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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人们习惯于把“净利润”当作“实现损益”、“持续经营损益”看待。但是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利润表的列示内容与结构,有意识地将“持有损益“、“未实现损益”、“终止经营损益”单独列示,以说明“净利润”不等于“实现损益”,也不等于“持续经营损益”。本文拟从利润表列报的最近两次变化中提示报表使用者应改变过去对“净利润”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