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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什么是安全播和安全播出的特点和分类,然后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重要播出期保障制度、应急播出处理流程三个方面阐述了移动广播电视台的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关键词】安全播出;应急处理;播出制度
1.引言
安全播出包括内容安全、传播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其中,内容安全,是指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合法合规、完整准确,发现有非法内容等异常信号时,必须立即切断异常信号的传播,并在可能情况下倒换正常信号;传播安全,是指按规定时间、信道(频率)和技术指标,连续不间断地传播应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设施安全,指包括广播电视信号发射实施、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广播电视信号监控设施在内的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人员安全,是指参与广播电视传播及相关活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特点
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收听收看权益。所以,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是全国广电系统的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涉及各级电视传输部门和单位,要经过多种设备、多种环境才能把信号安全送到千家万户,在这传输过程中又经过多种操作和多种信号转换,所以在传输、播出过程中及易发生问题。尤其是现在极端恶劣天气和电磁干扰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安全播出问题[1]。
3.播出安全事故的分类和技术特征
事故分类。广播电视事故分为播出事故、技术安全事故和侵扰事故三大类。其中,播出事故包括系统外事故和系统内发生的技术性事故和责任性事故。
播出事故。播出事故包括停播事故和劣播事故。停播事故是指造成广播电视信号停播(停传)、错播(错传)、漏播(漏传)或造成信号技术指标劣于规定的停播限额的事故。虽未造成停播事故,但是造成信号技术指标劣于规定的正常范围,称为劣播事故。播出事故分为台内事故和台外事故[2]。
台内事故。台内事故又称系统内事故,是指由于本单位对安全播出产生直接影响的部门、人员或由本单位负责维护的电路、设备或系统所造成的播出事故。台内事故分为责任性事故和技术性事故。①责任性事故。这类事故完全是由人员的行为过失而导致的错播、停播事故。责任明显,后果严重。包括:人为操作失误事故,处理不当事故和维修责任事故。a.操作失误:由于是操作人员自身发生的,自己难于及时发现、纠正。特别是此类事故多发生在节目播出中心、传输控制中心、有线电视前端或大型发射台站的节目、天线调度中心。b.处理不当:当发生技术事故时,由于判断或处理失误,延长了事故的时间,所延误的部分属于处理不当。发生此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事前准备不足,遇事太慌;二是技术不过硬。c.维修事故:由于系统中某一环节或某一设备未按规定检修、测试,或未按要求检修、测试;设备检修后没有很好的试机,或检修设备后发生恢复错误,而导致的停播、劣播事故。d.编播责任事故:是指由于编辑、制作、导播或主持人的过错造成的播出事故。例如:录像带后期编辑制作后没有倒到起始位置,在黄金时间造成长时间的错播;送错播出带;误送播出带等。②技术性事故。技术性事故是指由于设备的技术故障或系统的技术配置上的缺陷,以及设备零部件(如电子管、电容、绝缘子等)由于自身原因损坏而造成的事故。其中不包括按规定使用到寿命终止的贵重元器件损坏时所造成的规定更换限额时间内的停播。一般说,技术事故是人力无法制止的,系统的设备多,出现设备故障是难免的,但是不一定都造成事故,或者只发生瞬间的或极短时间的事故。这取决于设备检查维修,易损零部件的检测和备份,设备配置的合理备份,各种可能故障的处理预案以及人员对设备的熟悉程度、处理故障的水平和系统本身的自愈能力等。
台外事故。台外事故又称系统外事故,是指由于本单位无法控制和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播出事故,包括供电问题、节目源信号问题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技术安全事故。技术安全事故是指在广播电视运行、检修或大修中发生的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导致设备重大损坏的事故。它不仅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而且会造成长时间的重大停播。技术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安全事故[3]。
4.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人应当遵循下列处置原则:
(1)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立即切断异常信号传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倒换正常信号;
(2)发现无线信号受到干扰时,应当立即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排查干扰;
(3)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当在保证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播出;
(4)恢复节目信号播出时,应当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公益、后付费”的原则。
5.重要播出期保障制度
(1)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十一等国家规定重要节日期间)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国内外重大事件、重要赛事期间均为重要播出期。重要播出的起止期由安全播出办公室提前通知。
(2)特护期以总局、省局下发的“特殊播出保障期”为准。
(3)在重要播出期间、特护期,由移动电视台安全播出办公室领导指挥移动电视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对重要播出保障期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全力以赴保证重要播出。
(4)重要播出期前,采取相应的维护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排除隐患,保证主要设备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状态,确保安全。检查和准备处理故障所需并经检验合格的器材、仪表和工具,便于应急抢修使用。重要播出保障期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确保重要播出期间的供电、传输线路的安全。
(5)重要播出期间,各级负责安全播出的人员应保持各种通讯联络畅通,遇本单位安全播出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处置,要赶赴一线组织调度指挥。重要播出期间,网络运行管理部门除抢修外,应停止主要设备及主干网络的维护工作。无线发射、传输部门暂停除值班工作以外的一切工作,包括设备的检修和测试。重要播出期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工作,向无人值班的机房和变电站等处理临时派遣值班人员巡视、监视和监听设备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室外设备的巡视,制止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意外事件;技术主管应掌握播出动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6)重要播出期间,一旦发生停播及其它播出事故,应立即将事故起止时间、事故分类、事故起因报移动电视台安全播出办公室和上级安全播出主管机构。每天执行零报告制度。
(7)重要播出期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移动电视台安全播出办公室书面报告安全播出情况。
6.应急播出处理流程
(1)信号异常处理
①值班员若发现中央台某套节目异常,应在一秒钟之内切器选择其它正常的信号源,并检查该节目所处线路上的其它相关节目内容是否正常,一有问题,模拟系统同时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调查、确认事故原因。
②值班员若发现某数字电视节目异常,应立即关断该节目射频及ASI输出,确认事故原因,将情况报告相关负责人。
③值班员若发现省内节目异常,应立即切断该节目射频及编码器的ASI输出,并通过技监调查落实情况,确认事故原因,然后报告相关负责人。
④值班人员应集中注意力,做到“眼不离屏幕,手不离控制台”,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中断非法信号播出。
⑤若发现中央一套或省台节目主输出信号中断,按如下流程处理:
A、将模拟、数字电视系统迅速切换到备路信号;
B、查明信号中断原因,若属信源问题,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单位予以配合解决;
C、若属我方原因,则迅速处理或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D、对事件经过作出详细记录并报告主管领导。
⑥监视墙上某套节目内容异常,按如下流程处理:
A、迅速切断该节目的射频及ASI输出信号,继续观察和进一步确认,报告机房主管领导;
B、准确记录非法信号被发现和终止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⑦若发现监视墙上某套数字节目信号出现黑屏,按如下流程处理:
A、迅速切断该套节目的射频及ASI输出信号;
B、将控制台上的技监设备切换到该套节目,密切留意是否出现非法信号的图像和声音,一旦出现,迅速报告机房主管领导;
C、若图像和声音恢复正常,则恢复该节目的射频输出信号。
⑧若发现节目因加密不能正常收看,通知相关人员。
⑨切实做好每次信号巡视工作,包括声音与图像内容的正确与质量。
⑩若出现机房设备故障或电力供电故障,参照中心机房维护手册处理。
(2)设备故障处理
①卫星接收机、编码器、模拟调制器等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更换;
②复用器、加扰调制器等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NMX网管执行热切换;
③其它仪器设备在器材库都有备份,应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替换;
④机房供配电柜、UPS、配电箱的显著位置粘贴有应急处理流程,值班人员可以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7.结论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既要通过硬件改造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也要通过各种培训来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更要提升各种安全播出应急机制建设处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系统效能,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台都应根据本台特点,结合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甄伟锋.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制度研究[J].广电传媒,2009(3).
[2]消亮.技术管理工作的体会与思考[J].现代电视技术, 2010(12).
[3]张家豪,蔡国良.安全优质播出——广电业的永恒主题[J].电视技术,2008(03).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移动多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研究”(项目编号:13C13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罗湘运(1981—),男,湖南浏阳人,硕士研究生,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电广传媒系广电技术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数字电视播控和传输。
【关键词】安全播出;应急处理;播出制度
1.引言
安全播出包括内容安全、传播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其中,内容安全,是指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合法合规、完整准确,发现有非法内容等异常信号时,必须立即切断异常信号的传播,并在可能情况下倒换正常信号;传播安全,是指按规定时间、信道(频率)和技术指标,连续不间断地传播应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设施安全,指包括广播电视信号发射实施、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广播电视信号监控设施在内的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人员安全,是指参与广播电视传播及相关活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特点
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收听收看权益。所以,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是全国广电系统的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涉及各级电视传输部门和单位,要经过多种设备、多种环境才能把信号安全送到千家万户,在这传输过程中又经过多种操作和多种信号转换,所以在传输、播出过程中及易发生问题。尤其是现在极端恶劣天气和电磁干扰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安全播出问题[1]。
3.播出安全事故的分类和技术特征
事故分类。广播电视事故分为播出事故、技术安全事故和侵扰事故三大类。其中,播出事故包括系统外事故和系统内发生的技术性事故和责任性事故。
播出事故。播出事故包括停播事故和劣播事故。停播事故是指造成广播电视信号停播(停传)、错播(错传)、漏播(漏传)或造成信号技术指标劣于规定的停播限额的事故。虽未造成停播事故,但是造成信号技术指标劣于规定的正常范围,称为劣播事故。播出事故分为台内事故和台外事故[2]。
台内事故。台内事故又称系统内事故,是指由于本单位对安全播出产生直接影响的部门、人员或由本单位负责维护的电路、设备或系统所造成的播出事故。台内事故分为责任性事故和技术性事故。①责任性事故。这类事故完全是由人员的行为过失而导致的错播、停播事故。责任明显,后果严重。包括:人为操作失误事故,处理不当事故和维修责任事故。a.操作失误:由于是操作人员自身发生的,自己难于及时发现、纠正。特别是此类事故多发生在节目播出中心、传输控制中心、有线电视前端或大型发射台站的节目、天线调度中心。b.处理不当:当发生技术事故时,由于判断或处理失误,延长了事故的时间,所延误的部分属于处理不当。发生此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事前准备不足,遇事太慌;二是技术不过硬。c.维修事故:由于系统中某一环节或某一设备未按规定检修、测试,或未按要求检修、测试;设备检修后没有很好的试机,或检修设备后发生恢复错误,而导致的停播、劣播事故。d.编播责任事故:是指由于编辑、制作、导播或主持人的过错造成的播出事故。例如:录像带后期编辑制作后没有倒到起始位置,在黄金时间造成长时间的错播;送错播出带;误送播出带等。②技术性事故。技术性事故是指由于设备的技术故障或系统的技术配置上的缺陷,以及设备零部件(如电子管、电容、绝缘子等)由于自身原因损坏而造成的事故。其中不包括按规定使用到寿命终止的贵重元器件损坏时所造成的规定更换限额时间内的停播。一般说,技术事故是人力无法制止的,系统的设备多,出现设备故障是难免的,但是不一定都造成事故,或者只发生瞬间的或极短时间的事故。这取决于设备检查维修,易损零部件的检测和备份,设备配置的合理备份,各种可能故障的处理预案以及人员对设备的熟悉程度、处理故障的水平和系统本身的自愈能力等。
台外事故。台外事故又称系统外事故,是指由于本单位无法控制和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播出事故,包括供电问题、节目源信号问题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技术安全事故。技术安全事故是指在广播电视运行、检修或大修中发生的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导致设备重大损坏的事故。它不仅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而且会造成长时间的重大停播。技术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安全事故[3]。
4.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人应当遵循下列处置原则:
(1)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立即切断异常信号传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倒换正常信号;
(2)发现无线信号受到干扰时,应当立即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排查干扰;
(3)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设施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应当在保证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播出;
(4)恢复节目信号播出时,应当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公益、后付费”的原则。
5.重要播出期保障制度
(1)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十一等国家规定重要节日期间)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国内外重大事件、重要赛事期间均为重要播出期。重要播出的起止期由安全播出办公室提前通知。
(2)特护期以总局、省局下发的“特殊播出保障期”为准。
(3)在重要播出期间、特护期,由移动电视台安全播出办公室领导指挥移动电视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对重要播出保障期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全力以赴保证重要播出。
(4)重要播出期前,采取相应的维护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排除隐患,保证主要设备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状态,确保安全。检查和准备处理故障所需并经检验合格的器材、仪表和工具,便于应急抢修使用。重要播出保障期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确保重要播出期间的供电、传输线路的安全。
(5)重要播出期间,各级负责安全播出的人员应保持各种通讯联络畅通,遇本单位安全播出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处置,要赶赴一线组织调度指挥。重要播出期间,网络运行管理部门除抢修外,应停止主要设备及主干网络的维护工作。无线发射、传输部门暂停除值班工作以外的一切工作,包括设备的检修和测试。重要播出期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工作,向无人值班的机房和变电站等处理临时派遣值班人员巡视、监视和监听设备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室外设备的巡视,制止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意外事件;技术主管应掌握播出动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6)重要播出期间,一旦发生停播及其它播出事故,应立即将事故起止时间、事故分类、事故起因报移动电视台安全播出办公室和上级安全播出主管机构。每天执行零报告制度。
(7)重要播出期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移动电视台安全播出办公室书面报告安全播出情况。
6.应急播出处理流程
(1)信号异常处理
①值班员若发现中央台某套节目异常,应在一秒钟之内切器选择其它正常的信号源,并检查该节目所处线路上的其它相关节目内容是否正常,一有问题,模拟系统同时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调查、确认事故原因。
②值班员若发现某数字电视节目异常,应立即关断该节目射频及ASI输出,确认事故原因,将情况报告相关负责人。
③值班员若发现省内节目异常,应立即切断该节目射频及编码器的ASI输出,并通过技监调查落实情况,确认事故原因,然后报告相关负责人。
④值班人员应集中注意力,做到“眼不离屏幕,手不离控制台”,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中断非法信号播出。
⑤若发现中央一套或省台节目主输出信号中断,按如下流程处理:
A、将模拟、数字电视系统迅速切换到备路信号;
B、查明信号中断原因,若属信源问题,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单位予以配合解决;
C、若属我方原因,则迅速处理或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D、对事件经过作出详细记录并报告主管领导。
⑥监视墙上某套节目内容异常,按如下流程处理:
A、迅速切断该节目的射频及ASI输出信号,继续观察和进一步确认,报告机房主管领导;
B、准确记录非法信号被发现和终止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⑦若发现监视墙上某套数字节目信号出现黑屏,按如下流程处理:
A、迅速切断该套节目的射频及ASI输出信号;
B、将控制台上的技监设备切换到该套节目,密切留意是否出现非法信号的图像和声音,一旦出现,迅速报告机房主管领导;
C、若图像和声音恢复正常,则恢复该节目的射频输出信号。
⑧若发现节目因加密不能正常收看,通知相关人员。
⑨切实做好每次信号巡视工作,包括声音与图像内容的正确与质量。
⑩若出现机房设备故障或电力供电故障,参照中心机房维护手册处理。
(2)设备故障处理
①卫星接收机、编码器、模拟调制器等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更换;
②复用器、加扰调制器等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NMX网管执行热切换;
③其它仪器设备在器材库都有备份,应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替换;
④机房供配电柜、UPS、配电箱的显著位置粘贴有应急处理流程,值班人员可以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7.结论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既要通过硬件改造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也要通过各种培训来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更要提升各种安全播出应急机制建设处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系统效能,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台都应根据本台特点,结合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甄伟锋.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制度研究[J].广电传媒,2009(3).
[2]消亮.技术管理工作的体会与思考[J].现代电视技术, 2010(12).
[3]张家豪,蔡国良.安全优质播出——广电业的永恒主题[J].电视技术,2008(03).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基于移动多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研究”(项目编号:13C13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罗湘运(1981—),男,湖南浏阳人,硕士研究生,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电广传媒系广电技术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数字电视播控和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