。语文版七年级(上)《〈语文〉教师用书》释为:“孔子说:几个人在一起行走,其中也一定有我的老师;选取他们的好的东西加以学习、采纳,他们(身上)不好的东西(自己身上如果有就)加以改正。”此解释令人百思难得其解,孔老夫子为什么要在“行走”这一特定情景中判定“我师呢”?我们常听说“能者为师”“德高为师”“身正为师”等等,还从来没有听说“行走”与“为师”有什么关系。另外,从句子结构上看,如果孔子语中的“行”是“行走”的意思,它也应该表述为“三行人,必有我师焉”。
笔者陋见,孔子语中的“行”应理解为“品行”,“师”应理解为“学习”。“三人行,……”这句的意思是:“几个人的品行,一定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要选择他们的优点长处学习,把他们的缺点短处作为借鉴。”如此理解才句意明确,自然连贯,符合实际。
教材是例子,是学生学习的典范。即使细微的失误也不能忽视。笔者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罗列这些一孔之见,见笑于方家同仁,以使教材的编写、校订更科学、严密、准确。
黄贵海,教师,现居贵州仁怀。
[一疑]语文版九年级(下)《语文》第23课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有一句标点:“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笔者认为这句话的标点值得商榷。
句中的“寓”:“寄宿的意思”;“逆旅”:旅店,旅館。“寓逆旅”即住在旅店里。而“寓逆旅主人”是说不通的,照此点断,则前两句的主语均为“我”(即作者)。这是对“食”的误解造成的。“食”应是使动用法(义为“供给,使……吃”,读作(sì),而不是一般的动词(义为“吃”,读作”shì”)联系到原文,作者先叙述自己青少年时期求学的种种艰辛,然后与马生求学的优越条件作对比,意在指出是否学有所成,关键在于个人是否专心。这一句就是写自己当年的艰苦生活。因为“家贫”,外出求学寄宿在旅店里并且搭伙食,当然不可能有很多钱给店主人,那么店主人每天只供应他两顿伙食(给他吃两餐),也没有鱼肉荤腥。所以,“食”应读作“sì”,是使动用法。其主语是“店主人”。这种用法,在古汉语里是常见的。例如语文版九年级(上)《语文》第28课韩愈的《马说》:“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句中的“食”在课文下边第8个注释:食(sì):喂,现在写作“饲”。是使动用法“使……吃”,引申为“供养”“喂养”等。所以原句应这样标点:“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意思是:“寄宿在旅店里,店主人每天只供应两顿伙食,没有鱼肉荤腥”。这样就文通义顺了。
[二疑]语文版八年级(上)《语文》第24课袁宏道的《满井游记》一文,笔者认为该文有的文言词语的注释、文言句子的释文,有不尽妥贴之处。试陈述如下。
课文把“泉而茗者,罍而歌者,红装而蹇者”释为:“喝用泉水煮的茶的,举起酒杯唱歌的,穿着盛装而骑驴的女子”。“茗:茶。这里指喝茶。罍:酒杯。这里指饮酒。红装:指女子盛装或盛装的女子。蹇:驴。这里指骑驴。”
笔者认为把“泉而茗者”释为:“喝用泉水煮的茶的”。语句不通顺不说,且不符合当时游人的实际。试想:要背锅(或提壶)扛柴,还要寻找泉水,支灶烧水。这种近于野炊的做法还有什么游览的兴致呢?笔者认为,“泉而茗者”应释为:“在泉水旁边的茶店里喝茶的人”。把“罍而歌者”释为:“举起酒杯唱歌的”。令人费解,因为酒是盛在酒杯里的;也可以说“拿着话筒唱歌”,因为话筒可以把歌声扩大并传到远处。而“酒杯”与“唱歌”有何联系呢?把“罍”释为“酒杯”也是错误的。《辞海》对“罍”的注解是“古代器名。青铜制。圆形或方形。小口、广肩、深腹、圈足、有盖,肩部有两环耳,腹下并有一鼻可系。用于盛酒和水。盛行于商、周时。也有陶制成的。《辞海》里还刊载了圆形罍的画图。笔者认为根据课文内容,“罍” 应释为“酒壶”。“罍而歌者”应释为“提着酒壶一边唱歌一边喝酒的人”。
[三疑] 语文版七年级(上)《语文》第21课“《论语》六则”中的第六则“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课文注释“三人行”意思是“几个人一起行走。”“三:表示数量少。不是确数”。语文版七年级(上)《〈语文〉教师用书》释为:“孔子说:几个人在一起行走,其中也一定有我的老师;选取他们的好的东西加以学习、采纳,他们(身上)不好的东西(自己身上如果有就)加以改正。”此解释令人百思难得其解,孔老夫子为什么要在“行走”这一特定情景中判定“我师呢”?我们常听说“能者为师”“德高为师”“身正为师”等等,还从来没有听说“行走”与“为师”有什么关系。另外,从句子结构上看,如果孔子语中的“行”是“行走”的意思,它也应该表述为“三行人,必有我师焉”。
笔者陋见,孔子语中的“行”应理解为“品行”,“师”应理解为“学习”。“三人行,……”这句的意思是:“几个人的品行,一定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要选择他们的优点长处学习,把他们的缺点短处作为借鉴。”如此理解才句意明确,自然连贯,符合实际。
教材是例子,是学生学习的典范。即使细微的失误也不能忽视。笔者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罗列这些一孔之见,见笑于方家同仁,以使教材的编写、校订更科学、严密、准确。
黄贵海,教师,现居贵州仁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