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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新制度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和人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理论把社会和文化等意识形态因素纳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来研究南街材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变迁的路径与效率。在乡镇企业和制度创新的初始阶段,模糊产权具有特定的效率,南街村的制度创新者利用乡村的各种习俗、惯例或血缘、地缘关系更重要的是人们对集体制的路径依赖与社区成员达成广泛的非正规合约,同时依靠地方基层政府给予的正规组织的合法身份和自己的企业家才能实现对企业的控制权。“企业控制权”能实现对乡镇企业制度创新者的有效激励,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悖论:以“企业控制权”界定的所有权是“不在其位”不成其为事实上所有者的权利,而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的执行也不能不受其“权利载体”(个人)天然特性的某些局限,因而模糊产权的效率是有边界的,悖论的解决需要新的制度创新实现人力资本的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