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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源分配中,市场应发挥主导性作用。这种认识使国家在经济运行中,采用谦逊和克制的方式进行经济干预,即国家经济干预具有时效性、依赖性和后发性。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将谦抑干预作为基本的思维基础,使经济法发挥补充和保障机制的作用。本文将对谦抑性视野中经济法理论体系的重构进行研究分析,以期给后续研究者以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