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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作为一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在法官的主持下,以其快速高效的独特优势给当事人和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便利。但由于其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以调为主”的司法理念的诱导,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应当采取当事人主义模式,推行调审分离制度,坚持效率与公平正义并重,实行规范化与程序化调解,并向社会公开法院调解的全过程,从而把法院调解纳入到公平正义的轨道上来,把公平正义作为法院调解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使公平正义成为法院调解的最终归宿。