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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足球运动的职业化程度也在逐渐提高,这就为足球裁判职业化的实行造成很大的压力。要想保证足球运动事业的不断进步,裁判职业化问题已经成为足球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文章主要对足球裁判职业化实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以此希望我国在足球发展领域早日实现足球裁判职业化。
关键词:足球裁判;职业化;体育运动
G843
我国足球职业化的实行与推广已经有十数年,足球运动也获得巨大的发展。但作为足球运动的执法人员,足球裁判的水平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提高。足球裁判与足球运动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使其实现质的飞跃,足球裁判职业化必须早日推行。
一、我国现阶段足球裁判制度的主要缺陷
1、忽視裁判基层队伍组织的建设。对足球裁判的录用并没有根据严格的培训与考核流程进行。学生申请足球裁判的选拔时,国家也只是根据其在学习阶段的具体表现,到学习期结束时就会颁发证书,然而学生在执法经验缺乏,其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1]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并没有达到符合颁发证书的标准。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培养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否则无法从整体上提升我国足球裁判的执法水平。
2、联赛阶段裁判的管理工作有待提高。由于传统的管理理念与模式的限制,导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裁判队伍与培养与发展存在困难,制定的计划也因工作困难而无法顺利实现。部分地区的足球裁判为了尽量满足竞争的需求,出现临时培训组班等现象,这就无法对裁判的工作绩效进行有效的评估,这也是造成我国足球裁判整体水平较低的原因。
3、裁判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的矛盾。目前,我国足球裁判大多数都是来自各个城市的体育教师,他们从事的足球裁判工作,其实只是一项兼职。所以裁判如何处理好兼职与本职的矛盾,是提高裁判执法水平的重要因素。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够专业的性质,使得多数足球裁判员在基础理论与实践水平方面存在很大不足。
二、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必要性分析
1、职业化是足球裁判培养的必然趋势。职业足球在一些足球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已经长达百年,其裁判员更是从最初的业余裁判逐渐过渡到现在的半职业化、职业化裁判。早在几年前,墨西哥、巴西、意大利等国家的足球裁判员就已经实现半职业化。而我国足球要想走向世界,大幅提高裁判水平是这个伟大目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现阶段国际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还处于初级阶段,这对我国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为此,我国要积极响应国际足联的号召,构建出适合我国足球裁判职业化或半职业化的相关制度,从而推动我国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
2、足球技术的发展需要裁判达到职业化标准。现如今的足球运动由于强度高、节奏快一级对抗激烈等,很多犯规动作十分隐蔽,这就对裁判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足球裁判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要想在真实的比赛中始终保持公正公平,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这些都对裁判员专业理论与运动理论知识形成考验。
3、职业化能够适应水平较高的足球比赛,也可以提高裁判自身的业务素养。足球裁判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必须努力适应国内与国外竞赛的需求。现阶段的足球裁判不仅需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以及对各种足球运动规则的掌握能力,更要有更加广阔的视野、灵活的速度、恰当的判罚尺度以及强大的自信心,同时还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机智的临场应变能力。只有这样,足球裁判才能为每一场比赛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3]然而我国现阶段足球裁判的业余性较强,其在精力与时间方面都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国内裁判要走职业化的培训道路,让自己都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从而为自身发展与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的可行性分析
1、一方面,足球实体化协会为裁判提供了雄厚的经济保障。实体化足球协会的创建与发展,使得我国足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逐渐与国家发展的方向接轨。依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的引导与规划,足球协会在领导与组织足球运动的发展,推动产业化与社会化进程,以及促进足球运动技术水平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4]另一方面,竞赛市场拓宽了足球裁判的职业经济收入来源。我国现阶段有很多的足球俱乐部都在想方设法开发足球产业,将竞赛市场作为发展龙头,积极拓展足球市场,从而形成以足球为中心的包含中介市场、科技信息市场以及资源市场的庞大市场经济体系。在这个庞大体系的促进之下,我国足球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这些都给足球裁判提供了更多渠道的职业经济来源。
2、政策的支持与法律法规的引导。为了进一步推动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有关足球裁判的使用、晋级及权利等方面的一系列竞赛守则与规则。足球运动各项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就是法规制度,虽然我国这些年都在改革,但由于经验不足等问题,足球制度发挥的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甚至有的只是流于形式。我国体育法规工作仍然处于探索之中,但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3、实体化足球俱乐部与协会为裁判职业化奠定组织基础。足球单位人事管理与业务管理使得我国足球裁判的发展陷入困境,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建立俱乐部与协会统一的管理体制,这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与防裁判垄断体制,从而使足球裁判职业化得到生存与发展。[5]总之,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的市场条件、经济条件以及组织、法律等方面的条件都逐渐成熟,实现足球裁判职业化也是必然趋势。裁判职业化与足球运动职业化一样,只有我国足球裁判整体素质水平逐渐向世界足球发展的方向靠拢,并牢牢抓住足球发展的机遇,才能彻底实现足球裁判职业化。
结语:
我国足球职业化发展刚刚起步,裁判的水平与能力关乎着我国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前景。所以,在对待足球裁判职业化这一问题时要勇于改革创新,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裁判职业化之路,最终从根本上改善我国足球裁判的整体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汉臣.对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科技信息(学术版),2012,(27)
[2]郭霄.我国足球参赛主体赛场内外道德失范行为成因及对策研究[J].2011,(22)
[3]张健.校园足球大发展背景下年轻足球裁判现状分析[J].商情,2013,(9)
[4]邰莹,王蒲.对现阶段影响我国足、篮球裁判员职业化因素的分析[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1,(1)
[5]李军.世界杯足球比赛裁判员执法方式改革研究[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2,(1
作者简介:赵亚男,女,1991—,籍贯:河南洛阳,学校:河南大学体育学院,年级:12级,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
关键词:足球裁判;职业化;体育运动
G843
我国足球职业化的实行与推广已经有十数年,足球运动也获得巨大的发展。但作为足球运动的执法人员,足球裁判的水平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提高。足球裁判与足球运动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使其实现质的飞跃,足球裁判职业化必须早日推行。
一、我国现阶段足球裁判制度的主要缺陷
1、忽視裁判基层队伍组织的建设。对足球裁判的录用并没有根据严格的培训与考核流程进行。学生申请足球裁判的选拔时,国家也只是根据其在学习阶段的具体表现,到学习期结束时就会颁发证书,然而学生在执法经验缺乏,其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1]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并没有达到符合颁发证书的标准。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培养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否则无法从整体上提升我国足球裁判的执法水平。
2、联赛阶段裁判的管理工作有待提高。由于传统的管理理念与模式的限制,导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裁判队伍与培养与发展存在困难,制定的计划也因工作困难而无法顺利实现。部分地区的足球裁判为了尽量满足竞争的需求,出现临时培训组班等现象,这就无法对裁判的工作绩效进行有效的评估,这也是造成我国足球裁判整体水平较低的原因。
3、裁判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的矛盾。目前,我国足球裁判大多数都是来自各个城市的体育教师,他们从事的足球裁判工作,其实只是一项兼职。所以裁判如何处理好兼职与本职的矛盾,是提高裁判执法水平的重要因素。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够专业的性质,使得多数足球裁判员在基础理论与实践水平方面存在很大不足。
二、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必要性分析
1、职业化是足球裁判培养的必然趋势。职业足球在一些足球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已经长达百年,其裁判员更是从最初的业余裁判逐渐过渡到现在的半职业化、职业化裁判。早在几年前,墨西哥、巴西、意大利等国家的足球裁判员就已经实现半职业化。而我国足球要想走向世界,大幅提高裁判水平是这个伟大目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现阶段国际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还处于初级阶段,这对我国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为此,我国要积极响应国际足联的号召,构建出适合我国足球裁判职业化或半职业化的相关制度,从而推动我国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
2、足球技术的发展需要裁判达到职业化标准。现如今的足球运动由于强度高、节奏快一级对抗激烈等,很多犯规动作十分隐蔽,这就对裁判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足球裁判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要想在真实的比赛中始终保持公正公平,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这些都对裁判员专业理论与运动理论知识形成考验。
3、职业化能够适应水平较高的足球比赛,也可以提高裁判自身的业务素养。足球裁判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必须努力适应国内与国外竞赛的需求。现阶段的足球裁判不仅需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以及对各种足球运动规则的掌握能力,更要有更加广阔的视野、灵活的速度、恰当的判罚尺度以及强大的自信心,同时还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机智的临场应变能力。只有这样,足球裁判才能为每一场比赛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3]然而我国现阶段足球裁判的业余性较强,其在精力与时间方面都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国内裁判要走职业化的培训道路,让自己都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从而为自身发展与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的可行性分析
1、一方面,足球实体化协会为裁判提供了雄厚的经济保障。实体化足球协会的创建与发展,使得我国足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逐渐与国家发展的方向接轨。依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的引导与规划,足球协会在领导与组织足球运动的发展,推动产业化与社会化进程,以及促进足球运动技术水平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4]另一方面,竞赛市场拓宽了足球裁判的职业经济收入来源。我国现阶段有很多的足球俱乐部都在想方设法开发足球产业,将竞赛市场作为发展龙头,积极拓展足球市场,从而形成以足球为中心的包含中介市场、科技信息市场以及资源市场的庞大市场经济体系。在这个庞大体系的促进之下,我国足球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这些都给足球裁判提供了更多渠道的职业经济来源。
2、政策的支持与法律法规的引导。为了进一步推动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有关足球裁判的使用、晋级及权利等方面的一系列竞赛守则与规则。足球运动各项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就是法规制度,虽然我国这些年都在改革,但由于经验不足等问题,足球制度发挥的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甚至有的只是流于形式。我国体育法规工作仍然处于探索之中,但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3、实体化足球俱乐部与协会为裁判职业化奠定组织基础。足球单位人事管理与业务管理使得我国足球裁判的发展陷入困境,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建立俱乐部与协会统一的管理体制,这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与防裁判垄断体制,从而使足球裁判职业化得到生存与发展。[5]总之,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的市场条件、经济条件以及组织、法律等方面的条件都逐渐成熟,实现足球裁判职业化也是必然趋势。裁判职业化与足球运动职业化一样,只有我国足球裁判整体素质水平逐渐向世界足球发展的方向靠拢,并牢牢抓住足球发展的机遇,才能彻底实现足球裁判职业化。
结语:
我国足球职业化发展刚刚起步,裁判的水平与能力关乎着我国足球运动事业的发展前景。所以,在对待足球裁判职业化这一问题时要勇于改革创新,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裁判职业化之路,最终从根本上改善我国足球裁判的整体执法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汉臣.对我国实行足球裁判职业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科技信息(学术版),2012,(27)
[2]郭霄.我国足球参赛主体赛场内外道德失范行为成因及对策研究[J].2011,(22)
[3]张健.校园足球大发展背景下年轻足球裁判现状分析[J].商情,2013,(9)
[4]邰莹,王蒲.对现阶段影响我国足、篮球裁判员职业化因素的分析[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1,(1)
[5]李军.世界杯足球比赛裁判员执法方式改革研究[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2,(1
作者简介:赵亚男,女,1991—,籍贯:河南洛阳,学校:河南大学体育学院,年级:12级,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