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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河,我的保姆》是中学教材的重要篇目,对成长期的青少年的情感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个网友说,他每次读到这篇诗歌,都会感动得泪流满面。
这首诗有数量庞大的读者,不会每个人都如此善感,但大多数人都可能会有相似的诵读记忆。这首诗,在我们学习的黄金阶段,谈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关于爱,学会恨。
我们在诗歌里,目标鲜明地知道爱谁,恨谁。
我们在诗歌的强烈节奏的引导下,在教师精心设计的课堂教学的影响下,感受到了诗人对“大堰河”的爱和对“旧世界”的恨。然而,我们并没有更进一步地去想问题:为什么爱?为什么恨?我们同样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恨?
作为一首气势磅礴的诗歌,《大堰河,我的保姆》有自己特殊的节奏,读者一味沉浸在诗歌的气氛里,很容易被感染,并且不假思索地爱着诗人的爱,恨着诗人的恨。尤其是在中学的课堂里,我们的教育理念,是同质化教育,不是差异化教育,不鼓励学生们自己进行独立思考。这样长期训练之下,中学生的脑袋很容易变成叔本华说的——“别人思想的跑马场”。
我搜集并拜读了几份有名的教案,有特级教师的精心设计,有名师公开课的教学实录。这些教案,手法丰富,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多样,教师们对这首诗的核心教学思想跟我二十年前上学时没有太多的不同:
……通过分析人物形象,理清诗人情感发展的脉络,体验诗人对劳动人民真挚、热烈的感情以及对旧世界的仇恨和诅咒。[1]
这是长期以来中学教师对诗歌的标准化理解。教材编写大纲这样规定,教材编写者这样引导,教师参考书这样表达。
对一首诗的理解,限定在标准答案上,这是大陆中小学语文教科书的最重要理念之一。
教材编写者对这首诗的解释:对劳动人民的爱和对旧世界的恨。
这种“爱与恨”的绝然对立的情感,直白明了,简单而粗暴。
劳动人民是谁?大堰河——我的保姆。旧世界是谁?我父母——地主阶级。对这个“旧世界”的描述,几十年来基本保持不变。
我们的世界观把整个世界、万事万物、人类社会,都“一分为二”,劈成两半:“新”与“旧”,“好”与“坏”,“爱”与“恨”,“白”与“黑”。这种世界观教导我们,世界是二元世界,非此即彼,非错即对。我们理解世界,变成了简单而愚钝的二元选择游戏——在中小学的语文测试和考试卷上,这种“是非”判断题占了很大的比例。文字和文学的丰富性,在这种训练下,变得淡而无味,简单无趣——你的立场只能站在这一边,或者那一边。你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你不是勤劳勇敢的贫下中农,就是好吃懒做的地主阶级。在这个被劈成两半的世界里,我们理解问题的态度变得简单起来:对待“新的”和“好的”事物,正确情感是“爱”;对待“旧的”和“坏”的事物,正确的态度是“恨”。
劳动人民是“新的”,“好的”,“大堰河”也是“新的”和“好的”,值得诗人去爱,也要求读者去表达同样的情感。“我父母”代表了“腐朽”、“没落”的地主阶级,对他们的正确情感是恨,我们读者也要跟着去鄙视父母。从阶级立场出发,而不从具体人性出发,是这种简单化思维的基本逻辑。这首诗在开头段落,就明确地告诉了读者:“我父母”是地主阶级,“大堰河”是劳动人民。因此,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很正确,爱自己的保姆很正确。这种正确性,似乎不证自明。
然而,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儿子可以对自己的亲生父母这么憎恨,对自己的保姆这么热爱?也没有人告诉我,我们为什么会去爱?又为什么会去恨?
“我”不爱富有的家,爱贫穷的家;“我”不爱自己的父母,我爱保姆。这种爱,通过课堂教学的强迫性理解,让我们都仿佛明白了,爱就是这样表达的:一种正确的爱,就是对先进阶级、正确人物的爱。爱“大堰河”,不仅情感正确,政治也正确。反之,恨一个落后阶级,政治正确的同时情感也正确——即使这被憎恨者是你的亲生父母。
长期的课堂标准化灌输,永远千篇一律的强迫性理解,让我们对这首诗充满了浓厚的感情。我们爱着诗人的保姆,我们恨着诗人的父母。我们身体里,已经被强行植入了一个隐秘的情感开关。在长期的训练之下,一旦被接通电源,我们立即就会感动莫名,泪流满面。
一个人,他在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热爱自己的保姆,这不是一种普通人的、正常的情感,而是一种令人震惊的、超现实的情感——婉转一点,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革命的情感,但绝不是正常的、合理的情感。诗歌这样写,有它自己的思想和时代背景,也有它的逻辑基础。然而,我们作为具体的读者,是不是需要按照标准的答案去理解?这也是一个问题。
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现代人,面对这种超乎寻常的重大问题,首先要问一个为什么。
为什么爱保姆?为什么恨父母?
这种情感是合理的吗?是真实的吗?如果合理真实,又是为什么?
我们不敢问,课堂上,老师也不给我们机会提问。
在课堂上,语文老师喜欢掌控全局,就像全能的上帝一样,把绝对真理灌输给学生。他们会假装反问,会提出对课文的质疑,让学生回答。作为学生,我们都知道,必需保持冷静,不说不动,不要过分积极,以免自取其辱。我们知道,跟标准答案相冲突的问题,往往都会遭到老师的批评和冷遇。你就会在同学们嘲讽的目光中,惶惶然,讪讪然,站也不是,坐也不得,拼命想找条地缝钻进去。语文老师掌握着终极真理,他的微笑和严肃泾渭分明,他的权威不容置疑。一个中学生只需要倾听,不需要自己思考,也不可能掌握什么思考能力。他必须摆脱自己偶尔生出的一丝怀疑精神,虚心接受,让自己成为一只肥肥美美的填鸭。
宽容的老师,可能会有耐心倾听不同的意见,然后会说,你的看法很新鲜,不过,这种看法是错的。考试时,你这样回答,就会被打叉。在我们这个一考定终身的社会里,这种错误会让你遗恨终生。标准答案,既限制了老师的思维,也打击了学生的积极性。
考试只要标准答案,不要个人理解。
作为一个曾经只懂得标准答案,对课文的理解如磕头虫般诚惶诚恐的前中学生,我在拥有长达二十年的专业阅读经验后,每次回想起《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内心里总会涌起越来越强烈的疑问:一个正常人,会这样强烈地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吗?会这样全身心地热爱一个保姆吗?诗人在牢狱里,看着雪花飘过窗口,想到了人世的艰难,首先回忆起的,是一个曾经哺乳过自己的保姆,而不是从小供养他生活和教育资金的亲生父母。这是极其不寻常的、不正常的、也是令人震惊的超级情感体验。
为什么没有人对这种情感提出质疑?诗人的情感为什么会这样特别?他到底是从何种角度来爱一个保姆?又为什么如此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这种爱与恨,是从具体的经验和情感出发的,还是从抽象的思想和观念出发?
在诗歌里,爱保姆的理由很简单,也很明确。“我”是“吃了大堰河的乳汁长大的/大堰河的儿子”,我得到“大堰河”的关爱,她才是“我”真正的母亲。传统概念下的“母亲”——血缘维系的唯一性的生母,她的丰富性特征,被诗人简化为两种物质:“乳汁”,“爱”。
确实,“乳汁”和“爱”包含在“母亲”的各种基本属性里,然而却不能替换其他所有的条件。因此,正推合乎逻辑,反推,却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我们能说,凡是母亲都有乳汁和爱;却不能说,凡有乳汁和爱的人都是母亲。作为一个真正的母亲,一个生母,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唯一性的条件:血缘关系。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血缘”这个最重要的问题诗人没有特别提及,因为这是不可替代、不能推翻的唯一性关系。诗人聪明地避开了对“血缘”的讨论,把亲情限定在“乳汁”这个次要条件下,从而把“母亲”的概念挤压并且缩小了,削足适靴,硬把“母亲”塞进保姆的套子里去。这样,“大堰河”就有了做“母亲”的充分必要条件:哺乳者即母亲。从而,本来是具体的“母亲”的概念,被抽象化了。在“母亲”这个字符(能指,Signifiers)底下的这个生母本人(所指,Referent),成为一个可以滑动的、可以被抽取的、能够被替代的对象物。“母亲”这个字符是一个纸盒,里面可以装不同的东西。可以是水果、蔬菜,也可以是餐巾纸和杂物。“我”的“生母”可以被“大堰河”替换,也可以被“大叶荷”替换,极端情况下,甚至可以被一头奶牛和一头母狼替代——童话里的狼孩的故事,就是生动的例子。日本动画大师宫崎骏的作品《幽灵公主》里,行走如飞的公主,也跟狼建立了亲密母女关系。为了母狼的安全,在跟人类战斗时,幽灵公主随时做好了为了保护母狼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准备。这种关系,建立的纽带,都是“乳汁”和“抚养”。这个逻辑,证明了“有奶便是娘”的说法,并不是一种打趣,而是一种思想和现实。
抽象的养母替换具体的生母,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文学修辞手法,也是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文学的终极秘密之一。通过这种替换,生母的血缘关系不再居主导地位,一个人就可以随意更换自己的血亲,为一个抽象的母亲概念奠定了基础。“乳汁”作为这个“母亲”概念的唯一尺度,继续进行替换,还可以变成其他有趣的东西。例如一碗水(典型的隐喻:喝水不忘挖井人)、一个馒头等,这些物件,一旦被实施,都可以把陌生人成功地变成“母亲”。这样一来,养育之恩,就凌驾于一切之上。社会上有一种罪恶的乞丐团伙,会把盗来的儿童,残忍地弄残废,然后把他们派出去乞讨。这些残废的孩子,虽然挨骂挨打,而且乞讨来的所有钱粮都要上交给乞丐头目,只能得到一点点果腹的食物,但是他们在长期的训练下,接受和默认了这种现实和名义上的“父母”关系。这种长期的胁迫之下而产生的依恋和爱慕心理,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绑匪在绑架人质,威胁他们的生命并且折磨他们之后,达到了目的后把这些人质释放。心理学家惊讶地发现,这些人质不仅没有憎恨绑匪,反而对他们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绑匪不仅没有杀害他们,还给他们喝水和吃面包。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乳汁”作为一种粮食,可以轻松地替换成面包、开水等食物,而且照样可以达到“乳汁”的功效,从而把一个人犯,变成自己的“孩子”。可以想象,这个被乞丐犯罪团伙的头目伤害致残的孩子如果会写诗,他们也会歌颂自己的“父亲”——罪恶的头目。
而在一个封建国家里,臣民和帝王的关系,也一样可以如法炮制地进行替换,长期训练之下的臣民,会把皇帝尊为父亲,把皇后尊为母亲。他们是万民的父母。延伸开来,地方的官僚,例如清朝的知府、县令等,会被称为“父母官”。因为皇帝和父母官,都会赐予臣民们“粮食”——臣民们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些粮食是他们生产的,而不是皇帝和父母官生产的。皇帝和父母官只不过把这些粮食剥夺了,占有了大部分之后,再分发一小部分给臣民们。这些粮食,也就是“乳汁”,有效地把皇帝、父母官和臣民的关系,改造成“父子”关系。
这种逻辑继续推演,把“母亲”升华为“大地”、“民族”、“国家”,这两个概念可以在方便时有机互换。这样,更加抽象的“母亲”,就跃升为一种国家意志,而使得所有的人,都变成“子民”。“母亲”具有了居高临下的地位,既可以降福、关怀“子民”,也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收回“一碗水”、“一个面包”和“一口乳汁”,剥夺后者的“子民”资格。进一步地说,一旦有谁跟国家的“母亲”联姻,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全体“子民”的父亲了。
父亲,在这个意义上,变成了至高无上的“祭司”,从而拥有了随意行使暴力的权力。从具体的家庭而向抽象的国家引申,是几乎所有中央集权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是统治阶级的核心秘密。时至今日,北朝鲜仍然把金正日比作太阳,把他的夫人比作月亮。这是具体的个人,通过意识形态的有效转化,升华为抽象权力象征的典型例子。这种“母亲”与“国家”的复杂转喻,具有无穷的魅力。很多人可以不爱自己的生母,却会为一个抽象的“母亲”所激动,读诗而涕下,为了这个“母亲”而产生献身的冲动——像《幽灵公主》里的那个狼女为了保护母狼而随时准备牺牲一样。这些,都是文学/政治学新修辞长期训练的结果。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我”即使是在牢狱里,睹雪思亲时,想到的也不是自己的血缘上的亲生母亲,而是曾经哺乳过“我”的保姆——大堰河。这种情感非常特别,仔细分析起来,不仅仅是一种亲情,还有一种牺牲的壮烈情怀。
“大堰河”就不仅仅是保姆的名字,而变成了大地的象征。
诗人在这首诗里,通过反复咏叹,其最后的情感仍然是归于“大堰河”,归于大雪飘扬的“苦难”大地。在诗歌的最后,“大堰河”与“大地”完整地融合在一起。诗人歌颂苦难的“大堰河”,就是歌颂苦难的“大地”。从词语学的角度来看,大地→母亲→祖国的多重转换,暗示着一个超越具体情感的象征,已经凌驾于我们之上。这个巨大的象征,就是祖国→母亲。
“大堰河”是诗人小时候一个保姆的名字“大叶荷”的谐音,而不是一条具体的河。这个农妇没有自己的名字,诗人就用她出生的村庄“大叶荷”作为她的名字。
这个知识,语文老师都知道。
然而,为什么诗人不用真实的村庄名“大叶荷”,而改成了“大堰河”呢?
诗人这么做,肯定是反复斟酌之后的选择。
从追求真实情感的角度来看,“大叶荷”不仅真实,而且质朴。一个朴素的诗人,可能直接采用“大叶荷”这个名字来作为咏叹的对象。一首诗歌,要歌颂特殊的“保姆”,为什么不把她的真实名字——取自她所生长的村庄——说出来,而是要借用谐音,写成“大堰河”呢?诗人的咏叹对象,到底是“大叶荷”,还是“大堰河”?
作为一名读者,我很难测度诗人的初衷。他不用“大叶荷”而改用修饰过的“大堰河”,定然有他的特别想法。
从词义角度来看,“大叶荷”这个名字不仅朴实,而且土气,带有浓重的江南小乡村的地方色彩。在《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里,诗人胸怀很大,他想必不愿意自己的蓬勃诗情被一个小乡村所束缚。他不能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地方色彩浓郁的浙南小乡村。这样,作为局部的具体现实,“大叶荷”这个名字就不能继续升华了。咏叹完的“大叶荷”仍然是一个“大叶荷”,她也勤劳慈爱,她也默默地干活,但是她不能升华为“大地”,也不能抽象为“母亲”。
“大叶荷”是一个不能升华的词,这个词,令人想到的是微薄的情感,简单朴素的景色。从字面上推测,这个浙南小乡村可能盛产大叶种荷花。荷塘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荷叶,大片的荷叶。浙南和赣东地方,也是水乡景色,河汊纵横,莲塘密布。“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柔美和素朴,从每一片叶子上飘起,春风浩荡,柳絮轻舞飞扬。这不是苦难的感受,而是一种诗画江南的美好图景:晚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仲夏——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初秋——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
荷塘盛事,这种清婉的景象,给人带来的感受,是劳动的愉悦和欢快,是“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的美好。从这些转引的词句中,读者不难感受到,朱自清在写《荷塘月色》这篇略带苦闷象征的散文时,想到江南的美好景象,仍然有淡淡的欣悦,惆怅的向往。美好的莲子和采莲女,可以进行美好的相互比喻。如苏轼诗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诗画江南,在传统的审美里,在词赋和书画里,都是美好生活的象征,美好的景色让诗人快乐欢欣得就要心碎了。这些美好欣悦的情感,在选入中小学教材的一些古代诗歌里,也能明显地感受得到。对江南美好景色的吟诵和描画,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值得骄傲的精华所在。
然而,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民族国家形成的剧烈思想嬗变中,从现代性的角度来审视,这种美好的诗画江南景象,对“旧世界”不是有效的描述。“旧世界”怎么能有美好的事物和幸福的生活呢?人民群众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劳苦大众不是挣扎在死亡线上吗?“江南采莲”的美好景象,从修辞学的角度,不适合描述“旧世界”,这会带来错误的引导。采莲少女的倩影和婉转歌声,曲院风荷的婉约景致,都会冲淡我们对这个应该被鄙视、应该受谴责的“旧世界”的憎恶程度。江南的美好景象,从审美角度,也破坏了《大堰河,我的保姆》的悲剧情怀。
把少女的形象改成老妪呢?这些难题就会迎刃而解。老妪是苦难的象征,老妪的脸上是密布的沧桑,老妪的佝背,是苦难生活的折磨。这种意象,在丢勒的《拾穗者》里,有着精确的描绘。曾远赴欧洲游学的诗人,对欧洲的灿烂文化有切身的感受,也曾在巴黎博物馆和图书馆留连和咏叹过。“大堰河”这个老保姆的中国形象,同样,也是一个类似《拾穗者》的苦难的象征。“大堰河”就是《拾穗者》里三个劳动的老妇人中的一个。
为了显示苦难的土地,诗人必需对江南的景色进行彻底的置换。少女换成老妪,莲塘换成河流,围堤换成大堰。经过推倒重建之后,一个典型的江南小乡村,在诗歌里具有了中原大地的肃杀和悲凉。
江南的河流大多切入地表,很少高出地面,只有千百年来奔流不息,又漫漶不息的黄河,——这个传统意象中被彻底强化了的“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才会筑有高大巍峨的巨堰。黄河是典型的地上河。黄河悬在中原大地的上空,成为一条从空中流过的诡异的河流。泥沙的不断沉积,抬高了河床,千百年来两岸百姓的堆高堤堰,造就了一条恍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独特景观。这种与黄河泛滥作斗争的经验,使早期生成的中原文化,弥漫了黄河泥沙一样的浑浊和悲怆。这种干涸、伤感和混沌的中原文化跟以长江为根基的楚文化,有着本质上的差别:楚文化是水文化,中原文化是土文化。很不幸,水文化总是遭到土文化的侵略。“水来土淹”这个成语,生动地诉说着土文化对水文化的巨大伤害和摧残。
土文化的核心,是对黄河的恐惧和崇拜。“河图洛书”的文化传说,也暗示着中原文明起源于黄河。长期以来,因为治理黄河的需要,中原各个诸侯国战伐不休。因为黄河的漫长和庞大,小国的力量微不足道,这就慢慢地形成了强调群体协作和集体力量的认识。中原的各诸侯国,有着长期组织治河的经验和心理积淀,如秦国、晋国、郑国、齐国等,在人力物力和兵员的组织上,比长江流域的水文化诸国都要强。冷兵器时代,土文化一边倒地战胜了水文化。
楚文化并没有因此消亡,而是转入了内心。水文化的根本精神,是歌颂个人的情致,追求人生和宇宙万物的和谐对接。两千年前屈原所作的《天问》,至今都是楚文化的最伟大象征。水文化的子民,连歌声都是明快的,干净的。江南的“竹枝词”、“子夜吴歌”,无不抒发着淋漓畅达的人生快乐。李白写《长干行》,那独守空房的女子,虽然期盼着下三峡的夫君早日回家,然而她不是浑浊的哀怨,而是淡淡的忧愁——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她也不是悲愤欲绝的斥责和痛诉,而是期盼的欢欣——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唐宋以来,美好的诗词,大多是诗人们描写的江南景色。千百年来,无数的诗篇,构成了诗画江南的核心文化意象。
在土文化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的时代,这种对于水文化的美好感受,一直被有意识地毁灭和掩盖。
一旦进入文学修辞,这种巨大的差别就变成了抒情的障碍。
一个美好的地方,一种诞生美好生活的土地,怎么去控诉呢?
根据这种修辞逻辑,对地名和人名有意识地进行修改和替换,就顺理成章了。“大堰”这个概念,不会让人想起江南的河流,而更多地指向了“黄河”,这个中华文化的核心意象——如上所述,只有年年泛滥的黄河,才需要修筑巍峨高耸的大堰,并因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和人生渺小无常的对比,产生了悲壮的情怀。
“河“这个字,字源上指黄河。学界对这个词的本义和引申义的区分,传统上以隋唐前后为时间的界限,但是这种分析并不可靠。这种判断认为,隋唐以后的诗歌词赋里写到的“河”,有可能不是黄河,此前的“河”,大多是特指黄河。
“江”“河”的本义和引申义,实际上从春秋战国时就开始有所分化。这个结论,是我在大学时期做《古代汉语》课作业时,仔细地检查了《四书五经》里的三十多处“河”与“江”的出处,并且加以分析后得出的。而“水”、“川”、“溪”、“流”、“渠”等词,则丰富了“江”与“河”的外延,成为汉文化博大精妙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传统意义上的“江”“河”本义的稳定性,是土文化所特有的顽固黏性。这种土文化具有深刻的保守性和排他性,很容易引发大规模的暴力事件。唐朝末年,山东落第秀才黄巢带领他的十万乱军,南北窜杀,在广州屠杀和平经商的数万回人,窜回中原途中又在扬州“洗城”,使得千年繁华的扬州,哀鸿遍野,白骨塞墙。清末发于山东的义和团,同样是排他主义的运动,不仅屠杀传教士,同时屠杀中国教民和平民百姓。明末最可怕的屠夫张献忠是陕西籍人,以撰写“七杀碑”和嗜好残酷杀人而载入千年恶人史——他在四川残暴地虐杀平民百姓,使得千年繁华,人烟稠密、人口达四百多万户的四川,只剩下不到十万户。清朝稳定局势之后,不得不“移湖广流民以填四川”。传统的四川人,已经被张献忠这个罪恶的屠夫杀光了。现在的四川人,祖辈大多是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等地,家族历史很少有超过三百年。
中国近两千年来的民乱,大都起源于黄河流域,而且具有毁灭性的破坏。黄巢、张献忠等暴民集团横行到处,一片血流成河,人间顿时变成地狱。“血流成河”这个成语,令人战栗地想到了黄河这条中原文明的母亲河,以及其浑浊如淤血的河水的辉煌意象。
美国华裔史学家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里说:“易于耕种的纤细的黄土、能带来丰沛雨量的季候风、时而润泽大地时而泛滥成灾的黄河,是影响中国命运的三大因素。它们直接或间接地促使中国要采取中央集权式的、农业形态的官僚体系。”[2]
黄河文明、也即土文化的外向冲击力,就是要把整个中国大陆的文化时空,纳入土文化的宏大视野之中。历朝以来,土文化在朝着水文化的疆域拼力扩张。秦统六国、西晋吞灭西蜀和东吴、隋朝攻占南朝、蒙元毁灭南宋等,都是顺着季候风的方向发散着暴力文化的传统意象。而经过长期奴化教育的民众和士大夫知识分子,也渐渐地认同了这个基本的意象:黄河文明是所有中华文明形态的核心,其他文明都是次要的,其他的大部分的地方性文明都被毁灭了。
诗人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引入“河”的意象,抹杀江南独特柔美的文化气氛,引入悲壮的、贫穷的、落后的土文化概念。不管“河”的概念是从隋唐以后还是从春秋战国以后得到了引申义的运用,其核心一直都是遥遥地指向土文化的母亲——“黄河”。黄仁宇在他的著作里,也揭示了这种文明对整个中国大陆及其周边的深远影响。“黄河”的通常比喻就是“母亲河”,因此在词性上,“河”天然地拥有了“母亲”的特性。
诗人用“大堰河”来替换“大叶荷”,其情感指向非常明确:大堰河→黄河→母亲。这是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母亲。以黄河流域、土文化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在这里得到了稳固。
人们之所以用“河”来比喻母亲,是因为河水和乳汁的流体共通特性。因“乳汁”的哺乳而结成的亲缘关系,通过“母亲河”这个双重的隐喻,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在诗歌里,“我”的血缘“母亲”没有“乳汁”,因此她不是“我”的“母亲”。在诗歌里,把“乳汁”单独地抽象出来,从而把它作为“母亲”的基础象征物,是这个时代最巧妙最有意味的技巧之一。“乳汁”具有普遍性,凡是哺乳期的妇女都会有乳汁。通过这种普遍性的强化,乳汁的特殊功能,把母亲和儿子的血缘关系,这种唯一性给普遍化了。
这样一来,血缘关系就不构成亲情维系的最重要基础,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而把“乳汁”这个不是必然有血缘关系的物件当做基础条件,就意味着,不管是谁,只要她给予了乳汁,她就是“母亲”。可以是“大堰河”,也可以是“长江”、“黄河”。就像“江河”是“母亲”的最典型象征一样,“大堰河”在这里,也是一个生动的象征:母亲→河。
我们说长江黄河是母亲河,诗人把“大堰河”当做母亲,这不仅是一个比喻的说法,而且是一个具体的象征。“大堰河”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农妇,在诗歌里升华为我们(读者)共同的母亲了。
在这首诗里,诗人要讴歌的终极目标,不是具体的“大堰河”,而是“母亲”这个抽象的概念,从而指向一个唯一性的抽象的物,一个抽象的母亲的概念,一个意识形态的词汇:祖国。
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农妇“大叶荷”,必然地,转化、升华为大地母亲的具体象征“大堰河”。
许多年过去了,我现在不能完整地背诵,但是这首诗的基本词汇和它所表现出来的庞大格调,已经牢牢地沉淀在记忆里。
几个月前,我在查找资料时,把“大堰河,我的保姆”误写成了“大堰河,我的母亲”。我在网络的搜索引擎里,输入关键词“大堰河,我的母亲”,竟然有上万条的搜索结果。
很多人都像我一样,不小心把“我的保姆”记成了“我的母亲”。
这种讹误,有趣地指向了一个诗歌所表达的情感:通过反复的咏叹,诗人成功地转换了“保姆”的形象,而把她塑造成了一个“母亲”。在诗歌里,“保姆”才是“我”真正的“母亲”。诗人在诗歌的第一段,就给这种情感关系定下了基调:
……
我是地主的儿子;
也是吃了大堰河的奶而长大了的
大堰河的儿子。
……
既是地主阶级的儿子,又是贫下中农的儿子。这是诗人一开始就给读者展示出来的矛盾结合体。这位深情款款的叙事者,他有两位母亲。
这首诗的两种基本情感:爱—大堰河(劳动人民),恨—地主阶级(我父母)。用两种情感分别施加于两个不同类型的母亲,这是同一个诗歌叙事者所给出的语调分裂,同时也暗示着文化精神价值的分裂。这种分裂暗示读者,血亲不是母亲,养母才是母亲。这样,通过诗歌反复的咏叹和巧妙的情感转换,乳汁的价值超过了血缘的价值,生母让位于养母,并且彻底地切断了“我”和这个生母发生亲缘关系的可能性。
我看到一份教案里解释说:大堰河虽然贫穷但是有爱,地主父母虽然富有但是冷漠。
在这首诗里,世界上分为两个世界:爱的世界,恨的世界。爱的世界最后抽象为博大的爱,对土地的深挚的爱,并且“保姆”由“保姆”本身,转化为对母亲→大地→祖国的爱。
“母亲”形象经过长期的转化,变成了“我们共同的母亲”[3]。“母亲”不再是一个单独的、某个人特定的具体的母亲,而是整体性的抽象的母亲,是民族性、国家意志的象征。从“大堰河”这个具体的农村妇女的角色,扩展到她所代表的土地,进而升华为意识形态的国家,是艾青及其同时代革命诗人的共同叙事模式和伦理主题。
在这种叙事逻辑下,人们可以随意侮辱自己的亲生的、血缘上的母亲,却绝对不能侵犯神圣不可近亵的抽象的母亲。抽象的母亲具有道德上和意识形态上的绝对价值高度,可以蔑视一切人世间的亲情。为了这个绝对化的抽象概念,人们被要求、被呼唤,放弃一切其他的利益和价值——如果这两种价值相冲突的话。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诗人同样随意地贬抑自己的亲生父母,而对乳母“大堰河”予以深刻的情感认同,就是这种抽象的母亲价值超越了亲生母亲价值的体现。对于诗人来说,血缘是无关重要的东西,重要的是得到“乳汁”和“关爱”,而无论这种“乳汁”和“关爱”来自何方。
然而,诗人在描述这种关系时,却为了凸现这种不正常的、特殊的母爱,而有意地隐藏了很多必要的线索。
其一,大堰河和“我”到底是什么关系?诗歌透露说:
……
大堰河以养育我而养育她的家,
而我,是吃了你的奶而被养育了的,
大堰河啊,我的保姆。
……
“大堰河以养育我而养育她的家”,这句诗透露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信息,“大堰河”抚养“我”是有酬劳动,她以养育“我”得到的报酬——金钱或者谷物粮食——来养育她自己的家。
这是“大堰河”和“我”之间的真实关系,即雇主和佣人的关系。大堰河以劳动(哺乳,带养),获得了她的劳动报酬。她所做的首先是一种用工的劳动,以此赚取一定数量的报酬,是取酬劳动——诗歌歌颂的“大堰河”的关爱,则是这种取酬劳动的附属物,是情感的冗余——这能表明“大堰河”的善良和朴实,但追加更多的道德增值效应,无疑出于意识形态和阶级情感的需要。
“大堰河”自己也养有五个孩子,她的母爱再博大,能够无差别地平均分配给这些孩子和寄养的“我”,已经是很了不起了。她为什么单单要特别关爱作为地主儿子的“我”?如果她自己的亲生儿女,这些家庭成分为贫下中农的孩子,却得不到像“我”得到的这种爱,那么这种爱是否合理?“大堰河”如果在情感上更爱地主的儿子而相对疏远自己的亲生儿女,那么她的阶级先进性、她的贫下中农的先进觉悟,又体现在哪里呢?
如果诗人因“乳汁”和“关爱”非常感激“大堰河”,深爱着“大堰河”,进而要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那么这就意味着“大堰河”在这件养育的劳动中,对“我”施加了不适当的、逾矩的情感。这样一来,她就违背了诚实劳动的基本道德,越过了一个乳母的底线:不仅从情感上,而且从事实关系上占有他人的孩子。这种占有欲,并非本文的杜撰,而是诗人在诗歌里写出来的:
……
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
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
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
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
……
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
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
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
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
……
诗人在诗歌里,通过反复的苦难控诉和亲情切换,以换取读者阅读时产生非理性的同情心,从而掩盖了一个乳母的极端不合理的侵犯性要求:养子叫她一声“妈”,养子未来的媳妇叫她“婆婆”。
在诗歌的逻辑里,这一切都似乎合情合理。
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曾雇佣过保姆的人,都会为自己的孩子将会遭到保姆的彻底占有而恐惧,战栗。在当下这个时代,一个保姆要占有一个孩子,并且还渴望这个孩子叫她母亲,孩子的媳妇叫她婆婆,那么,她不仅逾越了道德底线,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们且不去争辩诗歌应该不应该放在现实生活中考量,而是我们通过这种对比,来思考诗歌所表达的情感是不是真实合理。如果不合理,我们同样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们的教材里,总是有这种跟现实情感和具体生活逻辑完全不同的思想?在当下生活现实中,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一个像诗歌里的“我”那样的儿子存在。这样的儿子被发现,不仅会被曝光,而且是会引起众怒的不孝子孙。
要么是诗歌错了,要么是现实错了。
一个当代的中学生,必须学会容纳现实情感和教材情感,他们不得不把自己的脑袋劈成两半,一半是教材里的情感逻辑,一半是生活现实的情感逻辑。这两者,水火不相容,简直要把我们分裂成两半。所以,受过良好中小学教育的人,几乎都存在着文化精神分裂症。
很多人读到上述这段引诗,可能已经要“热泪满眶”了。他们被这位“保姆”的爱所打动,于是开始站在她的一边,支持她对这个他人孩子的情感侵占和血缘剥离。根据这种逻辑,一个贫苦的农民,因为“乳汁”和“爱”,就具有了充分必要的条件,来占有“地主阶级”的一切,包括他的儿子。在一个“旧世界”的命名下,“地主”是罪恶的象征,“地主”里面都是坏人。因此,对罪恶的人进行权利剥夺,就具有了道义上的充分合理性。
这种逻辑,其后形成可怕的暴力美学。超越了人性的阶级划分,使得十年浩劫时期,儿子可以为了一个更高的利益,随意出卖自己的母亲,一个女儿为了自己的政治未来,可以无情举报自己的父亲。承认和接受一种超越了家庭和亲缘的爱,一种超越了世俗和传统家庭伦理的理想和价值,使得长时期以来相对稳固的家庭纽带,在这个可怕的血腥动荡时期,彻底崩溃。三十年代的热血青年走出家庭,抛弃家庭时,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六十年代的革命红卫兵,揭发自己的亲生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断绝关系,也是为了一个正确的阶级理想。阶级才是绝对正确的,只有站对了阶级立场的亲生父母,才具有通常意义上的父母的价值。不然,这父母可以简单地割舍,而把自己转入一个博大的母亲怀抱里。
同样被选入中学教材的郭沫若诗歌《地球,我的母亲》,更是直截了当地对“母亲”形象进行排他性升华。
……
地球,我的母亲!
我想除了农工而外,
一切的人都是不肖的儿孙,
我也是你不肖的子孙。
……
作者在这里,有意地选择“农工”阶级作为“母亲”的合格儿子,其他的儿子(地主、富农、资产阶级、“我”等),都是“不肖的儿孙”。在革命叙事抒情诗里,“母亲”是一个被反复咏叹的意象,而父亲,面目则常常模糊不清。《大堰河,我的保姆》里,父亲的形象基本上是一张影像模糊的剪纸,到了《地球,我的母亲》里,诗人膨胀到了分裂的程度:
……
地球,我的母亲!
我们都是空桑中生出的伊尹,
我不相信那缥缈的天上,
还有位什么父亲。
……
诗人在这里强调说他不相信父亲,他暗示着一种无性繁殖的可能性。
在一种强烈的宗教情感里,圣贤基本上都是无性而成孕的。中国的古代圣贤,无非就是履巨人的足迹、感神人之梦幻以及有神龙缭绕,西方希腊源头的圣贤略有不同,奥林匹亚克斯山上诸神,倒是七情六欲俱全的仙辈,不仅嫉妒心重,而且动不动大起杀伐之心。基督教里,圣母玛利亚也是由感而孕的。年轻诗人的艾青,和著名诗人郭沫若一样,在诗歌里强烈地排斥血缘上和精神上的“父亲”。现实中的艾青,也跟自己的父亲决裂,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延安,成为歌颂精神父亲毛主席的延安著名歌手。
“杀死父亲”,冲破家庭的束缚,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激进文学青年的强烈愿望。
“父亲”意味着稳固的家庭秩序,意味着过去的束缚,把“父亲”打到,才能冲破家庭的桎梏。在那个时代的文学作品里,“父亲”形象很少,进入文学作品里的父亲形象,一般也很糟糕。只有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里,父亲才被表现出了一种遮遮掩掩的父爱。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父亲的形象跟“天伦叙乐”的“虚空”形象结合到一起,显得滑稽且虚假。他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人形,是一个虚假的父亲,而不具有血肉,一阵风就能将他吹上半空。
对于急于要改变社会,疗救国家的热血青年来说,他们革命行动的主要绊脚石之一,就是“父亲”。父亲,在文学意义上,就是茅盾《子夜》里的“吴老太爷”,就是巴金《家》里的“高老太爷”。这些僵尸般的“封建代表”,如果不打倒,年轻人就没有出路。这种“打倒父亲”的精神源头,在辛亥革命之前,就已经在激进青年中传播了。思想巨擘章太炎在《明独》一文里说,“夫大独必群,不群非独也。”这里,“独”本来是指个人性,内心,《礼记·中庸》所谓,“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宋代大儒朱熹注《大学》,把“慎独”理解为个人的操守,章太炎析为个人的人格独立和走出家庭。这种独立,就是以对父亲造反为标志。在传统的文化中,青年人以“安分守己”为本,以“孝敬父母”为要,“克己复礼”,才是上层文化社会文化人的核心标志。而只有冲破家庭的束缚,青年人才能成为一种颠覆性的力量。章太炎的理论,“大独大群”,为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而召唤了大量热血青年参加了革命军。只有冲破家庭,走出家庭的青年,才是革命领袖所急切盼望得到的革命力量。
走出家庭,对于革命青年如此重要,以至于在文学作品里,激进的诗人对父亲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打击。“父亲”的形象,例如“高老太爷”和“吴老太爷”们,不仅“顽固”、“僵化”、“冷漠”,还没有人情味,把他抛弃也不可惜。对于情感极其渴望的年轻人,从保姆和使女中——如《雷雨》里的周冲和四凤的关系一样,和使女恋爱、偷情,是现代文学的一种经典结构——才能获得正常的热烈的情感,这包括亲情与爱情,以及对这两种基本情感的再度阐释:
……
我摸着新换上的衣服的丝的和贝壳的纽扣,
我看着母亲怀里的不熟识的妹妹,
我坐着油漆过的安了火钵的炕凳,
我吃着碾了三番的白米的饭,
但,我是这般忸怩不安!因为我
我做了生我的父母家里的新客了。
……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父母并不是抛弃“我”,因为某种遵从传统辟邪的习惯性原因,他们把孩子送出去寄养,用以辟邪。这只能说是一种传统避讳的习惯,也不能为现代青年所理解和接受。但是,不管好坏的评价如何,他们对自己的孩子还是照顾的,关爱的,他们支付劳动报酬给“大堰河”,请她来哺乳这个孩子,并不等于说他们就要把这个孩子扔掉,而是企图保全艾青和她的母亲两个人,并不是必须选择一个,扔掉一个。从这里看,反而能看到做父母的苦心。诗歌里的“我”,到了五岁该上学受教育了,父母就把他接回家,供养他一直到上大学,甚至供养他去欧洲留学。他们因为某种传统观念而把不吉利的孩子送出去寄养,就是“虚伪”的地主父母亲对这位儿子做出的所有“恶行”了。他们肯定不会想到自己这样做会犯下了滔天的罪恶,遭到儿子日后在诗歌里进行的几乎是无法翻身的谴责。
诗歌里,“我”被亲生父母从乳母家里正式地接回来,给穿上了新衣服,吃上了碾了三番的白米后,却看着母亲怀里的不认识的妹妹,而产生了疏离的感情和厌恶的态度。从五岁小孩子的角度,一下子从熟悉的环境进入一个陌生的家庭,在情感上对这个家庭产生了排斥感,并非不可能。从五岁到成年,诗人一直得到“地主父母”的负责任的抚养,这点,诗人不可能不明白。他在诗歌里对亲生父母的抨击,情感出发点,可能更多的是出于先决性的阶级立场和国家母亲的情感。
前文分析,从经济关系和情感纽带来说,真正抚养“我”的,仍然是亲生父母。而善良、纯朴、给予“我”过多的爱和占有欲的“大堰河”,自己有五个孩子:
……
大儿做了土匪,
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
第三,第四,第五
在师傅和地主的叱骂声里过着日子。
……
一个负责任的母亲,她对自己亲生儿女的关爱,理应超过对别人孩子的爱。在这首诗里,“大堰河”却爱“我”胜于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种爱,通常的教案解释,可能歌颂为博大的爱,然而,从文化病理学角度讲,却是一种精神的分裂。
具体的爱,还算真实,抽象的爱,就变成了一种精神自大狂了。《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不仅显示了诗人的冷酷无情,而且显示了他的无法弥合的文化精神分裂症状。
顾彬教授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里写道:“以拯救社会或拯救个人为己任的文学的两个极端是妄想狂和忧郁症。”[4]
“疗救国家”与“疗救自己”,是两个极端,在中国现代文学中,这两种态度,决定了文学的具体走向。人不能仅仅用彻底的“爱”与彻底的“恨”来生活,这两个极端,都是疯狂。这种疯狂,最终导致了死难与折腾。
《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通过排比铿锵有力的词句,在歌颂和拔高一种不真实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又通过课堂教育,灌输给无数的学生。爱与恨的如此简单,好与坏的如此粗暴,对亲生父母这种可怕的指责,对一个侵占性极强的乳母的热情歌颂,都在营造一种可怕的情感暴力,这同时也是这个社会迷惘和动荡不安的思想根源。
一个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可以随意指责,随意辱骂的人,他的爱是可疑的。他的恨,却是可怕的。能够轻易摧毁家庭感情的力量,也可以把整个社会连根拔起。
这种从根子上摧毁中国文化优良传统的暴力诗篇,仍然在课堂上正式地教育学生不适当地去爱,教育学生没有理由地恨,不能说不让人感到绝望。
注释:
[1]一份网络下载教案的开头内容。
[2]《中国大历史》第三章引言,黄仁宇著,三联书店1997年5月出版。
[3]作家余华写过一篇文章,《谁是我们共同的母亲》,专门谈到莫言小说《欢乐》里母亲形象转变的问题,并对读者和评论家为《欢乐》里母亲的卑微和脏乱的形象的抽象愤怒进行了精妙的分析。本文借用这个题目。
[4]《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德)顾彬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P62。
叶开,著名作家,现居上海。本文编校:晓苏
一个网友说,他每次读到这篇诗歌,都会感动得泪流满面。
这首诗有数量庞大的读者,不会每个人都如此善感,但大多数人都可能会有相似的诵读记忆。这首诗,在我们学习的黄金阶段,谈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关于爱,学会恨。
我们在诗歌里,目标鲜明地知道爱谁,恨谁。
我们在诗歌的强烈节奏的引导下,在教师精心设计的课堂教学的影响下,感受到了诗人对“大堰河”的爱和对“旧世界”的恨。然而,我们并没有更进一步地去想问题:为什么爱?为什么恨?我们同样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恨?
作为一首气势磅礴的诗歌,《大堰河,我的保姆》有自己特殊的节奏,读者一味沉浸在诗歌的气氛里,很容易被感染,并且不假思索地爱着诗人的爱,恨着诗人的恨。尤其是在中学的课堂里,我们的教育理念,是同质化教育,不是差异化教育,不鼓励学生们自己进行独立思考。这样长期训练之下,中学生的脑袋很容易变成叔本华说的——“别人思想的跑马场”。
我搜集并拜读了几份有名的教案,有特级教师的精心设计,有名师公开课的教学实录。这些教案,手法丰富,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多样,教师们对这首诗的核心教学思想跟我二十年前上学时没有太多的不同:
……通过分析人物形象,理清诗人情感发展的脉络,体验诗人对劳动人民真挚、热烈的感情以及对旧世界的仇恨和诅咒。[1]
这是长期以来中学教师对诗歌的标准化理解。教材编写大纲这样规定,教材编写者这样引导,教师参考书这样表达。
对一首诗的理解,限定在标准答案上,这是大陆中小学语文教科书的最重要理念之一。
教材编写者对这首诗的解释:对劳动人民的爱和对旧世界的恨。
这种“爱与恨”的绝然对立的情感,直白明了,简单而粗暴。
劳动人民是谁?大堰河——我的保姆。旧世界是谁?我父母——地主阶级。对这个“旧世界”的描述,几十年来基本保持不变。
我们的世界观把整个世界、万事万物、人类社会,都“一分为二”,劈成两半:“新”与“旧”,“好”与“坏”,“爱”与“恨”,“白”与“黑”。这种世界观教导我们,世界是二元世界,非此即彼,非错即对。我们理解世界,变成了简单而愚钝的二元选择游戏——在中小学的语文测试和考试卷上,这种“是非”判断题占了很大的比例。文字和文学的丰富性,在这种训练下,变得淡而无味,简单无趣——你的立场只能站在这一边,或者那一边。你要么是好人,要么是坏人。你不是勤劳勇敢的贫下中农,就是好吃懒做的地主阶级。在这个被劈成两半的世界里,我们理解问题的态度变得简单起来:对待“新的”和“好的”事物,正确情感是“爱”;对待“旧的”和“坏”的事物,正确的态度是“恨”。
劳动人民是“新的”,“好的”,“大堰河”也是“新的”和“好的”,值得诗人去爱,也要求读者去表达同样的情感。“我父母”代表了“腐朽”、“没落”的地主阶级,对他们的正确情感是恨,我们读者也要跟着去鄙视父母。从阶级立场出发,而不从具体人性出发,是这种简单化思维的基本逻辑。这首诗在开头段落,就明确地告诉了读者:“我父母”是地主阶级,“大堰河”是劳动人民。因此,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很正确,爱自己的保姆很正确。这种正确性,似乎不证自明。
然而,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一个儿子可以对自己的亲生父母这么憎恨,对自己的保姆这么热爱?也没有人告诉我,我们为什么会去爱?又为什么会去恨?
“我”不爱富有的家,爱贫穷的家;“我”不爱自己的父母,我爱保姆。这种爱,通过课堂教学的强迫性理解,让我们都仿佛明白了,爱就是这样表达的:一种正确的爱,就是对先进阶级、正确人物的爱。爱“大堰河”,不仅情感正确,政治也正确。反之,恨一个落后阶级,政治正确的同时情感也正确——即使这被憎恨者是你的亲生父母。
长期的课堂标准化灌输,永远千篇一律的强迫性理解,让我们对这首诗充满了浓厚的感情。我们爱着诗人的保姆,我们恨着诗人的父母。我们身体里,已经被强行植入了一个隐秘的情感开关。在长期的训练之下,一旦被接通电源,我们立即就会感动莫名,泪流满面。
一个人,他在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热爱自己的保姆,这不是一种普通人的、正常的情感,而是一种令人震惊的、超现实的情感——婉转一点,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革命的情感,但绝不是正常的、合理的情感。诗歌这样写,有它自己的思想和时代背景,也有它的逻辑基础。然而,我们作为具体的读者,是不是需要按照标准的答案去理解?这也是一个问题。
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现代人,面对这种超乎寻常的重大问题,首先要问一个为什么。
为什么爱保姆?为什么恨父母?
这种情感是合理的吗?是真实的吗?如果合理真实,又是为什么?
我们不敢问,课堂上,老师也不给我们机会提问。
在课堂上,语文老师喜欢掌控全局,就像全能的上帝一样,把绝对真理灌输给学生。他们会假装反问,会提出对课文的质疑,让学生回答。作为学生,我们都知道,必需保持冷静,不说不动,不要过分积极,以免自取其辱。我们知道,跟标准答案相冲突的问题,往往都会遭到老师的批评和冷遇。你就会在同学们嘲讽的目光中,惶惶然,讪讪然,站也不是,坐也不得,拼命想找条地缝钻进去。语文老师掌握着终极真理,他的微笑和严肃泾渭分明,他的权威不容置疑。一个中学生只需要倾听,不需要自己思考,也不可能掌握什么思考能力。他必须摆脱自己偶尔生出的一丝怀疑精神,虚心接受,让自己成为一只肥肥美美的填鸭。
宽容的老师,可能会有耐心倾听不同的意见,然后会说,你的看法很新鲜,不过,这种看法是错的。考试时,你这样回答,就会被打叉。在我们这个一考定终身的社会里,这种错误会让你遗恨终生。标准答案,既限制了老师的思维,也打击了学生的积极性。
考试只要标准答案,不要个人理解。
作为一个曾经只懂得标准答案,对课文的理解如磕头虫般诚惶诚恐的前中学生,我在拥有长达二十年的专业阅读经验后,每次回想起《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内心里总会涌起越来越强烈的疑问:一个正常人,会这样强烈地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吗?会这样全身心地热爱一个保姆吗?诗人在牢狱里,看着雪花飘过窗口,想到了人世的艰难,首先回忆起的,是一个曾经哺乳过自己的保姆,而不是从小供养他生活和教育资金的亲生父母。这是极其不寻常的、不正常的、也是令人震惊的超级情感体验。
为什么没有人对这种情感提出质疑?诗人的情感为什么会这样特别?他到底是从何种角度来爱一个保姆?又为什么如此憎恨自己的亲生父母?这种爱与恨,是从具体的经验和情感出发的,还是从抽象的思想和观念出发?
在诗歌里,爱保姆的理由很简单,也很明确。“我”是“吃了大堰河的乳汁长大的/大堰河的儿子”,我得到“大堰河”的关爱,她才是“我”真正的母亲。传统概念下的“母亲”——血缘维系的唯一性的生母,她的丰富性特征,被诗人简化为两种物质:“乳汁”,“爱”。
确实,“乳汁”和“爱”包含在“母亲”的各种基本属性里,然而却不能替换其他所有的条件。因此,正推合乎逻辑,反推,却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我们能说,凡是母亲都有乳汁和爱;却不能说,凡有乳汁和爱的人都是母亲。作为一个真正的母亲,一个生母,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唯一性的条件:血缘关系。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血缘”这个最重要的问题诗人没有特别提及,因为这是不可替代、不能推翻的唯一性关系。诗人聪明地避开了对“血缘”的讨论,把亲情限定在“乳汁”这个次要条件下,从而把“母亲”的概念挤压并且缩小了,削足适靴,硬把“母亲”塞进保姆的套子里去。这样,“大堰河”就有了做“母亲”的充分必要条件:哺乳者即母亲。从而,本来是具体的“母亲”的概念,被抽象化了。在“母亲”这个字符(能指,Signifiers)底下的这个生母本人(所指,Referent),成为一个可以滑动的、可以被抽取的、能够被替代的对象物。“母亲”这个字符是一个纸盒,里面可以装不同的东西。可以是水果、蔬菜,也可以是餐巾纸和杂物。“我”的“生母”可以被“大堰河”替换,也可以被“大叶荷”替换,极端情况下,甚至可以被一头奶牛和一头母狼替代——童话里的狼孩的故事,就是生动的例子。日本动画大师宫崎骏的作品《幽灵公主》里,行走如飞的公主,也跟狼建立了亲密母女关系。为了母狼的安全,在跟人类战斗时,幽灵公主随时做好了为了保护母狼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准备。这种关系,建立的纽带,都是“乳汁”和“抚养”。这个逻辑,证明了“有奶便是娘”的说法,并不是一种打趣,而是一种思想和现实。
抽象的养母替换具体的生母,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文学修辞手法,也是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文学的终极秘密之一。通过这种替换,生母的血缘关系不再居主导地位,一个人就可以随意更换自己的血亲,为一个抽象的母亲概念奠定了基础。“乳汁”作为这个“母亲”概念的唯一尺度,继续进行替换,还可以变成其他有趣的东西。例如一碗水(典型的隐喻:喝水不忘挖井人)、一个馒头等,这些物件,一旦被实施,都可以把陌生人成功地变成“母亲”。这样一来,养育之恩,就凌驾于一切之上。社会上有一种罪恶的乞丐团伙,会把盗来的儿童,残忍地弄残废,然后把他们派出去乞讨。这些残废的孩子,虽然挨骂挨打,而且乞讨来的所有钱粮都要上交给乞丐头目,只能得到一点点果腹的食物,但是他们在长期的训练下,接受和默认了这种现实和名义上的“父母”关系。这种长期的胁迫之下而产生的依恋和爱慕心理,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绑匪在绑架人质,威胁他们的生命并且折磨他们之后,达到了目的后把这些人质释放。心理学家惊讶地发现,这些人质不仅没有憎恨绑匪,反而对他们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绑匪不仅没有杀害他们,还给他们喝水和吃面包。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乳汁”作为一种粮食,可以轻松地替换成面包、开水等食物,而且照样可以达到“乳汁”的功效,从而把一个人犯,变成自己的“孩子”。可以想象,这个被乞丐犯罪团伙的头目伤害致残的孩子如果会写诗,他们也会歌颂自己的“父亲”——罪恶的头目。
而在一个封建国家里,臣民和帝王的关系,也一样可以如法炮制地进行替换,长期训练之下的臣民,会把皇帝尊为父亲,把皇后尊为母亲。他们是万民的父母。延伸开来,地方的官僚,例如清朝的知府、县令等,会被称为“父母官”。因为皇帝和父母官,都会赐予臣民们“粮食”——臣民们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些粮食是他们生产的,而不是皇帝和父母官生产的。皇帝和父母官只不过把这些粮食剥夺了,占有了大部分之后,再分发一小部分给臣民们。这些粮食,也就是“乳汁”,有效地把皇帝、父母官和臣民的关系,改造成“父子”关系。
这种逻辑继续推演,把“母亲”升华为“大地”、“民族”、“国家”,这两个概念可以在方便时有机互换。这样,更加抽象的“母亲”,就跃升为一种国家意志,而使得所有的人,都变成“子民”。“母亲”具有了居高临下的地位,既可以降福、关怀“子民”,也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收回“一碗水”、“一个面包”和“一口乳汁”,剥夺后者的“子民”资格。进一步地说,一旦有谁跟国家的“母亲”联姻,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全体“子民”的父亲了。
父亲,在这个意义上,变成了至高无上的“祭司”,从而拥有了随意行使暴力的权力。从具体的家庭而向抽象的国家引申,是几乎所有中央集权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是统治阶级的核心秘密。时至今日,北朝鲜仍然把金正日比作太阳,把他的夫人比作月亮。这是具体的个人,通过意识形态的有效转化,升华为抽象权力象征的典型例子。这种“母亲”与“国家”的复杂转喻,具有无穷的魅力。很多人可以不爱自己的生母,却会为一个抽象的“母亲”所激动,读诗而涕下,为了这个“母亲”而产生献身的冲动——像《幽灵公主》里的那个狼女为了保护母狼而随时准备牺牲一样。这些,都是文学/政治学新修辞长期训练的结果。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我”即使是在牢狱里,睹雪思亲时,想到的也不是自己的血缘上的亲生母亲,而是曾经哺乳过“我”的保姆——大堰河。这种情感非常特别,仔细分析起来,不仅仅是一种亲情,还有一种牺牲的壮烈情怀。
“大堰河”就不仅仅是保姆的名字,而变成了大地的象征。
诗人在这首诗里,通过反复咏叹,其最后的情感仍然是归于“大堰河”,归于大雪飘扬的“苦难”大地。在诗歌的最后,“大堰河”与“大地”完整地融合在一起。诗人歌颂苦难的“大堰河”,就是歌颂苦难的“大地”。从词语学的角度来看,大地→母亲→祖国的多重转换,暗示着一个超越具体情感的象征,已经凌驾于我们之上。这个巨大的象征,就是祖国→母亲。
“大堰河”是诗人小时候一个保姆的名字“大叶荷”的谐音,而不是一条具体的河。这个农妇没有自己的名字,诗人就用她出生的村庄“大叶荷”作为她的名字。
这个知识,语文老师都知道。
然而,为什么诗人不用真实的村庄名“大叶荷”,而改成了“大堰河”呢?
诗人这么做,肯定是反复斟酌之后的选择。
从追求真实情感的角度来看,“大叶荷”不仅真实,而且质朴。一个朴素的诗人,可能直接采用“大叶荷”这个名字来作为咏叹的对象。一首诗歌,要歌颂特殊的“保姆”,为什么不把她的真实名字——取自她所生长的村庄——说出来,而是要借用谐音,写成“大堰河”呢?诗人的咏叹对象,到底是“大叶荷”,还是“大堰河”?
作为一名读者,我很难测度诗人的初衷。他不用“大叶荷”而改用修饰过的“大堰河”,定然有他的特别想法。
从词义角度来看,“大叶荷”这个名字不仅朴实,而且土气,带有浓重的江南小乡村的地方色彩。在《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里,诗人胸怀很大,他想必不愿意自己的蓬勃诗情被一个小乡村所束缚。他不能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地方色彩浓郁的浙南小乡村。这样,作为局部的具体现实,“大叶荷”这个名字就不能继续升华了。咏叹完的“大叶荷”仍然是一个“大叶荷”,她也勤劳慈爱,她也默默地干活,但是她不能升华为“大地”,也不能抽象为“母亲”。
“大叶荷”是一个不能升华的词,这个词,令人想到的是微薄的情感,简单朴素的景色。从字面上推测,这个浙南小乡村可能盛产大叶种荷花。荷塘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荷叶,大片的荷叶。浙南和赣东地方,也是水乡景色,河汊纵横,莲塘密布。“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的柔美和素朴,从每一片叶子上飘起,春风浩荡,柳絮轻舞飞扬。这不是苦难的感受,而是一种诗画江南的美好图景:晚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仲夏——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初秋——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
荷塘盛事,这种清婉的景象,给人带来的感受,是劳动的愉悦和欢快,是“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的美好。从这些转引的词句中,读者不难感受到,朱自清在写《荷塘月色》这篇略带苦闷象征的散文时,想到江南的美好景象,仍然有淡淡的欣悦,惆怅的向往。美好的莲子和采莲女,可以进行美好的相互比喻。如苏轼诗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诗画江南,在传统的审美里,在词赋和书画里,都是美好生活的象征,美好的景色让诗人快乐欢欣得就要心碎了。这些美好欣悦的情感,在选入中小学教材的一些古代诗歌里,也能明显地感受得到。对江南美好景色的吟诵和描画,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值得骄傲的精华所在。
然而,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民族国家形成的剧烈思想嬗变中,从现代性的角度来审视,这种美好的诗画江南景象,对“旧世界”不是有效的描述。“旧世界”怎么能有美好的事物和幸福的生活呢?人民群众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劳苦大众不是挣扎在死亡线上吗?“江南采莲”的美好景象,从修辞学的角度,不适合描述“旧世界”,这会带来错误的引导。采莲少女的倩影和婉转歌声,曲院风荷的婉约景致,都会冲淡我们对这个应该被鄙视、应该受谴责的“旧世界”的憎恶程度。江南的美好景象,从审美角度,也破坏了《大堰河,我的保姆》的悲剧情怀。
把少女的形象改成老妪呢?这些难题就会迎刃而解。老妪是苦难的象征,老妪的脸上是密布的沧桑,老妪的佝背,是苦难生活的折磨。这种意象,在丢勒的《拾穗者》里,有着精确的描绘。曾远赴欧洲游学的诗人,对欧洲的灿烂文化有切身的感受,也曾在巴黎博物馆和图书馆留连和咏叹过。“大堰河”这个老保姆的中国形象,同样,也是一个类似《拾穗者》的苦难的象征。“大堰河”就是《拾穗者》里三个劳动的老妇人中的一个。
为了显示苦难的土地,诗人必需对江南的景色进行彻底的置换。少女换成老妪,莲塘换成河流,围堤换成大堰。经过推倒重建之后,一个典型的江南小乡村,在诗歌里具有了中原大地的肃杀和悲凉。
江南的河流大多切入地表,很少高出地面,只有千百年来奔流不息,又漫漶不息的黄河,——这个传统意象中被彻底强化了的“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才会筑有高大巍峨的巨堰。黄河是典型的地上河。黄河悬在中原大地的上空,成为一条从空中流过的诡异的河流。泥沙的不断沉积,抬高了河床,千百年来两岸百姓的堆高堤堰,造就了一条恍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独特景观。这种与黄河泛滥作斗争的经验,使早期生成的中原文化,弥漫了黄河泥沙一样的浑浊和悲怆。这种干涸、伤感和混沌的中原文化跟以长江为根基的楚文化,有着本质上的差别:楚文化是水文化,中原文化是土文化。很不幸,水文化总是遭到土文化的侵略。“水来土淹”这个成语,生动地诉说着土文化对水文化的巨大伤害和摧残。
土文化的核心,是对黄河的恐惧和崇拜。“河图洛书”的文化传说,也暗示着中原文明起源于黄河。长期以来,因为治理黄河的需要,中原各个诸侯国战伐不休。因为黄河的漫长和庞大,小国的力量微不足道,这就慢慢地形成了强调群体协作和集体力量的认识。中原的各诸侯国,有着长期组织治河的经验和心理积淀,如秦国、晋国、郑国、齐国等,在人力物力和兵员的组织上,比长江流域的水文化诸国都要强。冷兵器时代,土文化一边倒地战胜了水文化。
楚文化并没有因此消亡,而是转入了内心。水文化的根本精神,是歌颂个人的情致,追求人生和宇宙万物的和谐对接。两千年前屈原所作的《天问》,至今都是楚文化的最伟大象征。水文化的子民,连歌声都是明快的,干净的。江南的“竹枝词”、“子夜吴歌”,无不抒发着淋漓畅达的人生快乐。李白写《长干行》,那独守空房的女子,虽然期盼着下三峡的夫君早日回家,然而她不是浑浊的哀怨,而是淡淡的忧愁——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她也不是悲愤欲绝的斥责和痛诉,而是期盼的欢欣——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唐宋以来,美好的诗词,大多是诗人们描写的江南景色。千百年来,无数的诗篇,构成了诗画江南的核心文化意象。
在土文化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的时代,这种对于水文化的美好感受,一直被有意识地毁灭和掩盖。
一旦进入文学修辞,这种巨大的差别就变成了抒情的障碍。
一个美好的地方,一种诞生美好生活的土地,怎么去控诉呢?
根据这种修辞逻辑,对地名和人名有意识地进行修改和替换,就顺理成章了。“大堰”这个概念,不会让人想起江南的河流,而更多地指向了“黄河”,这个中华文化的核心意象——如上所述,只有年年泛滥的黄河,才需要修筑巍峨高耸的大堰,并因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和人生渺小无常的对比,产生了悲壮的情怀。
“河“这个字,字源上指黄河。学界对这个词的本义和引申义的区分,传统上以隋唐前后为时间的界限,但是这种分析并不可靠。这种判断认为,隋唐以后的诗歌词赋里写到的“河”,有可能不是黄河,此前的“河”,大多是特指黄河。
“江”“河”的本义和引申义,实际上从春秋战国时就开始有所分化。这个结论,是我在大学时期做《古代汉语》课作业时,仔细地检查了《四书五经》里的三十多处“河”与“江”的出处,并且加以分析后得出的。而“水”、“川”、“溪”、“流”、“渠”等词,则丰富了“江”与“河”的外延,成为汉文化博大精妙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传统意义上的“江”“河”本义的稳定性,是土文化所特有的顽固黏性。这种土文化具有深刻的保守性和排他性,很容易引发大规模的暴力事件。唐朝末年,山东落第秀才黄巢带领他的十万乱军,南北窜杀,在广州屠杀和平经商的数万回人,窜回中原途中又在扬州“洗城”,使得千年繁华的扬州,哀鸿遍野,白骨塞墙。清末发于山东的义和团,同样是排他主义的运动,不仅屠杀传教士,同时屠杀中国教民和平民百姓。明末最可怕的屠夫张献忠是陕西籍人,以撰写“七杀碑”和嗜好残酷杀人而载入千年恶人史——他在四川残暴地虐杀平民百姓,使得千年繁华,人烟稠密、人口达四百多万户的四川,只剩下不到十万户。清朝稳定局势之后,不得不“移湖广流民以填四川”。传统的四川人,已经被张献忠这个罪恶的屠夫杀光了。现在的四川人,祖辈大多是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等地,家族历史很少有超过三百年。
中国近两千年来的民乱,大都起源于黄河流域,而且具有毁灭性的破坏。黄巢、张献忠等暴民集团横行到处,一片血流成河,人间顿时变成地狱。“血流成河”这个成语,令人战栗地想到了黄河这条中原文明的母亲河,以及其浑浊如淤血的河水的辉煌意象。
美国华裔史学家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里说:“易于耕种的纤细的黄土、能带来丰沛雨量的季候风、时而润泽大地时而泛滥成灾的黄河,是影响中国命运的三大因素。它们直接或间接地促使中国要采取中央集权式的、农业形态的官僚体系。”[2]
黄河文明、也即土文化的外向冲击力,就是要把整个中国大陆的文化时空,纳入土文化的宏大视野之中。历朝以来,土文化在朝着水文化的疆域拼力扩张。秦统六国、西晋吞灭西蜀和东吴、隋朝攻占南朝、蒙元毁灭南宋等,都是顺着季候风的方向发散着暴力文化的传统意象。而经过长期奴化教育的民众和士大夫知识分子,也渐渐地认同了这个基本的意象:黄河文明是所有中华文明形态的核心,其他文明都是次要的,其他的大部分的地方性文明都被毁灭了。
诗人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引入“河”的意象,抹杀江南独特柔美的文化气氛,引入悲壮的、贫穷的、落后的土文化概念。不管“河”的概念是从隋唐以后还是从春秋战国以后得到了引申义的运用,其核心一直都是遥遥地指向土文化的母亲——“黄河”。黄仁宇在他的著作里,也揭示了这种文明对整个中国大陆及其周边的深远影响。“黄河”的通常比喻就是“母亲河”,因此在词性上,“河”天然地拥有了“母亲”的特性。
诗人用“大堰河”来替换“大叶荷”,其情感指向非常明确:大堰河→黄河→母亲。这是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母亲。以黄河流域、土文化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在这里得到了稳固。
人们之所以用“河”来比喻母亲,是因为河水和乳汁的流体共通特性。因“乳汁”的哺乳而结成的亲缘关系,通过“母亲河”这个双重的隐喻,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在诗歌里,“我”的血缘“母亲”没有“乳汁”,因此她不是“我”的“母亲”。在诗歌里,把“乳汁”单独地抽象出来,从而把它作为“母亲”的基础象征物,是这个时代最巧妙最有意味的技巧之一。“乳汁”具有普遍性,凡是哺乳期的妇女都会有乳汁。通过这种普遍性的强化,乳汁的特殊功能,把母亲和儿子的血缘关系,这种唯一性给普遍化了。
这样一来,血缘关系就不构成亲情维系的最重要基础,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而把“乳汁”这个不是必然有血缘关系的物件当做基础条件,就意味着,不管是谁,只要她给予了乳汁,她就是“母亲”。可以是“大堰河”,也可以是“长江”、“黄河”。就像“江河”是“母亲”的最典型象征一样,“大堰河”在这里,也是一个生动的象征:母亲→河。
我们说长江黄河是母亲河,诗人把“大堰河”当做母亲,这不仅是一个比喻的说法,而且是一个具体的象征。“大堰河”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农妇,在诗歌里升华为我们(读者)共同的母亲了。
在这首诗里,诗人要讴歌的终极目标,不是具体的“大堰河”,而是“母亲”这个抽象的概念,从而指向一个唯一性的抽象的物,一个抽象的母亲的概念,一个意识形态的词汇:祖国。
就这样,一个普通的农妇“大叶荷”,必然地,转化、升华为大地母亲的具体象征“大堰河”。
许多年过去了,我现在不能完整地背诵,但是这首诗的基本词汇和它所表现出来的庞大格调,已经牢牢地沉淀在记忆里。
几个月前,我在查找资料时,把“大堰河,我的保姆”误写成了“大堰河,我的母亲”。我在网络的搜索引擎里,输入关键词“大堰河,我的母亲”,竟然有上万条的搜索结果。
很多人都像我一样,不小心把“我的保姆”记成了“我的母亲”。
这种讹误,有趣地指向了一个诗歌所表达的情感:通过反复的咏叹,诗人成功地转换了“保姆”的形象,而把她塑造成了一个“母亲”。在诗歌里,“保姆”才是“我”真正的“母亲”。诗人在诗歌的第一段,就给这种情感关系定下了基调:
……
我是地主的儿子;
也是吃了大堰河的奶而长大了的
大堰河的儿子。
……
既是地主阶级的儿子,又是贫下中农的儿子。这是诗人一开始就给读者展示出来的矛盾结合体。这位深情款款的叙事者,他有两位母亲。
这首诗的两种基本情感:爱—大堰河(劳动人民),恨—地主阶级(我父母)。用两种情感分别施加于两个不同类型的母亲,这是同一个诗歌叙事者所给出的语调分裂,同时也暗示着文化精神价值的分裂。这种分裂暗示读者,血亲不是母亲,养母才是母亲。这样,通过诗歌反复的咏叹和巧妙的情感转换,乳汁的价值超过了血缘的价值,生母让位于养母,并且彻底地切断了“我”和这个生母发生亲缘关系的可能性。
我看到一份教案里解释说:大堰河虽然贫穷但是有爱,地主父母虽然富有但是冷漠。
在这首诗里,世界上分为两个世界:爱的世界,恨的世界。爱的世界最后抽象为博大的爱,对土地的深挚的爱,并且“保姆”由“保姆”本身,转化为对母亲→大地→祖国的爱。
“母亲”形象经过长期的转化,变成了“我们共同的母亲”[3]。“母亲”不再是一个单独的、某个人特定的具体的母亲,而是整体性的抽象的母亲,是民族性、国家意志的象征。从“大堰河”这个具体的农村妇女的角色,扩展到她所代表的土地,进而升华为意识形态的国家,是艾青及其同时代革命诗人的共同叙事模式和伦理主题。
在这种叙事逻辑下,人们可以随意侮辱自己的亲生的、血缘上的母亲,却绝对不能侵犯神圣不可近亵的抽象的母亲。抽象的母亲具有道德上和意识形态上的绝对价值高度,可以蔑视一切人世间的亲情。为了这个绝对化的抽象概念,人们被要求、被呼唤,放弃一切其他的利益和价值——如果这两种价值相冲突的话。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诗人同样随意地贬抑自己的亲生父母,而对乳母“大堰河”予以深刻的情感认同,就是这种抽象的母亲价值超越了亲生母亲价值的体现。对于诗人来说,血缘是无关重要的东西,重要的是得到“乳汁”和“关爱”,而无论这种“乳汁”和“关爱”来自何方。
然而,诗人在描述这种关系时,却为了凸现这种不正常的、特殊的母爱,而有意地隐藏了很多必要的线索。
其一,大堰河和“我”到底是什么关系?诗歌透露说:
……
大堰河以养育我而养育她的家,
而我,是吃了你的奶而被养育了的,
大堰河啊,我的保姆。
……
“大堰河以养育我而养育她的家”,这句诗透露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信息,“大堰河”抚养“我”是有酬劳动,她以养育“我”得到的报酬——金钱或者谷物粮食——来养育她自己的家。
这是“大堰河”和“我”之间的真实关系,即雇主和佣人的关系。大堰河以劳动(哺乳,带养),获得了她的劳动报酬。她所做的首先是一种用工的劳动,以此赚取一定数量的报酬,是取酬劳动——诗歌歌颂的“大堰河”的关爱,则是这种取酬劳动的附属物,是情感的冗余——这能表明“大堰河”的善良和朴实,但追加更多的道德增值效应,无疑出于意识形态和阶级情感的需要。
“大堰河”自己也养有五个孩子,她的母爱再博大,能够无差别地平均分配给这些孩子和寄养的“我”,已经是很了不起了。她为什么单单要特别关爱作为地主儿子的“我”?如果她自己的亲生儿女,这些家庭成分为贫下中农的孩子,却得不到像“我”得到的这种爱,那么这种爱是否合理?“大堰河”如果在情感上更爱地主的儿子而相对疏远自己的亲生儿女,那么她的阶级先进性、她的贫下中农的先进觉悟,又体现在哪里呢?
如果诗人因“乳汁”和“关爱”非常感激“大堰河”,深爱着“大堰河”,进而要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那么这就意味着“大堰河”在这件养育的劳动中,对“我”施加了不适当的、逾矩的情感。这样一来,她就违背了诚实劳动的基本道德,越过了一个乳母的底线:不仅从情感上,而且从事实关系上占有他人的孩子。这种占有欲,并非本文的杜撰,而是诗人在诗歌里写出来的:
……
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
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
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
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
……
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
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
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
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
……
诗人在诗歌里,通过反复的苦难控诉和亲情切换,以换取读者阅读时产生非理性的同情心,从而掩盖了一个乳母的极端不合理的侵犯性要求:养子叫她一声“妈”,养子未来的媳妇叫她“婆婆”。
在诗歌的逻辑里,这一切都似乎合情合理。
如果放到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曾雇佣过保姆的人,都会为自己的孩子将会遭到保姆的彻底占有而恐惧,战栗。在当下这个时代,一个保姆要占有一个孩子,并且还渴望这个孩子叫她母亲,孩子的媳妇叫她婆婆,那么,她不仅逾越了道德底线,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们且不去争辩诗歌应该不应该放在现实生活中考量,而是我们通过这种对比,来思考诗歌所表达的情感是不是真实合理。如果不合理,我们同样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们的教材里,总是有这种跟现实情感和具体生活逻辑完全不同的思想?在当下生活现实中,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一个像诗歌里的“我”那样的儿子存在。这样的儿子被发现,不仅会被曝光,而且是会引起众怒的不孝子孙。
要么是诗歌错了,要么是现实错了。
一个当代的中学生,必须学会容纳现实情感和教材情感,他们不得不把自己的脑袋劈成两半,一半是教材里的情感逻辑,一半是生活现实的情感逻辑。这两者,水火不相容,简直要把我们分裂成两半。所以,受过良好中小学教育的人,几乎都存在着文化精神分裂症。
很多人读到上述这段引诗,可能已经要“热泪满眶”了。他们被这位“保姆”的爱所打动,于是开始站在她的一边,支持她对这个他人孩子的情感侵占和血缘剥离。根据这种逻辑,一个贫苦的农民,因为“乳汁”和“爱”,就具有了充分必要的条件,来占有“地主阶级”的一切,包括他的儿子。在一个“旧世界”的命名下,“地主”是罪恶的象征,“地主”里面都是坏人。因此,对罪恶的人进行权利剥夺,就具有了道义上的充分合理性。
这种逻辑,其后形成可怕的暴力美学。超越了人性的阶级划分,使得十年浩劫时期,儿子可以为了一个更高的利益,随意出卖自己的母亲,一个女儿为了自己的政治未来,可以无情举报自己的父亲。承认和接受一种超越了家庭和亲缘的爱,一种超越了世俗和传统家庭伦理的理想和价值,使得长时期以来相对稳固的家庭纽带,在这个可怕的血腥动荡时期,彻底崩溃。三十年代的热血青年走出家庭,抛弃家庭时,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六十年代的革命红卫兵,揭发自己的亲生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断绝关系,也是为了一个正确的阶级理想。阶级才是绝对正确的,只有站对了阶级立场的亲生父母,才具有通常意义上的父母的价值。不然,这父母可以简单地割舍,而把自己转入一个博大的母亲怀抱里。
同样被选入中学教材的郭沫若诗歌《地球,我的母亲》,更是直截了当地对“母亲”形象进行排他性升华。
……
地球,我的母亲!
我想除了农工而外,
一切的人都是不肖的儿孙,
我也是你不肖的子孙。
……
作者在这里,有意地选择“农工”阶级作为“母亲”的合格儿子,其他的儿子(地主、富农、资产阶级、“我”等),都是“不肖的儿孙”。在革命叙事抒情诗里,“母亲”是一个被反复咏叹的意象,而父亲,面目则常常模糊不清。《大堰河,我的保姆》里,父亲的形象基本上是一张影像模糊的剪纸,到了《地球,我的母亲》里,诗人膨胀到了分裂的程度:
……
地球,我的母亲!
我们都是空桑中生出的伊尹,
我不相信那缥缈的天上,
还有位什么父亲。
……
诗人在这里强调说他不相信父亲,他暗示着一种无性繁殖的可能性。
在一种强烈的宗教情感里,圣贤基本上都是无性而成孕的。中国的古代圣贤,无非就是履巨人的足迹、感神人之梦幻以及有神龙缭绕,西方希腊源头的圣贤略有不同,奥林匹亚克斯山上诸神,倒是七情六欲俱全的仙辈,不仅嫉妒心重,而且动不动大起杀伐之心。基督教里,圣母玛利亚也是由感而孕的。年轻诗人的艾青,和著名诗人郭沫若一样,在诗歌里强烈地排斥血缘上和精神上的“父亲”。现实中的艾青,也跟自己的父亲决裂,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延安,成为歌颂精神父亲毛主席的延安著名歌手。
“杀死父亲”,冲破家庭的束缚,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激进文学青年的强烈愿望。
“父亲”意味着稳固的家庭秩序,意味着过去的束缚,把“父亲”打到,才能冲破家庭的桎梏。在那个时代的文学作品里,“父亲”形象很少,进入文学作品里的父亲形象,一般也很糟糕。只有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里,父亲才被表现出了一种遮遮掩掩的父爱。
在《大堰河,我的保姆》里,父亲的形象跟“天伦叙乐”的“虚空”形象结合到一起,显得滑稽且虚假。他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人形,是一个虚假的父亲,而不具有血肉,一阵风就能将他吹上半空。
对于急于要改变社会,疗救国家的热血青年来说,他们革命行动的主要绊脚石之一,就是“父亲”。父亲,在文学意义上,就是茅盾《子夜》里的“吴老太爷”,就是巴金《家》里的“高老太爷”。这些僵尸般的“封建代表”,如果不打倒,年轻人就没有出路。这种“打倒父亲”的精神源头,在辛亥革命之前,就已经在激进青年中传播了。思想巨擘章太炎在《明独》一文里说,“夫大独必群,不群非独也。”这里,“独”本来是指个人性,内心,《礼记·中庸》所谓,“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宋代大儒朱熹注《大学》,把“慎独”理解为个人的操守,章太炎析为个人的人格独立和走出家庭。这种独立,就是以对父亲造反为标志。在传统的文化中,青年人以“安分守己”为本,以“孝敬父母”为要,“克己复礼”,才是上层文化社会文化人的核心标志。而只有冲破家庭的束缚,青年人才能成为一种颠覆性的力量。章太炎的理论,“大独大群”,为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而召唤了大量热血青年参加了革命军。只有冲破家庭,走出家庭的青年,才是革命领袖所急切盼望得到的革命力量。
走出家庭,对于革命青年如此重要,以至于在文学作品里,激进的诗人对父亲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打击。“父亲”的形象,例如“高老太爷”和“吴老太爷”们,不仅“顽固”、“僵化”、“冷漠”,还没有人情味,把他抛弃也不可惜。对于情感极其渴望的年轻人,从保姆和使女中——如《雷雨》里的周冲和四凤的关系一样,和使女恋爱、偷情,是现代文学的一种经典结构——才能获得正常的热烈的情感,这包括亲情与爱情,以及对这两种基本情感的再度阐释:
……
我摸着新换上的衣服的丝的和贝壳的纽扣,
我看着母亲怀里的不熟识的妹妹,
我坐着油漆过的安了火钵的炕凳,
我吃着碾了三番的白米的饭,
但,我是这般忸怩不安!因为我
我做了生我的父母家里的新客了。
……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父母并不是抛弃“我”,因为某种遵从传统辟邪的习惯性原因,他们把孩子送出去寄养,用以辟邪。这只能说是一种传统避讳的习惯,也不能为现代青年所理解和接受。但是,不管好坏的评价如何,他们对自己的孩子还是照顾的,关爱的,他们支付劳动报酬给“大堰河”,请她来哺乳这个孩子,并不等于说他们就要把这个孩子扔掉,而是企图保全艾青和她的母亲两个人,并不是必须选择一个,扔掉一个。从这里看,反而能看到做父母的苦心。诗歌里的“我”,到了五岁该上学受教育了,父母就把他接回家,供养他一直到上大学,甚至供养他去欧洲留学。他们因为某种传统观念而把不吉利的孩子送出去寄养,就是“虚伪”的地主父母亲对这位儿子做出的所有“恶行”了。他们肯定不会想到自己这样做会犯下了滔天的罪恶,遭到儿子日后在诗歌里进行的几乎是无法翻身的谴责。
诗歌里,“我”被亲生父母从乳母家里正式地接回来,给穿上了新衣服,吃上了碾了三番的白米后,却看着母亲怀里的不认识的妹妹,而产生了疏离的感情和厌恶的态度。从五岁小孩子的角度,一下子从熟悉的环境进入一个陌生的家庭,在情感上对这个家庭产生了排斥感,并非不可能。从五岁到成年,诗人一直得到“地主父母”的负责任的抚养,这点,诗人不可能不明白。他在诗歌里对亲生父母的抨击,情感出发点,可能更多的是出于先决性的阶级立场和国家母亲的情感。
前文分析,从经济关系和情感纽带来说,真正抚养“我”的,仍然是亲生父母。而善良、纯朴、给予“我”过多的爱和占有欲的“大堰河”,自己有五个孩子:
……
大儿做了土匪,
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
第三,第四,第五
在师傅和地主的叱骂声里过着日子。
……
一个负责任的母亲,她对自己亲生儿女的关爱,理应超过对别人孩子的爱。在这首诗里,“大堰河”却爱“我”胜于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种爱,通常的教案解释,可能歌颂为博大的爱,然而,从文化病理学角度讲,却是一种精神的分裂。
具体的爱,还算真实,抽象的爱,就变成了一种精神自大狂了。《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不仅显示了诗人的冷酷无情,而且显示了他的无法弥合的文化精神分裂症状。
顾彬教授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里写道:“以拯救社会或拯救个人为己任的文学的两个极端是妄想狂和忧郁症。”[4]
“疗救国家”与“疗救自己”,是两个极端,在中国现代文学中,这两种态度,决定了文学的具体走向。人不能仅仅用彻底的“爱”与彻底的“恨”来生活,这两个极端,都是疯狂。这种疯狂,最终导致了死难与折腾。
《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通过排比铿锵有力的词句,在歌颂和拔高一种不真实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又通过课堂教育,灌输给无数的学生。爱与恨的如此简单,好与坏的如此粗暴,对亲生父母这种可怕的指责,对一个侵占性极强的乳母的热情歌颂,都在营造一种可怕的情感暴力,这同时也是这个社会迷惘和动荡不安的思想根源。
一个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可以随意指责,随意辱骂的人,他的爱是可疑的。他的恨,却是可怕的。能够轻易摧毁家庭感情的力量,也可以把整个社会连根拔起。
这种从根子上摧毁中国文化优良传统的暴力诗篇,仍然在课堂上正式地教育学生不适当地去爱,教育学生没有理由地恨,不能说不让人感到绝望。
注释:
[1]一份网络下载教案的开头内容。
[2]《中国大历史》第三章引言,黄仁宇著,三联书店1997年5月出版。
[3]作家余华写过一篇文章,《谁是我们共同的母亲》,专门谈到莫言小说《欢乐》里母亲形象转变的问题,并对读者和评论家为《欢乐》里母亲的卑微和脏乱的形象的抽象愤怒进行了精妙的分析。本文借用这个题目。
[4]《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德)顾彬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P62。
叶开,著名作家,现居上海。本文编校:晓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