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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本文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不断强化自身内部监督管理,在检察人员中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才能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大有作为的角度,阐述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关键词 检察 监督 社会管理 创新
作者简介:徐秀玉,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0-192-02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问题不断出现,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加,这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而公民的公平、民主、权利、法治、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又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更好地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我国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早在2004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在党的全会上提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课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把社会管理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框架之中,到了2009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部署了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至此,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政法机关三项职责任务之一。
所谓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指在现有的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的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由此可见,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这些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是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追求。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检察机关要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规范的执法行为,较高的执法水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则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显得更为重要,只有练实内功,才能大有作为,只有良好的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因此,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强化自身的管理,通过内部整合、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内部资源的作用,达到检察机关内部的高效性与有效性,从而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只有这样,监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能更有动力,才能取得更大成效。下面,笔者就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管理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谈三点意见:
一、强化教育管理,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思想保障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是新时期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而思想教育是提高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公正、文明、高效、规范执法的有力武器。当前,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以及现有体制的限制,在一些干警中仍然存在工作不够认真,作风不够扎实,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标准不够高,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等现象,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好的想法和改革举措没有落到实处,一些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一些重点工作没有取得应有的实效。甚至一些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作风霸道,特权思想严重,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律师串通,收受钱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此,我们必须在检察人员中大力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宣传教育的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提高检察人员廉洁从政和勤政的自觉性,譬如要在全体检察人员中深化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光荣传统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等,特别是要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教育干警深刻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对于检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当前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贯彻落实到自身反腐倡廉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的政治纪律、检察纪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同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通过播放廉政格言、发布廉政短信、举办廉政小品表演、廉政知识测验等形式,使检察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效果。总之,通过思想教育,使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对群众“冷硬横推”、作风粗暴以及受利益驱动以案谋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夯实思想道德基础。
二、强化制度管理,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也离不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只有以一定的制度为依托、为保障,才能确保检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才能确保检察队伍管理严谨高效,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效开展。因此,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行使和热点问题,从案件线索的管理、案件初查、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判后监管,到检察人员日常行为规范,逐一进行规范,以制度加以制约,使各项检察工作以及检察队伍管理完全置于制度框架中。譬如当前,检察机关为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管理,高检院先后颁布了《检察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控申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等等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同时,各地检察机关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也相应制定了许多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的制度、规定,这些制度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检察机关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在强化执法办案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的同时,检察机关还要加强对检察队伍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不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例如高检院先后颁布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等规定,同时针对制度的滞后性特点,在实践中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使各项制度更符合检察工作要求。实践证明,当前我国检察事业的逢勃发展,正是得益于不断完善的制度建设的结果。因此,严谨的制度体系,是检察工作赖以创新发展的根基,只有“固本”才能“培元”,才能使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强化监督管理,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动力保障
众所周知: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如果失去了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执法办案权,达到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这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最为关注的一点。执法办案的权力如果失去监督被滥用,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人民权杖的切身利益。从通报的材料来看,检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多数是发生在执法办案环节,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们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对一些重点环节和部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我们应高度重视,绝不能掉以轻心。因此,我们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构筑以对人的监督和对案件的监督结合起来的监督体系,实现检察工作全方位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紧抓住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接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如对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对不予立案及不捕、不诉案件实行定期检查,实行自侦案件跟踪和回访制度,落实“一案三卡”,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等等,总之,要把监督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执法办案程序、重点执法环节操作规程以及办案纪律进行全面规范,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另一方面,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廉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创新检务公开形式,实现阳光检务,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强化对检察人员8小时以外的监督,使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的一言一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中。落实内部检务督察,对机关办公秩序、枪弹管理、警车使用、执行禁酒令、办案安全、空身接防等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总之,只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才能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才能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只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才能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强大的动力源泉。
关键词 检察 监督 社会管理 创新
作者简介:徐秀玉,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0-192-02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问题不断出现,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加,这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而公民的公平、民主、权利、法治、监督意识的不断增强,又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更好地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我国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早在2004年6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在党的全会上提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课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把社会管理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框架之中,到了2009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部署了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至此,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政法机关三项职责任务之一。
所谓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指在现有的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的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由此可见,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这些活动的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是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追求。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检察机关要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规范的执法行为,较高的执法水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则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显得更为重要,只有练实内功,才能大有作为,只有良好的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因此,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强化自身的管理,通过内部整合、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内部资源的作用,达到检察机关内部的高效性与有效性,从而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只有这样,监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能更有动力,才能取得更大成效。下面,笔者就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管理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谈三点意见:
一、强化教育管理,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思想保障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是新时期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而思想教育是提高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公正、文明、高效、规范执法的有力武器。当前,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以及现有体制的限制,在一些干警中仍然存在工作不够认真,作风不够扎实,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标准不够高,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等现象,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好的想法和改革举措没有落到实处,一些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一些重点工作没有取得应有的实效。甚至一些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作风霸道,特权思想严重,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律师串通,收受钱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此,我们必须在检察人员中大力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宣传教育的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提高检察人员廉洁从政和勤政的自觉性,譬如要在全体检察人员中深化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光荣传统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等,特别是要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教育干警深刻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对于检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当前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贯彻落实到自身反腐倡廉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的政治纪律、检察纪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同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通过播放廉政格言、发布廉政短信、举办廉政小品表演、廉政知识测验等形式,使检察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效果。总之,通过思想教育,使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对群众“冷硬横推”、作风粗暴以及受利益驱动以案谋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夯实思想道德基础。
二、强化制度管理,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也离不开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只有以一定的制度为依托、为保障,才能确保检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才能确保检察队伍管理严谨高效,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效开展。因此,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行使和热点问题,从案件线索的管理、案件初查、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判后监管,到检察人员日常行为规范,逐一进行规范,以制度加以制约,使各项检察工作以及检察队伍管理完全置于制度框架中。譬如当前,检察机关为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管理,高检院先后颁布了《检察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控申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等等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同时,各地检察机关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也相应制定了许多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的制度、规定,这些制度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检察机关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在强化执法办案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的同时,检察机关还要加强对检察队伍管理,做到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不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例如高检院先后颁布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严禁检察机关在内部公务活动和交往中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等规定,同时针对制度的滞后性特点,在实践中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使各项制度更符合检察工作要求。实践证明,当前我国检察事业的逢勃发展,正是得益于不断完善的制度建设的结果。因此,严谨的制度体系,是检察工作赖以创新发展的根基,只有“固本”才能“培元”,才能使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强化监督管理,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动力保障
众所周知: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如果失去了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执法办案权,达到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这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最为关注的一点。执法办案的权力如果失去监督被滥用,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法律的尊严,损害人民权杖的切身利益。从通报的材料来看,检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多数是发生在执法办案环节,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我们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对一些重点环节和部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我们应高度重视,绝不能掉以轻心。因此,我们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构筑以对人的监督和对案件的监督结合起来的监督体系,实现检察工作全方位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紧抓住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接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如对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对不予立案及不捕、不诉案件实行定期检查,实行自侦案件跟踪和回访制度,落实“一案三卡”,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等等,总之,要把监督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执法办案程序、重点执法环节操作规程以及办案纪律进行全面规范,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另一方面,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廉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创新检务公开形式,实现阳光检务,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强化对检察人员8小时以外的监督,使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的一言一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中。落实内部检务督察,对机关办公秩序、枪弹管理、警车使用、执行禁酒令、办案安全、空身接防等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总之,只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才能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才能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只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才能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强大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