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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大学校园里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它正一步步代替着“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式,改变着“一支粉笔、一本书”的教学模式。教育技术的魅力及作用已经得到广泛认可,然而目前的经费问题却成为制约我国教育技术发展的瓶颈之一。如何解决之,笔者将视角转向了美国。
教育技术的发源地在美国,因此,美国教育技术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都拥有大量先进的经验,值得各国学习和借鉴。美国的教育技术发展资金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充分,但是它有各种途径给予帮助,缓解了美国教育技术发展的资金难题。
美国教育技术的资助方式
为了推动美国教育技术的发展,从政府到各种社会组织都会给予一定的帮助。
政府的资金支持
在美国,教育技术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联邦政府那里获得资助,联邦政府会通过各种立法、项目、基金等方式给学校教育技术发展以资金。
联邦政府的立法保障。为了大力推进教育技术的发展,美国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案来保障教育技术资金的充足。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学校促进法案”,该法案中包括许多支持教育技术发展的计划,比如“迎接技术对教育挑战资助项目”,该项目面向各种学校,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只要他们是该项目合作体的成员校,或者是其地方教育机构服务的学习社区成员校,都可以获得项目资助。因此该项目是由其地方教育服务机构自由支配的。
联邦政府的项目资金支持。美国联邦教育部针对教育技术发展也设立了很多专门项目予以资助,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利用技术促进教育”项目,主要提供资金帮助各州和各学区建立、执行教育技术计划,完成国家教育技术目标。
如EMINTS项目(enhancing Missouri’s Instructional Networked Teaching Strategies),该项目对教师提供200小时的专业开发、辅导和技术支持,并帮助教师使用多媒体工具来促进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技能的培养。
州政府的资金支持。美国的大多数州政府也会设立专门项目来帮助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为校区提供财政资助。在新墨西哥州,负责教育技术的主任对教育技术非常感兴趣,为新墨西哥州提供一个低成本、高动力的系统,结果在整个新墨西哥州的学校都注入了很大的技术资金支持。
在2003年的立法机构会议期间,爱达荷州的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立法,要求爱达荷州的所有学校全面使用ISIMS系统。J.A.&Kathryn Albertson基金会为ISIMS系统的开发和实施捐赠了3500万美元。现在已经在13个社区拨款350万美元,允许各个区搜集、维护和共享各个学校的学生信息。这个项目将建立一个集中式的、统一的系统,包括基于网络的资源服务器和各种教育工具。
社会支持
根据政府的要求和联邦教育部门的申请,美国公共服务基金与联邦通讯委员会等机构也会为学校发展教育技术提供资金支持或其他服务,例如为学校和图书馆在电信服务、局域网和互联网接入等方面提供资助。学校使用电信服务可以享受20%〜90%的折扣等。又比如,1965年创建于马萨诸塞州的英国TERC是一个非营利性教育研究与发展组织,致力于开发利用新技术以提高数学、科学和技术等学科的教学与学习,并为学校改革方面的研究或技术问题提供支持。到2002年,TERC的项目已经遍布全美50个州和世界上87个国家,他们在课程开发、研究、职业发展和校外学习等方面的成果已经使大约200万学生受益。
对我国的启示
政府对教育技术的资助
教育技术的发展是一项巨大的教育工程,理应有政府的投资。我国现在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政府投资不足,另一个是政府投资渠道不畅,很多资金不能真正落到需求者手中。因此,笔者建议,政府在加强教育投资的同时,要制定各种监管措施,以保障各项投资专款专用、充分利用。
在资金来源方面,若国家一次性资金支持困难,可以由地方政府来分担。实行教育技术资金来源以中央政府拨款为主,以地方政府拨款为辅的政策,至于其比例,可视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教育技术资助需求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中东部发达地区实行中央拨款和地方政府拨款为1.5∶1的比例,西部欠发达地区实行2.5∶0.5的比例,对于比较发达的城市,则大部分由当地政府拨款。
对于资金的监管,建议由第三方机构来完成,以保障监管的有效性。将不合规、不合法的资金利用情况,通过媒体曝光,并追求法律责任。
教育技术资助的法制化
法律制度是保证现代教育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故教育技术的发展同样需要法制化。美国的教育资助方式最值得借鉴的一点莫过于他的教育技术资助法制化了,它通过很多法案来保障联邦政府、州政府、社会机构对教育技术的资助,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比较薄弱。在我国,教育技术还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地位,这决定了其在应用上不广泛,更缺乏真正有力的法案以保障其发展。借鉴美国的经验,我们应加强立法研究,使教育资助向法制化方向发展。
社会力量的动员
美国教育技术资助中另一显著特点就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对教育技术的关注和支持,利用各种基金会、商业和社会团体、各种协会和组织的力量对教育技术的研究、使用等各个方面提供支持。
我国政府应进一步鼓励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解决职业教育技术发展的资金问题。众所周知,相比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在师资培养、设备耗材以及办学资源环境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建设依靠教育技术支撑起来的实训基地,而这单靠政府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职业院校办学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支持学校争取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拓宽办学经费投入渠道,以吸收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教育技术方面来。
教育技术的发源地在美国,因此,美国教育技术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都拥有大量先进的经验,值得各国学习和借鉴。美国的教育技术发展资金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充分,但是它有各种途径给予帮助,缓解了美国教育技术发展的资金难题。
美国教育技术的资助方式
为了推动美国教育技术的发展,从政府到各种社会组织都会给予一定的帮助。
政府的资金支持
在美国,教育技术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联邦政府那里获得资助,联邦政府会通过各种立法、项目、基金等方式给学校教育技术发展以资金。
联邦政府的立法保障。为了大力推进教育技术的发展,美国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案来保障教育技术资金的充足。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学校促进法案”,该法案中包括许多支持教育技术发展的计划,比如“迎接技术对教育挑战资助项目”,该项目面向各种学校,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只要他们是该项目合作体的成员校,或者是其地方教育机构服务的学习社区成员校,都可以获得项目资助。因此该项目是由其地方教育服务机构自由支配的。
联邦政府的项目资金支持。美国联邦教育部针对教育技术发展也设立了很多专门项目予以资助,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利用技术促进教育”项目,主要提供资金帮助各州和各学区建立、执行教育技术计划,完成国家教育技术目标。
如EMINTS项目(enhancing Missouri’s Instructional Networked Teaching Strategies),该项目对教师提供200小时的专业开发、辅导和技术支持,并帮助教师使用多媒体工具来促进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技能的培养。
州政府的资金支持。美国的大多数州政府也会设立专门项目来帮助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为校区提供财政资助。在新墨西哥州,负责教育技术的主任对教育技术非常感兴趣,为新墨西哥州提供一个低成本、高动力的系统,结果在整个新墨西哥州的学校都注入了很大的技术资金支持。
在2003年的立法机构会议期间,爱达荷州的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立法,要求爱达荷州的所有学校全面使用ISIMS系统。J.A.&Kathryn Albertson基金会为ISIMS系统的开发和实施捐赠了3500万美元。现在已经在13个社区拨款350万美元,允许各个区搜集、维护和共享各个学校的学生信息。这个项目将建立一个集中式的、统一的系统,包括基于网络的资源服务器和各种教育工具。
社会支持
根据政府的要求和联邦教育部门的申请,美国公共服务基金与联邦通讯委员会等机构也会为学校发展教育技术提供资金支持或其他服务,例如为学校和图书馆在电信服务、局域网和互联网接入等方面提供资助。学校使用电信服务可以享受20%〜90%的折扣等。又比如,1965年创建于马萨诸塞州的英国TERC是一个非营利性教育研究与发展组织,致力于开发利用新技术以提高数学、科学和技术等学科的教学与学习,并为学校改革方面的研究或技术问题提供支持。到2002年,TERC的项目已经遍布全美50个州和世界上87个国家,他们在课程开发、研究、职业发展和校外学习等方面的成果已经使大约200万学生受益。
对我国的启示
政府对教育技术的资助
教育技术的发展是一项巨大的教育工程,理应有政府的投资。我国现在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政府投资不足,另一个是政府投资渠道不畅,很多资金不能真正落到需求者手中。因此,笔者建议,政府在加强教育投资的同时,要制定各种监管措施,以保障各项投资专款专用、充分利用。
在资金来源方面,若国家一次性资金支持困难,可以由地方政府来分担。实行教育技术资金来源以中央政府拨款为主,以地方政府拨款为辅的政策,至于其比例,可视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教育技术资助需求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中东部发达地区实行中央拨款和地方政府拨款为1.5∶1的比例,西部欠发达地区实行2.5∶0.5的比例,对于比较发达的城市,则大部分由当地政府拨款。
对于资金的监管,建议由第三方机构来完成,以保障监管的有效性。将不合规、不合法的资金利用情况,通过媒体曝光,并追求法律责任。
教育技术资助的法制化
法律制度是保证现代教育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故教育技术的发展同样需要法制化。美国的教育资助方式最值得借鉴的一点莫过于他的教育技术资助法制化了,它通过很多法案来保障联邦政府、州政府、社会机构对教育技术的资助,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比较薄弱。在我国,教育技术还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地位,这决定了其在应用上不广泛,更缺乏真正有力的法案以保障其发展。借鉴美国的经验,我们应加强立法研究,使教育资助向法制化方向发展。
社会力量的动员
美国教育技术资助中另一显著特点就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对教育技术的关注和支持,利用各种基金会、商业和社会团体、各种协会和组织的力量对教育技术的研究、使用等各个方面提供支持。
我国政府应进一步鼓励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解决职业教育技术发展的资金问题。众所周知,相比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在师资培养、设备耗材以及办学资源环境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建设依靠教育技术支撑起来的实训基地,而这单靠政府财政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职业院校办学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支持学校争取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拓宽办学经费投入渠道,以吸收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教育技术方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