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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崔洧
“捐赠秀”是某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想要出名、妄图披上慈善家外衣的目的而导演的无耻闹剧⋯⋯
不久前,一则“湖北部分企业抗击雪灾捐款开空头支票”的报道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利用这场“上至国家高层、下至普通百姓无不牵肠挂肚的特大雪灾”来上演“捐款秀”,这个“玩笑”开得实在是令人心寒。
2007年的冬天,我国南方不少省市遭遇了百年未遇的重大雪灾。许多地区,断水断电、交通中断、通讯终止、物资匮乏⋯⋯在雪灾面前,各级政府、武警官兵、人民警察、电力职工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正是因为上下齐动、万众一心,才把灾害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爱心捐款汇集成涓涓热流温暖了灾区人民的心田。
湖北省民政厅赈灾办公室统计:截至3月4日,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捐款名单已在媒体上公示),实际到账仅7883.9312万元。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捐款尚未到账的企业有的举行了捐赠仪式,有的发来了捐助函,有的则是在赈灾晚会上举了牌。
口惠而实不至,湖北企业慈善捐款开空头支票的消息迅速占据了各新闻媒体的重要版面。可这竟然不是单一的案例,1998年抗击洪水赈灾捐款中,也有2000多万元的捐款迟迟没有到账;湖南湘潭市赈灾文艺晚会上一些单位公开承诺捐赠的1845.8万元中,实际到位也只有1010.8万元,甚至,有人还拿捐款开“国际玩笑”。2005年,广东某房产企业在公开举行为印尼海啸赈灾捐款仪式后,发函至获赠方称要撤销捐款,招来国际国内一片骂声。
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秀”着实不少,像脱口秀、真人秀,这是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之后的一种娱乐活动;像“跳楼秀”是民工为了讨要工钱而上演的一幕无可奈何的悲剧;“捐赠秀”是某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出名、妄图披上慈善家外衣的目的而导演的无耻闹剧,是对慈善实业的亵渎与践踏。这种行为不仅仅凸显了企业的诚信危机,简直就是玩弄天下人于股掌之间,是经营上的落后短视行为,是道德品质的问题。
企业承诺捐赠而拒不履行,或许,他们打着如意算盘—— 一分钱没花,在社会上却能扬名立万,我没有签订捐赠合同,我不捐或者能拖则拖,也没谁能拿我怎么样 。
“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实际上,我们并不是拿“空头慈善”没办法。《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一条款。赠与合同签订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企业在面向公众举办的救灾晚会上举牌,就是一种承诺,可以认为双方的赠与合同成立。公民个人之间的赠与以实际支付为准,但公益捐赠就不同了,承诺之后必须履行,否则就可以起诉。
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慈善是仁德与善行的统一。慈善就是给人欢喜,给人希望,给人信心,给人力量。看一个举动是否属于慈善行动,不仅要看它在客观上是否利于他人,而且要看行为者是否出于善良道德的考虑。如果缺乏主观的善,利他的行动也不能称之为慈善。
空头慈善的出现不仅体现了企业道德错位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还体现了慈善行为中双方“契约意识”的缺失。要想避免“空头慈善”的尴尬和使我国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慈善机构在募捐之前,必须拟定一份合同,企业和个人认捐时必须签订合同,以书面形式标注清楚捐款数额、到位时间。
第二,对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趁浑水摸鱼的企业,除了法律上的制裁外,还可将其列入信用等级“黑名单”,联手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对认捐不履行承诺的企业在相关业务方面进行严格约束。
第三,将不履行捐赠承诺的企业和个人在媒体上公示,不仅要有“道德追问”,更要有法律约束,戳穿它“伪慈善家”的画皮。
第四,慈善机构将捐款的下落、用途即时告之于捐赠方,让捐赠方大致地了解所捐款项都花在了什么地方,是否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笔者曾就慈善事业与一些企业家有过深入交流,他们更多担心的是善款能不能善用。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导致的“公益腐败”案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善款难以善用,捐赠的热情自然会被抑制。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说到慈善,就习惯地把眼光投向富人的钱袋,这样的思维方式会使慈善事业面临着危机。很多研究者都说,美国慈善捐款每年都有6000亿~700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9%,但有研究表明,美国的社会捐款70%以上来自于成千上万普通公众每月几美元、几十美元或几百美元的小额捐款。正是普通民众的小额捐赠和志愿参与推动了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发展慈善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慈善分配历来被人们称作是市场分配、税收分配之后的第三次分配。前两者是重在维护效率的同时努力保证公平,而慈善分配通过将一个社会富裕者的财产向贫穷者转移,减小贫富之间过大的差距,以平衡矛盾。
慈善事业的更大的功能在于,可以使生活在暗淡之中的弱势群体迸发出灿烂的光辉,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的前程。但是当慈善事业过多地染上“功利色彩”时,当慈善事业遭遇“信任门”时,当慈善事业需要“强制执行”的时候,其救世济贫的神圣光环也变得黯淡无光。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慈善是基于爱心、有能力、自愿三者基础之上的。从来没有人因为不做慈善事业而受到指责,但是企图通过“空头慈善”来炒作自己的企业或者是自己,必将受到道德的唾弃和法律的惩处。对于慈善事业,视能力而言,一毛钱和一百万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当我们看到学生们以一毛一元凑起来的爱心,当我们看到老人们以颤颤巍巍的双手递出的十元八元的深情,当我们看到更多失学儿童因希望工程而重返校园,当我们看到更多盲人因慈善事业而重见光明⋯⋯这个社会,对奉献了爱心的你,更多的是感激和感恩。
善人终将有善报。
“捐赠秀”是某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想要出名、妄图披上慈善家外衣的目的而导演的无耻闹剧⋯⋯
不久前,一则“湖北部分企业抗击雪灾捐款开空头支票”的报道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利用这场“上至国家高层、下至普通百姓无不牵肠挂肚的特大雪灾”来上演“捐款秀”,这个“玩笑”开得实在是令人心寒。
2007年的冬天,我国南方不少省市遭遇了百年未遇的重大雪灾。许多地区,断水断电、交通中断、通讯终止、物资匮乏⋯⋯在雪灾面前,各级政府、武警官兵、人民警察、电力职工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正是因为上下齐动、万众一心,才把灾害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爱心捐款汇集成涓涓热流温暖了灾区人民的心田。
湖北省民政厅赈灾办公室统计:截至3月4日,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捐款名单已在媒体上公示),实际到账仅7883.9312万元。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捐款尚未到账的企业有的举行了捐赠仪式,有的发来了捐助函,有的则是在赈灾晚会上举了牌。
口惠而实不至,湖北企业慈善捐款开空头支票的消息迅速占据了各新闻媒体的重要版面。可这竟然不是单一的案例,1998年抗击洪水赈灾捐款中,也有2000多万元的捐款迟迟没有到账;湖南湘潭市赈灾文艺晚会上一些单位公开承诺捐赠的1845.8万元中,实际到位也只有1010.8万元,甚至,有人还拿捐款开“国际玩笑”。2005年,广东某房产企业在公开举行为印尼海啸赈灾捐款仪式后,发函至获赠方称要撤销捐款,招来国际国内一片骂声。
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秀”着实不少,像脱口秀、真人秀,这是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之后的一种娱乐活动;像“跳楼秀”是民工为了讨要工钱而上演的一幕无可奈何的悲剧;“捐赠秀”是某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出名、妄图披上慈善家外衣的目的而导演的无耻闹剧,是对慈善实业的亵渎与践踏。这种行为不仅仅凸显了企业的诚信危机,简直就是玩弄天下人于股掌之间,是经营上的落后短视行为,是道德品质的问题。
企业承诺捐赠而拒不履行,或许,他们打着如意算盘—— 一分钱没花,在社会上却能扬名立万,我没有签订捐赠合同,我不捐或者能拖则拖,也没谁能拿我怎么样 。
“别看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实际上,我们并不是拿“空头慈善”没办法。《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一条款。赠与合同签订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企业在面向公众举办的救灾晚会上举牌,就是一种承诺,可以认为双方的赠与合同成立。公民个人之间的赠与以实际支付为准,但公益捐赠就不同了,承诺之后必须履行,否则就可以起诉。
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慈善是仁德与善行的统一。慈善就是给人欢喜,给人希望,给人信心,给人力量。看一个举动是否属于慈善行动,不仅要看它在客观上是否利于他人,而且要看行为者是否出于善良道德的考虑。如果缺乏主观的善,利他的行动也不能称之为慈善。
空头慈善的出现不仅体现了企业道德错位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还体现了慈善行为中双方“契约意识”的缺失。要想避免“空头慈善”的尴尬和使我国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慈善机构在募捐之前,必须拟定一份合同,企业和个人认捐时必须签订合同,以书面形式标注清楚捐款数额、到位时间。
第二,对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趁浑水摸鱼的企业,除了法律上的制裁外,还可将其列入信用等级“黑名单”,联手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对认捐不履行承诺的企业在相关业务方面进行严格约束。
第三,将不履行捐赠承诺的企业和个人在媒体上公示,不仅要有“道德追问”,更要有法律约束,戳穿它“伪慈善家”的画皮。
第四,慈善机构将捐款的下落、用途即时告之于捐赠方,让捐赠方大致地了解所捐款项都花在了什么地方,是否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笔者曾就慈善事业与一些企业家有过深入交流,他们更多担心的是善款能不能善用。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导致的“公益腐败”案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善款难以善用,捐赠的热情自然会被抑制。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说到慈善,就习惯地把眼光投向富人的钱袋,这样的思维方式会使慈善事业面临着危机。很多研究者都说,美国慈善捐款每年都有6000亿~700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9%,但有研究表明,美国的社会捐款70%以上来自于成千上万普通公众每月几美元、几十美元或几百美元的小额捐款。正是普通民众的小额捐赠和志愿参与推动了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发展慈善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慈善分配历来被人们称作是市场分配、税收分配之后的第三次分配。前两者是重在维护效率的同时努力保证公平,而慈善分配通过将一个社会富裕者的财产向贫穷者转移,减小贫富之间过大的差距,以平衡矛盾。
慈善事业的更大的功能在于,可以使生活在暗淡之中的弱势群体迸发出灿烂的光辉,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的前程。但是当慈善事业过多地染上“功利色彩”时,当慈善事业遭遇“信任门”时,当慈善事业需要“强制执行”的时候,其救世济贫的神圣光环也变得黯淡无光。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慈善是基于爱心、有能力、自愿三者基础之上的。从来没有人因为不做慈善事业而受到指责,但是企图通过“空头慈善”来炒作自己的企业或者是自己,必将受到道德的唾弃和法律的惩处。对于慈善事业,视能力而言,一毛钱和一百万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当我们看到学生们以一毛一元凑起来的爱心,当我们看到老人们以颤颤巍巍的双手递出的十元八元的深情,当我们看到更多失学儿童因希望工程而重返校园,当我们看到更多盲人因慈善事业而重见光明⋯⋯这个社会,对奉献了爱心的你,更多的是感激和感恩。
善人终将有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