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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强奸罪的认定采用奸的传统含义,导致婚内强奸一般无法成立强奸罪。随着社会的变动,婚姻伦理由夫为妻纲发展为夫妻平等,性伦理由单方面强调女子守贞变为重视人的性自由,奸的含义因此发生改变,不再限于男女之间婚姻外发生的性关系。这必然要求强奸罪顺应婚姻伦理和性伦理的变迁做出调整,视婚内强奸为强奸罪的一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