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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人民银行将全面推广应用ACS系统,届时中心支行将不再具有核算主体资格,其核算功能进一步弱化,核算流程进一步简化,必将在人员配备和工作效率方面对中心支行会计核算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改进内部控制与管理、切实防范会计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需进行综合柜员制改革,以迎合会计核算数据全国集中趋势,实现节约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改进金融服务质量的目的。
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实施综合柜员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提高工作效率、改进金融服务质量的需要
实行综合柜员制,能够结合营业部门核算业务种类和数量,合理配置柜员,均衡各岗位工作量,彻底解决业务量不均衡问题。而且目前会计核算采取双人经办方式,如有一人暂时离岗则使得业务无法进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而综合柜员制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解决现有核算方式下的推诿扯皮问题,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改善央行服务形象。
(二)节约人力资源、降低核算成本的需要
现行核算体制以环节控制为主,岗位设置较多,人员配备相应增多,而综合柜员制以事权划分为主,要求柜员独立完成权限内的各项业务处理,即以较少的人员占用承担原有或更多的会计核算任务,实现柜员效用最大化,从而节约人力资源,降低核算成本。
(三)增强责任意识、消除相互依赖心理、提升会计核算工作安全度的需要
现行会计核算考核评价以业务质量为标准,相关岗位、环节一体承担,责权利不明确,在实现相互制约的同时也形成了相互依赖。综合柜员制实行按柜员单独考核评价机制,责权利明确,有利于柜员消除依赖心理,进一步强化自我责任意识,做好岗位工作。
(四)适应ACS系统推广应用的需要
实行综合柜员制能够适应ACS系统推广应用的需要,为系统推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业务处理方面,综合柜员制的施行使得核算流程相对简化,柜员个人的权责和工作能力得到突出和体现,能够为会计核算全国数据集中的实施积累管理经验和锻炼会计人员队伍;二是人员分流方面,ACS系统上线运行后必将产生人员分流,实行综合柜员制目的之一是减少人员占用,能够提前解决人员分流问题,这对分流人员及时转型、及早转换和适应其他专业岗位工作大有裨益。
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综合柜员制改革思路
(一)制度框架修改
取消会计制度中前台业务必须双人经办的强制性规定,修改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设立以事权划分及权责分离为基本框架的综合柜员制度,合理界定前后台职责范围,引入“经办一审核”制度,在明确事权分离、完善审批授权制度的前提下,设定柜员业务处理权限,由其独立完成相关业务处理,以会计主管事前审签和事中授权、后台监督等制度实现对柜员的柜面监督,强化业务交接、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以综合柜员制为核心的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二)业务流程再造
建立和完善以“经办一审核”为基本操作程序的业务流程,根据事权划分办法,合理界定柜员有权单独处理的业务种类和金额上限,在业务处理权限范围内,柜员能够单独处理相关业务,形成“柜员受理柜砥业务一会计主管事前审签相关票据凭证——柜员处理账务——后台综合人员监督”的业务流程,在此业务流程中,超权限业务经由会计主管实时审批授权后方可办理。
为便于业务流程实施,可将核算系统与事后监督系统有机整合,打破现有核算系统柜组界限,将核算业务划归前台、事后监督业务划归后台:区分业务种类赋予其不同的交易码,通过选择交易码。柜员能够进入不同的业务处理界面办理相关业务;在事权分离基础上以系统权限卡实现对柜员的“硬控制”,引入按柜员平账功能,实现柜员与系统的双线复核,从而有效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处理安全有效。
(三)业务整合
实行综合柜员制需对核算业务重新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实现事权划分,以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权利。即在核算组织形式上明确划分出前后台,将各类柜面业务划归前台,将对柜面业务的复核职责及其他需内部处理的业务划归后台,同时区分各类业务风险和相关管理要求设定业务处理权限(包括业务种类和金额),以便落实监控措施。
(四)岗位设置
依据整合后的业务种类划分,区分前后台可分别设置如下岗位:前台综合柜员岗位,包括柜员岗和会计主管岗(该岗人员亦兼后台事后监督主管岗):后台设置综合岗,并配备相应人员(各行可结合本行实际业务量进行一岗多人的安排),赋予其相应职权。按照这种岗位设置,现有10多个岗位可合并为4个岗位,最少人员配备减至4人,其中柜员岗配备2人,分别负责前台一般核算业务和支付清算业务,并负责凭证签收登记,负责掌管和使用对应的业务公章、转讫章、现金收付讫章;综合岗配备1人,负责后台综合业务处理;会计主管岗配备1人,负责前后台管理与控制,并负责掌管密押密钥以及除柜员用章外的其他业务用章。
(五)岗位管理
实行综合柜员制需要落实有关内控管理要求,强化岗位管理与控制工作。一般包括:柜员、综合人员、会计主管之间不得相互兼岗;在一岗一人情况下,柜员、综合人员、会计主管人员个别离岗时,由机动人员顶岗;建立完善岗位分工授权与交接制度,加强对岗位间人员交流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内外账务核对及重要会计物品管理,以便岗位间牵制制约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六)风险防范
经过上述业务整合与岗位调整,各个柜员承担的核算职责加重,职权相应扩大,因此,内部管理与风险防控必须到位,基本模式为变原双人经办相互牵制为会计主管实时监控、后台实时复核,在划分事权、明确权责基础上,会计主管享有并落实对所有核算业务和其他各岗位的管理权和监控权,具体制度和措施如下:一是通过审签外来票据凭证验证柜面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事前审查;二是实施重大会计事项审批,对柜员超权限业务实行实时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强化事中控制;三是后台实时复核,进一步核实业务处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实行后台每日对账制度,通过网上对账系统实现及时对账,必要时实行面对面对账;五是全面落实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柜员操作及其相关业务处理情况实施检查监督。
(七)考核评价
权责明确、责权利紧密结合是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基本前提,也是对综合柜员实施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以责权利为核心内容的综合柜员量化考核办法,结合综合柜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综合柜员绩效考核评价,落实责权利,兑现奖惩,同时检验综合柜员制实施效果,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推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会计核算工作上水平。
(编辑 耿欣)
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实施综合柜员制的必要性分析
(一)提高工作效率、改进金融服务质量的需要
实行综合柜员制,能够结合营业部门核算业务种类和数量,合理配置柜员,均衡各岗位工作量,彻底解决业务量不均衡问题。而且目前会计核算采取双人经办方式,如有一人暂时离岗则使得业务无法进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而综合柜员制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解决现有核算方式下的推诿扯皮问题,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改善央行服务形象。
(二)节约人力资源、降低核算成本的需要
现行核算体制以环节控制为主,岗位设置较多,人员配备相应增多,而综合柜员制以事权划分为主,要求柜员独立完成权限内的各项业务处理,即以较少的人员占用承担原有或更多的会计核算任务,实现柜员效用最大化,从而节约人力资源,降低核算成本。
(三)增强责任意识、消除相互依赖心理、提升会计核算工作安全度的需要
现行会计核算考核评价以业务质量为标准,相关岗位、环节一体承担,责权利不明确,在实现相互制约的同时也形成了相互依赖。综合柜员制实行按柜员单独考核评价机制,责权利明确,有利于柜员消除依赖心理,进一步强化自我责任意识,做好岗位工作。
(四)适应ACS系统推广应用的需要
实行综合柜员制能够适应ACS系统推广应用的需要,为系统推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业务处理方面,综合柜员制的施行使得核算流程相对简化,柜员个人的权责和工作能力得到突出和体现,能够为会计核算全国数据集中的实施积累管理经验和锻炼会计人员队伍;二是人员分流方面,ACS系统上线运行后必将产生人员分流,实行综合柜员制目的之一是减少人员占用,能够提前解决人员分流问题,这对分流人员及时转型、及早转换和适应其他专业岗位工作大有裨益。
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综合柜员制改革思路
(一)制度框架修改
取消会计制度中前台业务必须双人经办的强制性规定,修改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的相关配套制度,设立以事权划分及权责分离为基本框架的综合柜员制度,合理界定前后台职责范围,引入“经办一审核”制度,在明确事权分离、完善审批授权制度的前提下,设定柜员业务处理权限,由其独立完成相关业务处理,以会计主管事前审签和事中授权、后台监督等制度实现对柜员的柜面监督,强化业务交接、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以综合柜员制为核心的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二)业务流程再造
建立和完善以“经办一审核”为基本操作程序的业务流程,根据事权划分办法,合理界定柜员有权单独处理的业务种类和金额上限,在业务处理权限范围内,柜员能够单独处理相关业务,形成“柜员受理柜砥业务一会计主管事前审签相关票据凭证——柜员处理账务——后台综合人员监督”的业务流程,在此业务流程中,超权限业务经由会计主管实时审批授权后方可办理。
为便于业务流程实施,可将核算系统与事后监督系统有机整合,打破现有核算系统柜组界限,将核算业务划归前台、事后监督业务划归后台:区分业务种类赋予其不同的交易码,通过选择交易码。柜员能够进入不同的业务处理界面办理相关业务;在事权分离基础上以系统权限卡实现对柜员的“硬控制”,引入按柜员平账功能,实现柜员与系统的双线复核,从而有效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处理安全有效。
(三)业务整合
实行综合柜员制需对核算业务重新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实现事权划分,以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权利。即在核算组织形式上明确划分出前后台,将各类柜面业务划归前台,将对柜面业务的复核职责及其他需内部处理的业务划归后台,同时区分各类业务风险和相关管理要求设定业务处理权限(包括业务种类和金额),以便落实监控措施。
(四)岗位设置
依据整合后的业务种类划分,区分前后台可分别设置如下岗位:前台综合柜员岗位,包括柜员岗和会计主管岗(该岗人员亦兼后台事后监督主管岗):后台设置综合岗,并配备相应人员(各行可结合本行实际业务量进行一岗多人的安排),赋予其相应职权。按照这种岗位设置,现有10多个岗位可合并为4个岗位,最少人员配备减至4人,其中柜员岗配备2人,分别负责前台一般核算业务和支付清算业务,并负责凭证签收登记,负责掌管和使用对应的业务公章、转讫章、现金收付讫章;综合岗配备1人,负责后台综合业务处理;会计主管岗配备1人,负责前后台管理与控制,并负责掌管密押密钥以及除柜员用章外的其他业务用章。
(五)岗位管理
实行综合柜员制需要落实有关内控管理要求,强化岗位管理与控制工作。一般包括:柜员、综合人员、会计主管之间不得相互兼岗;在一岗一人情况下,柜员、综合人员、会计主管人员个别离岗时,由机动人员顶岗;建立完善岗位分工授权与交接制度,加强对岗位间人员交流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内外账务核对及重要会计物品管理,以便岗位间牵制制约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六)风险防范
经过上述业务整合与岗位调整,各个柜员承担的核算职责加重,职权相应扩大,因此,内部管理与风险防控必须到位,基本模式为变原双人经办相互牵制为会计主管实时监控、后台实时复核,在划分事权、明确权责基础上,会计主管享有并落实对所有核算业务和其他各岗位的管理权和监控权,具体制度和措施如下:一是通过审签外来票据凭证验证柜面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事前审查;二是实施重大会计事项审批,对柜员超权限业务实行实时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强化事中控制;三是后台实时复核,进一步核实业务处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实行后台每日对账制度,通过网上对账系统实现及时对账,必要时实行面对面对账;五是全面落实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柜员操作及其相关业务处理情况实施检查监督。
(七)考核评价
权责明确、责权利紧密结合是实行综合柜员制的基本前提,也是对综合柜员实施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以责权利为核心内容的综合柜员量化考核办法,结合综合柜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综合柜员绩效考核评价,落实责权利,兑现奖惩,同时检验综合柜员制实施效果,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推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会计核算工作上水平。
(编辑 耿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