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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公信力及保障公众权利的必要措施.《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修订推进了公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然而以行政行为为中心的理论已不能适应该项制度发展的需要.应将行政过程论引入公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在明确其可行性和必要性基础上以江国华教授所著《中国行政法(总论)》一书为指导,探析以行政过程论为视角研究公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