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长期滞后,家庭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偏高。据统计,全国5800万贫困人口中,约有80%以上集中在西部,西部高校贫困生的比例高达20—30%,一些偏远地区的一般高校的贫困生比例甚至达到50—60%。比如陕西省的全日制贫困大学生比例为23%以上;在甘肃贫困大学生有72384名,占在校生总数的29.6%。因此解决西部地区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不仅是推进西部发展,也是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现西部各地区开展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短期内提高学生获贷率的最为有效的措施,它在西部地区显示出了一定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应该会是解决西部地区困难学生上学难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最长久的方式。所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西部地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进展状况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普遍在西部地区开展,成为解决困难学生上学难的主要模式
2007年8月,重庆、陕西和甘肃三省、市被国家作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开始推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2009年8月,西部地区除西藏外的十一个省、市和自治区均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甘肃省自这项贷款项目开办3年来,全省发放贷款8.67亿元,惠及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的10万名寒门学子,仅2009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3.4万名学生新办,为5万余名学生续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计4.15亿元;陕西省截至今年2009年9月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签合同人数10.65万人,金额6.28亿元。贷款人数及发放金额均已超过了2007年和2008年的总和。2009年9月广西109个县(市、区)中已有103个成立了独立法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其中100个县(市、区)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已签订贷款合同18283人,签订贷款额度10527万元。
(二)西部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遇到了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困境
西部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遇到的困境,概括而言,就是推动该项工作的两个主体“部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西部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推广。表现为:部分地方政府认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银行业务,不予以重视;编制部门迟迟不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至今都未出台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办法等等。部分金融机构私设“门槛”,使困难学生无法申请;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员对该项工作不熟悉等等。造成上述的困境,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很难到位。另外西部地区大学生就业困难,收入水平低,还款能力非常弱。再加上社会诚信监督机制缺乏,后期还款保障相对脆弱。上述问题不解决,将会直接影响西部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为西部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提出2009年要力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覆盖所有的市、县,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西部各地要抓住这个良好的契机,为西部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 制度上的保障
由各地政府牵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补偿制度、担保制度、联系制度等;建立相应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真正落实;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真正调动商业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政府和银行三方共同分担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
(二)组织上的保障
尽快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建立有效合作的工作机制。西部各地区要把资助管理机构尽快建立健全起来;有关普通高中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办理好贷前、贷后相关工作;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等等,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组织上的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赋予地方资助管理机构一定的权力,使其能督促本地高中、高校以及金融机构完成相关贷款业务工作,使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形成合力。
(三)经费上的保障
西部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可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助、国家发行教育福利基金等方式积极筹措经费,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时向经办银行拨付。另外,西部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经费上的保障,还是要增加国家对于落后地区的政策支持。国家可考虑实行分级贴息法,对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落后地区助学贷款实行不同级别的贴息率。还有就是加快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实施,这既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也促进了西部的发展。
(四)技术上的保障
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然后实现对接。该系统不仅能满足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的要求,又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信息系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衔接。可将贷款学生的信息纳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总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国家个人征信信息系统,对构建大学生诚信信息管理机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本文系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编号:08XZX014)“西部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和有效资助模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江玲,1975年生,广西贵港人,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梁军,1969年生,广东高州人,桂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一、西部地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进展状况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普遍在西部地区开展,成为解决困难学生上学难的主要模式
2007年8月,重庆、陕西和甘肃三省、市被国家作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开始推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2009年8月,西部地区除西藏外的十一个省、市和自治区均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甘肃省自这项贷款项目开办3年来,全省发放贷款8.67亿元,惠及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的10万名寒门学子,仅2009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3.4万名学生新办,为5万余名学生续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计4.15亿元;陕西省截至今年2009年9月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签合同人数10.65万人,金额6.28亿元。贷款人数及发放金额均已超过了2007年和2008年的总和。2009年9月广西109个县(市、区)中已有103个成立了独立法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其中100个县(市、区)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已签订贷款合同18283人,签订贷款额度10527万元。
(二)西部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遇到了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困境
西部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遇到的困境,概括而言,就是推动该项工作的两个主体“部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西部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推广。表现为:部分地方政府认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银行业务,不予以重视;编制部门迟迟不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至今都未出台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办法等等。部分金融机构私设“门槛”,使困难学生无法申请;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员对该项工作不熟悉等等。造成上述的困境,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很难到位。另外西部地区大学生就业困难,收入水平低,还款能力非常弱。再加上社会诚信监督机制缺乏,后期还款保障相对脆弱。上述问题不解决,将会直接影响西部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为西部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提出2009年要力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覆盖所有的市、县,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西部各地要抓住这个良好的契机,为西部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 制度上的保障
由各地政府牵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补偿制度、担保制度、联系制度等;建立相应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真正落实;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真正调动商业银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政府和银行三方共同分担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
(二)组织上的保障
尽快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建立有效合作的工作机制。西部各地区要把资助管理机构尽快建立健全起来;有关普通高中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办理好贷前、贷后相关工作;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等等,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组织上的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赋予地方资助管理机构一定的权力,使其能督促本地高中、高校以及金融机构完成相关贷款业务工作,使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形成合力。
(三)经费上的保障
西部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可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助、国家发行教育福利基金等方式积极筹措经费,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时向经办银行拨付。另外,西部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经费上的保障,还是要增加国家对于落后地区的政策支持。国家可考虑实行分级贴息法,对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落后地区助学贷款实行不同级别的贴息率。还有就是加快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实施,这既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也促进了西部的发展。
(四)技术上的保障
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然后实现对接。该系统不仅能满足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的要求,又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信息系统、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衔接。可将贷款学生的信息纳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总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国家个人征信信息系统,对构建大学生诚信信息管理机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本文系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编号:08XZX014)“西部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和有效资助模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江玲,1975年生,广西贵港人,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梁军,1969年生,广东高州人,桂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