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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J05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4-000-01
摘要造型是构成室内形式的基本要素。而且造型在室內形式中并不是孤立的,它与色彩、光线、材质等其他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亲切关系。
关键词室内造型法则空间 照明 内容
造型是整体形式中以线形和体形为主要符号所表现的视觉语言,它主要包括自然造型和人为造型两个基本范围。从室内装饰来说,一切物体乃至于整个空间,皆各有不同的造型。有的是自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有的组成方形,有的组成圆形,有的肖似客观事物、有的只代表某种观念。这一切可以通过礼堂而感知的形体,皆属于造型范围。
从室内装饰需要来说,由于空间的大小、性质、和使用者的性格或要求的风格等因素不同。应善于把握各种不同造型的特性给以恰当的处理,就能发挥造型在室内形式中的最大效果。譬如说,室内空间较为狭小时以采用线立体来处理造型时,则可以到远为厚重充实的效果。
一、室内造型的法则
1.室内造型的整体感
室内造型是一个完整而相互和谐的整体。在同一室内空间中,天花板的造型、墙壁的造型、家具的造型,要有统一的风格,有着内在的联系。假如同一空间的风格,有着内在联系。假如同一空间的造型缺乏完整的和谐良好的比例,合宜的平衡时,必将使室内效果繁杂凌乱。
2.室内构造的类别
室内构造分为结构性造型和装饰性造型。结构性造型主要是以建筑物的构造为主要范围的造型,以及装饰结构中所需要的造型。如为了将建筑物中的桥梁等结构遮挡起来的造型,以及装饰间隔等所需的造型,通过这一类结构性构造多数都处理成较为简洁的形体。
装饰性构造是为了加强装饰效果,增强室内的装饰气氛,而在吊顶面、墙面、以及室内的视觉中心处视觉中心处设置的格调、有韵律的构造体和面。
室内构造的意志与情感
一种造型形式或一个抽象构造符号,往往和人们长期的生活经历或美感经验联系在一起。即当我们看某一种形式出现时会自然地联想到生活中个人的体验,从而得出特定的感觉和感受,以至于产生美学上的联想,这种对造型产生的意念一联想,就成为造型的基本手法。
直线造型给人以垂直、刚强、庄严、向上的感觉。其长度有穿透感,可象征崇高和无限。水平横线给人以平衡、安定、永久的感觉,是大地的永恒象征。粗直线显得粗壮、有力、好比挺拔壮实的大松树,而细直线尖锐、潇洒、敏感、象是竹枝的写意。斜线造型具有运动、方向、空间等感觉,是空间、时间的最好象征。圆形体或圆柱体造型,给人以团圆、平衡和控制力感,代表完善、终局确定和力的均衡。
二、室内造型与室内空间调节的关系
室内造型对空间效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相同的空间如果采用不同的造型时,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感觉。比如说,室内造型简洁,空间必然较为宽阔;相反,室内造型繁杂,空间必然会显得闭塞。在室内高度低的房间内用垂直的造型体,可增加室内的高度感。在室内宽度小的房间内做水平的造型体,可增加室内的宽度感。相同的空间如果采用线立体的造型时,必然比采用面立体或块立体时要显得宽阔,这些现象完全不是不同的造型特性在空间上所造成的感觉效果。
三、室内造型与室内照明的关系
室内造型与室内气氛的报告有重要作用,凡是规律的造型、向水平方向发展的造型、和具有对称平衡关系的造型,会给人以比较安定与平静的感觉,较合于静态活动的心理需要。自由的造型、向斜方向发展的造型、富于韵律的造型,给人以较活跃而兴奋的感觉,使室内气氛明快、热烈。古典式的造型有端庄的古朴气氛,简洁的现代造型,有明朗的新颖气氛。
室内照明的布置对室内造型效果有较大影响,照明的光线可以减弱造型,也可以强化造型的装饰效果。同时还可以利用灯的光影效果对室内空间进行光影造型,影来创造室内的层次感和韵律感。
室内照明在满足人们对照度的要求之后,就要重点解决室内造型的要求。并利用不同的光色,不同的照度,来造成同一空间内的明暗对比,从而强化室内造型。在一些重点部位用不同角度的配光强化造型体的立体效果,用定向光源或隐匿的灯源,来突出一些部位的质感与体感。
所以说室内造型是实体造型与灯光造型紧密结合的产物,这一点对白天也需要灯光照明的室内尤重要。即便是对白天不需要灯光照明的室内,只要这个关系处理的好,晚间的室内造型效果也能充分体现出来,甚至比白天更有韵律感和层次感。
四、室内造型与内容的关系
如果没有把室内造型与内容的关系处理好,就去单纯的追求所谓的装修风格与形式,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的做法,是绝然不可取的。不能让某种固定的形式束缚住活跃的思路。例如在追求清新淡雅的居住气氛时,就应大胆地拼除繁琐的装修纹样,在组合上采用简洁的线、面、体重构的装修空间,以显其纯。在色彩上选用中间色调,以显其雅。在质感上择其光与粗,以显其爽。再加上合适得体的饰物,如:窗帘、盆景、雕塑、绘画、壁挂、灯具等以显其韵。这些皆是体现内涵的室内装修设计的手段,有了这样的内涵做为依据,其造型形式会自然地脱颖而出,何必削足适履拘泥于形式的框子呢?既要有合理的功能关系;也要有优美的艺术形式,方能使室内设计的内容与造型形式达到高度统一的境界。另外,一些装修公司出于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的不正当心态与行为,极力鼓动复杂繁琐的古典造型形式,以至一地使不少人无所适从。
在室内设计中,切忌混乱各种造型形式,应注重观念的新颖别致、空间造型的组合、新型材质的择优选用、先进技术的采纳,结合各自的意趣,控求既有文化历史底蕴,又具时代特性的设计作品。
参考文献:
[1]王世仁.理性与浪漫的交织:中国建筑美学论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
[2]来增祥,陆震纬.室内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10.
摘要造型是构成室内形式的基本要素。而且造型在室內形式中并不是孤立的,它与色彩、光线、材质等其他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亲切关系。
关键词室内造型法则空间 照明 内容
造型是整体形式中以线形和体形为主要符号所表现的视觉语言,它主要包括自然造型和人为造型两个基本范围。从室内装饰来说,一切物体乃至于整个空间,皆各有不同的造型。有的是自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有的组成方形,有的组成圆形,有的肖似客观事物、有的只代表某种观念。这一切可以通过礼堂而感知的形体,皆属于造型范围。
从室内装饰需要来说,由于空间的大小、性质、和使用者的性格或要求的风格等因素不同。应善于把握各种不同造型的特性给以恰当的处理,就能发挥造型在室内形式中的最大效果。譬如说,室内空间较为狭小时以采用线立体来处理造型时,则可以到远为厚重充实的效果。
一、室内造型的法则
1.室内造型的整体感
室内造型是一个完整而相互和谐的整体。在同一室内空间中,天花板的造型、墙壁的造型、家具的造型,要有统一的风格,有着内在的联系。假如同一空间的风格,有着内在联系。假如同一空间的造型缺乏完整的和谐良好的比例,合宜的平衡时,必将使室内效果繁杂凌乱。
2.室内构造的类别
室内构造分为结构性造型和装饰性造型。结构性造型主要是以建筑物的构造为主要范围的造型,以及装饰结构中所需要的造型。如为了将建筑物中的桥梁等结构遮挡起来的造型,以及装饰间隔等所需的造型,通过这一类结构性构造多数都处理成较为简洁的形体。
装饰性构造是为了加强装饰效果,增强室内的装饰气氛,而在吊顶面、墙面、以及室内的视觉中心处视觉中心处设置的格调、有韵律的构造体和面。
室内构造的意志与情感
一种造型形式或一个抽象构造符号,往往和人们长期的生活经历或美感经验联系在一起。即当我们看某一种形式出现时会自然地联想到生活中个人的体验,从而得出特定的感觉和感受,以至于产生美学上的联想,这种对造型产生的意念一联想,就成为造型的基本手法。
直线造型给人以垂直、刚强、庄严、向上的感觉。其长度有穿透感,可象征崇高和无限。水平横线给人以平衡、安定、永久的感觉,是大地的永恒象征。粗直线显得粗壮、有力、好比挺拔壮实的大松树,而细直线尖锐、潇洒、敏感、象是竹枝的写意。斜线造型具有运动、方向、空间等感觉,是空间、时间的最好象征。圆形体或圆柱体造型,给人以团圆、平衡和控制力感,代表完善、终局确定和力的均衡。
二、室内造型与室内空间调节的关系
室内造型对空间效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相同的空间如果采用不同的造型时,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感觉。比如说,室内造型简洁,空间必然较为宽阔;相反,室内造型繁杂,空间必然会显得闭塞。在室内高度低的房间内用垂直的造型体,可增加室内的高度感。在室内宽度小的房间内做水平的造型体,可增加室内的宽度感。相同的空间如果采用线立体的造型时,必然比采用面立体或块立体时要显得宽阔,这些现象完全不是不同的造型特性在空间上所造成的感觉效果。
三、室内造型与室内照明的关系
室内造型与室内气氛的报告有重要作用,凡是规律的造型、向水平方向发展的造型、和具有对称平衡关系的造型,会给人以比较安定与平静的感觉,较合于静态活动的心理需要。自由的造型、向斜方向发展的造型、富于韵律的造型,给人以较活跃而兴奋的感觉,使室内气氛明快、热烈。古典式的造型有端庄的古朴气氛,简洁的现代造型,有明朗的新颖气氛。
室内照明的布置对室内造型效果有较大影响,照明的光线可以减弱造型,也可以强化造型的装饰效果。同时还可以利用灯的光影效果对室内空间进行光影造型,影来创造室内的层次感和韵律感。
室内照明在满足人们对照度的要求之后,就要重点解决室内造型的要求。并利用不同的光色,不同的照度,来造成同一空间内的明暗对比,从而强化室内造型。在一些重点部位用不同角度的配光强化造型体的立体效果,用定向光源或隐匿的灯源,来突出一些部位的质感与体感。
所以说室内造型是实体造型与灯光造型紧密结合的产物,这一点对白天也需要灯光照明的室内尤重要。即便是对白天不需要灯光照明的室内,只要这个关系处理的好,晚间的室内造型效果也能充分体现出来,甚至比白天更有韵律感和层次感。
四、室内造型与内容的关系
如果没有把室内造型与内容的关系处理好,就去单纯的追求所谓的装修风格与形式,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的做法,是绝然不可取的。不能让某种固定的形式束缚住活跃的思路。例如在追求清新淡雅的居住气氛时,就应大胆地拼除繁琐的装修纹样,在组合上采用简洁的线、面、体重构的装修空间,以显其纯。在色彩上选用中间色调,以显其雅。在质感上择其光与粗,以显其爽。再加上合适得体的饰物,如:窗帘、盆景、雕塑、绘画、壁挂、灯具等以显其韵。这些皆是体现内涵的室内装修设计的手段,有了这样的内涵做为依据,其造型形式会自然地脱颖而出,何必削足适履拘泥于形式的框子呢?既要有合理的功能关系;也要有优美的艺术形式,方能使室内设计的内容与造型形式达到高度统一的境界。另外,一些装修公司出于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的不正当心态与行为,极力鼓动复杂繁琐的古典造型形式,以至一地使不少人无所适从。
在室内设计中,切忌混乱各种造型形式,应注重观念的新颖别致、空间造型的组合、新型材质的择优选用、先进技术的采纳,结合各自的意趣,控求既有文化历史底蕴,又具时代特性的设计作品。
参考文献:
[1]王世仁.理性与浪漫的交织:中国建筑美学论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
[2]来增祥,陆震纬.室内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