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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逐步释放治理空间,民族区域自治实践过程的日趋复杂化,人们对民族区域自治及其主体的认识也必将深化。从法的维度、价值维度、权利/权力维度、公民治理维度这四个维度对民族区域自治主体进行分析,阐释民族区域自治主体由以政治主体为主逐步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主体等多中心自治主体的演变过程,可以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区域自治主体的认识。尤其是在国家主导下,充分发挥各民族公民、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等多层次主体的作用,以治理的理念创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